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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世界各国普遍认为,地区之间的协调发展对实现经济社会大系统的健康运行具有重要意义,并长期给予高度重视。多数国家都采用了包括计划、财政税收等在内的多种行政的、经济的和法律的手段调节区域发展。
二、从近几年我国区域发展的实践来看,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必须转变观念和思路。首先,要转变区域协调发展就是促进地区经济增长的认识,这种认识导致了在区域发展中片面地追求经济增长的单项目标,而忽视了在许多欠发达地区更应重视的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目标,进而造成了发展战略设计具有明显的局限性。其次,要转变“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的观念,明确区域开发不是针对所有的地区,不能不顾客观条件的硬性约束盲目开发;明确研究区域问题不能仅局限于本地区内部,就局部论局部的发展模式是有害的。再次,要转变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可以通过政府干预来实现的观念,必须认识到国家的宏观调控只是对市场失灵的弥补,而不是对市场机制基础性作用的替代,规则的不同会产生各种利益扭曲,并影响整个经济运行的效率。最后,转变对区域协调发展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认识不够、急功近利、急于求成的观念。受自然经济社会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实现区域协调发展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各地区不顾客观条件盲目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试图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思路,从长远看,有可能会出现城市(镇)的衰落,带来与老工业基地类似的问题。
三、顺应自然规律,根据各地区的条件、特点和比较优势合理划定功能区,是制定区域发展规划和调控目标的重要依据,也是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的首要工作。
四、划定国家基本粮食生产区和国家重要水源区。从全局来看,长期以来实行的以省(区、市)为单位的“粮袋子”和“米袋子”工程是不经济的,不仅难以发挥粮食主产区的粮食高产优势,而且会引致耕地面积少的省份的过度垦植。划定国家基本粮食生产区,针对这些区域采取促进粮食生产的措施,积极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加快技术引进与推广、解决增产不增收的问题,有利于从根本上提高粮食生产抵抗自然风险与市场风险的能力,从“固本”的高度上提高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划定重要水源区,有利于加强水资源的保护,提高水涵养能力和洁净度,分区域有针对性地控制有污染的各种“破坏性”产业的布局,合理开发与利用水资源,防止重要水源的地区化,保证上下游、近远期用水的合理分配与供给。
五、划定生态脆弱地区,加强植被恢复和水涵养;划定重要资源贮藏区和待勘探地区,控制这一地区城市的扩张和固定资产的大规模投入。
六、在综合考虑自然承载力的条件下,明确区域发展中心,引导产业聚集和人口的相对集中,使之成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火车头。将发展潜力较大的地区列为发展后备区,超前做好规划,积极创造发展条件。限制在区域发展中心和发展后备区以外地区的不合理经济活动。目前不少省份县县设立开发区,不利于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不利于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健康推进,也不利于生态资源环境的保护。
七、我国地域广阔,各地自然条件差别较大,应尽快研究编制全国性的区域空间规划。对不同地区的功能进行区分,特别是划定国家级的粮棉生产基地、重要水源保护区、生态脆弱地区、重大基础设施及工程建设区、区域经济发展中心、发展后备地区等,并根据各区域的功能制定有针对性的差别化政策,以指导区域发展和次区域规划的编制。
八、积极创造条件,促进人口的自由迁徙。人口的自由迁徙是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关键。鼓励各地特别是东部发达地区逐步放开户籍限制,促进人口的自由流动,打破长期以来由于户籍制度引致的就业、社会保障、子女教育等各种不平等待遇。
九、依据自然法则,尊重自然规律,制定配套的政策体系,因地制宜地合理引导产业布局与发展,坚决制止违背自然规律的各种经济活动。
十、根据不同地区的人口增长趋势,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这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条件。
十一、制定合理的补救制度。客观上要求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根据发展需要和现实可能,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实现全局与局部利益的基本协调,才能促进系统利益最大化目标的实现。
十二、着眼于长远目标,开展基础性开发。应当高度重视落后地区的教育问题,这是决定区域协调发展最终目标实现的关键,也是实现不同地区劳动者起点公平和机会公平的重要途径。降低收费甚至是采取全额补贴的方式促进这些地区的基本教育和青年劳动力的技能培训。通过粮食补贴扶贫的方式,解决落后山区、土地贫瘠等地区因为口粮自给不得不改林而耕、改牧而田的问题,因地制宜地推动这些地区的农业结构调整与开发。
十三、依据区域开发规划,实施配套性强的若干工程,从根本上提升可开发地区的自主发展能力,或是真正实现特定功能区的区域功能转型。
十四、要高度重视并积极推动现代文明的扩散。在发展过程中,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之间也不是同步推进的。因此,在推进工业化与城市化的同时,绝不能忽视对文化发展的关注与培育。
(作者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划司)
二、从近几年我国区域发展的实践来看,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必须转变观念和思路。首先,要转变区域协调发展就是促进地区经济增长的认识,这种认识导致了在区域发展中片面地追求经济增长的单项目标,而忽视了在许多欠发达地区更应重视的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目标,进而造成了发展战略设计具有明显的局限性。其次,要转变“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的观念,明确区域开发不是针对所有的地区,不能不顾客观条件的硬性约束盲目开发;明确研究区域问题不能仅局限于本地区内部,就局部论局部的发展模式是有害的。再次,要转变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可以通过政府干预来实现的观念,必须认识到国家的宏观调控只是对市场失灵的弥补,而不是对市场机制基础性作用的替代,规则的不同会产生各种利益扭曲,并影响整个经济运行的效率。最后,转变对区域协调发展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认识不够、急功近利、急于求成的观念。受自然经济社会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实现区域协调发展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各地区不顾客观条件盲目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试图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思路,从长远看,有可能会出现城市(镇)的衰落,带来与老工业基地类似的问题。
三、顺应自然规律,根据各地区的条件、特点和比较优势合理划定功能区,是制定区域发展规划和调控目标的重要依据,也是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的首要工作。
四、划定国家基本粮食生产区和国家重要水源区。从全局来看,长期以来实行的以省(区、市)为单位的“粮袋子”和“米袋子”工程是不经济的,不仅难以发挥粮食主产区的粮食高产优势,而且会引致耕地面积少的省份的过度垦植。划定国家基本粮食生产区,针对这些区域采取促进粮食生产的措施,积极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加快技术引进与推广、解决增产不增收的问题,有利于从根本上提高粮食生产抵抗自然风险与市场风险的能力,从“固本”的高度上提高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划定重要水源区,有利于加强水资源的保护,提高水涵养能力和洁净度,分区域有针对性地控制有污染的各种“破坏性”产业的布局,合理开发与利用水资源,防止重要水源的地区化,保证上下游、近远期用水的合理分配与供给。
五、划定生态脆弱地区,加强植被恢复和水涵养;划定重要资源贮藏区和待勘探地区,控制这一地区城市的扩张和固定资产的大规模投入。
六、在综合考虑自然承载力的条件下,明确区域发展中心,引导产业聚集和人口的相对集中,使之成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火车头。将发展潜力较大的地区列为发展后备区,超前做好规划,积极创造发展条件。限制在区域发展中心和发展后备区以外地区的不合理经济活动。目前不少省份县县设立开发区,不利于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不利于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健康推进,也不利于生态资源环境的保护。
七、我国地域广阔,各地自然条件差别较大,应尽快研究编制全国性的区域空间规划。对不同地区的功能进行区分,特别是划定国家级的粮棉生产基地、重要水源保护区、生态脆弱地区、重大基础设施及工程建设区、区域经济发展中心、发展后备地区等,并根据各区域的功能制定有针对性的差别化政策,以指导区域发展和次区域规划的编制。
八、积极创造条件,促进人口的自由迁徙。人口的自由迁徙是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关键。鼓励各地特别是东部发达地区逐步放开户籍限制,促进人口的自由流动,打破长期以来由于户籍制度引致的就业、社会保障、子女教育等各种不平等待遇。
九、依据自然法则,尊重自然规律,制定配套的政策体系,因地制宜地合理引导产业布局与发展,坚决制止违背自然规律的各种经济活动。
十、根据不同地区的人口增长趋势,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这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条件。
十一、制定合理的补救制度。客观上要求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根据发展需要和现实可能,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实现全局与局部利益的基本协调,才能促进系统利益最大化目标的实现。
十二、着眼于长远目标,开展基础性开发。应当高度重视落后地区的教育问题,这是决定区域协调发展最终目标实现的关键,也是实现不同地区劳动者起点公平和机会公平的重要途径。降低收费甚至是采取全额补贴的方式促进这些地区的基本教育和青年劳动力的技能培训。通过粮食补贴扶贫的方式,解决落后山区、土地贫瘠等地区因为口粮自给不得不改林而耕、改牧而田的问题,因地制宜地推动这些地区的农业结构调整与开发。
十三、依据区域开发规划,实施配套性强的若干工程,从根本上提升可开发地区的自主发展能力,或是真正实现特定功能区的区域功能转型。
十四、要高度重视并积极推动现代文明的扩散。在发展过程中,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之间也不是同步推进的。因此,在推进工业化与城市化的同时,绝不能忽视对文化发展的关注与培育。
(作者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划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