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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我国行政追偿困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毫无疑问的是,行政追偿程序立法上的空白是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学界对完善我国行政追偿程序提出了不同观点和构想,对它们进行梳理和分析,可以发现,内部程序是完善行政追偿决定程序的现实选择,而行政追偿由人民法院来执行则是我国法治进步的必然要求,至于行政追偿的救济和监督,在现行的法律框架内,内部申诉和监督更符合我国现阶段的国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