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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限购政策背景下不符合限购政策的汽车买卖合同之效力判定问题,文章以法理与实证研究法为基础,对该类合同成立后的效力问题进行研究,明确其在成立后为有效之合同,但在履行阶段却为可解除之合同,之后研究法院对于该类合同的裁判问题,即以不予履行为判决方向。文章对限购政策下汽车买卖合同效力问题的研究,可以为该类合同的效力判定提供理论依据,同时为人们理性签订购车合同提供必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