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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rn某职工在驾驶电动自行车上班途中,因路边大树突然倒下被砸伤.交警部门出具了“证明”,肯定这一事实过程属实.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否认定为工伤?rn浙江读者金先生rn金先生:rn《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问题的核心在于,该职工是否属于“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