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语堂《开明英文文法》编辑思想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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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语堂,一位学贯中西、博古通今的大学者。他用英文创作的《京华烟云》《吾国与吾民》《生活的艺术》等系列作品曾经轰动欧美文坛,一度蝉联美国畅销书排行榜首,并多次再版,影响深远,其中有的被美国大学选为教材。其作品将旷怀达观、隐情遣兴、高雅唯美的中国人生价值观传达给西方世界,改变了西方人过去认为中国是落后愚昧的传统看法和偏见,一直被视为阐述东方文化的权威和经典。林氏不仅是著名的文学家、翻译家,同时还是著名的编纂者,用英文编纂的《开明英文文法》于1930年由开明书店出版发行,后由张沛霖译为中文,曾用作中国英语教科书,在中国十分畅销并多次再版,这使当时名不经传的开明书店也名声大震。早年留学美国哈佛大学攻读文学硕士学位,后又留学德国莱比锡大学攻读语言学博士学位,林语堂非凡的文学造诣和深厚的语言学功底使该文法书的编纂独具一格,它打破了传统语法书给人枯燥乏味的感觉,将英文文法浓厚的义理与语言学习的义趣融合为一体,让人耳目一新。日本东京大学教授市河三喜极力推崇此书,说它是“中国学术界对英文研究的一个莫大的贡献”。林氏的《开明英文文法》体现了怎样不同一般的编辑思想和学术视野?又对我们现在的英语语法书的编辑出版,乃至英语教学法有怎样的启示呢?
  
  一 注重意义一形式的语法描写及编辑模式
  
  林语堂《开明英文文法》(以下简称《文法》)与其他语法书最大的不同之处,同时也是体现该书语言学思想精髓之处,便是注重语言意义——形式的思维及编排模式。林氏将文法定义为“表现法的科学”,并在书中序言进一步阐明“开明英文文法是把一种新的文法理论应用到中国的英文法教学上面。
  语言的意义和形式的关系一直以来是语言学界的一个重要命题:语言决定思维还是思维决定语言。德国著名语言哲学家洪堡特(Humboldt)早在《论人类语言结构的差异及其对人类精神的影响》一书中便提出精神(思维)具有第一性的观点,认为人的语言活动源自人的精神活动,语言是“精神不由自主的发挥”,“语言从精神出发,再反作用于精神”。精神第一性的观点影响了后来无数语言学家,丹麦著名的语言哲学家叶斯伯森在其经典著作《语法哲学》一书中继承并发扬了洪堡特精神第一性的观点,将之运用于语法体系的科学描写中,他指出语法描写应分两步来叙述,首先是形式到意义,称为“形态学”,其次是意义到形式,称为“句法学”,这与传统的二分法虽然名称一样,但内容却大不相同,他的《英语语法纲要》一书就是按这种方式讲解语法的典范,在此基础上,他进一步提出了双向互动交际过程的模式:对于说话人而言是概念→功能→形式;对于听话人而言是形式一功能一概念。这一以概念意义功能为中心的语言描写及交际模式是《文法》一书编辑思想的灵魂所在。
  林语堂继承了叶斯伯森语法描写体系,认为“一切文法的形式和结构都不过是表达意念的工具而已”。文法的分类法就是文法事实的形式分类法和意念分类法,前者是“由外而内的:由外表到涵义,由表现法到内容”;后者是“由内而外,从我们所要表达的意念出发而谈到表现法,即由涵义到外表”,只有意念分类描写法才能使我们透过语言现象抓住本质与灵魂。《文法》一书以语言的意念功能作为全书体系建构的支撑点,全书共分十六章,从词的八品界说、功用转换,到句子的内部构造功能,再到句子的外部功能,由内到外,层层深入,对意念范畴内的等级变化,即范畴化也给予了足够的重视。在“比较和等级”意念范畴内,突破旧有的“三分界说”,即我们今天许多语法书千篇一律的模式:原级、比较级、最高级,按认知语言学的观点重新划分。认知语言学家认为,任何一个范畴内的成员都是呈连续、渐进式变化的连续系统,具有范畴特征最多的成员是该范畴的典型成员,居于核心地位,具有范畴特征较少的成员是非典型成员,处于边缘地位,这也就是所谓的“家族相似性”,因此旧有的语法体系按三分划分比较范畴得到的仅仅是该范畴内的典型成员,从典型开始认识范畴虽符合人类认知规律,但只讲典型不讲一般,长此以往会使学习者的认知模式僵化,如一提到“数”的概念只会想到单数、复数,复数的表现形式就是在单词末尾加“-s”,一提到将来也只会想到“win,shall”等等,这些都是意念的典型表现形式而已。故林氏在例解英文“热”的不同程度等级时,不再是传统的hot-hotter-hottest,而是列举了从“不怎么热→不十分热→颇有点儿热→热得正好→太热→热得烫手→热得如火炉→般→热得透不过气来”一系列意念等级差异的英语表达式,细细看来甚有意思,在否定与肯定两级之间有千变万化的可能,从一般的表达到隐喻式的表达,无不折射出人类思维的复杂性与微妙性,怎是简单的二分法或是三分法能够涵盖的。
  《文法》意义——形式的编排模式无论是对当今语法书的编纂还是外语教学,都有重要指导意义,目前以该思想为指导编纂的英语词典或书籍有英语字根词典、同义词辨析词典、联想词典、分类记忆手册等等。现在市场上大量以语言形式为中心、以教条式规则讲解为模式的英语语法书籍应从新的理论角度来重新审视自身,走出完全以市场经济利益为导向的“速成外语”模式的误区,真正从意义出发,从学习者的需求出发,寻求不同语言表达形式及相互关系,以培养学习者英语思维模式为目标,编辑出使学习者受用终身的语法好书。
  
  二 注重中西文化与思维方式的对比
  
  《文法》一书还十分注重中西文化及思维方式的对比,正如林语堂序中所言:“这是中英文意念范畴及各种表达意念的工具的比较,凡中英文在意念上有区别的地方,唯一办法当然要训练中国学生学得这新的思想方法。但在多数状态下面,中英文有着意念共通的地方,如何阐明这两种文字表达方法的‘不同’,实在是最有意义的事。因此,这样整理出来的英文法,它所讲的便是英文的思想和表现法。”洪堡特认为:“每一语言都包含着一种独特的世界观……人从自身中造出语言,而通过同一种行为,他也把自己束缚在语言之中。每一种语言都在它所隶属的民族周围设下一道藩篱,一个人只有跨过另一种语言的藩篱进入其中,才有可能摆脱母语藩篱的约束。”《文法》一书首先对比了中英文思想意念的不同之处,英语中独有而汉语中缺少的,如想象意念(即今天所说的虚拟语气)、词类因品变形;汉语中独有而英语中缺少的,如语序、助词对文法的制约作用、事物的形状等不同意念;然后对比了相近或相似意念的不同表现手法。
  《文法》特别强调中西方文化意念的比较,对比了英汉不同的文化意象,指出好的地道的英语表达应该多注意这些简易的英语隐喻式表达。林语堂认为隐喻式的表达能使一个人的文字 表现力大大增强,有时还可以使行文变得高雅脱俗,举例说如果要表达“守财奴”这一意象时,用miser就不如Jew(犹太人)或a gentlemen fromPalestine(巴勒斯坦的绅士)更形象生动;subservient servant(贱仆、贱奴)也不如under—dog(走狗)更加有力。隐喻式的表达将抽象的意念具体化、形象化,形成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意象,有些文化意象是中西文化共有的,比如英语和汉语中都会用“狐狸”来形容人的狡猾;而有的意念却会涉及不同的文化意象:如形容人睡得很沉,汉语会说“睡得像一头猪”,英语中却说像一根“原木”(10g)等等。任何语法书的编写都必须以这些生动形象的文化意象的对比为出发点,让读者在对比中去领悟异国不同的文化思维方式。
  除了词汇隐喻导致的文化意象的对比外,《文法》还强调语法隐喻导致的中英不同思维方式的对比。语法隐喻这一观点最早由系统功能语言学派的代表人物韩礼德(Haniday)在《功能语法导论》一书中提出,核心是从意义出发,寻求同一意义的不同语言表达形式,强调语法功能的转变,他认为名物化是语法隐喻的唯一的有效实现途径。英语是具有丰富形态变化的综合语,运用形态变化来表达语法关系;而汉语则是形态变化很少的分析语,主要运用词序及虚词来表达语法关系。这也体现了洪堡特所说的“每种语言都具有接受一切事物并且反这一切再付之于表达的灵活性。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一种语言对人类来说都不可能形成绝对的桎梏”,一种语言所独有的表达手段在其他语言中一般都能得到这样或那样的补偿。英汉思维模式差异如:汉语常用人称作主语,英语习惯物称作主语;汉语习惯使用动词表达具体之概念,英语惯用名词和介词表达抽象之概念;汉语句式简短,常使用重复表达,英语句式繁复,常使用替换表达;汉语重意合,英语重形合等等。《文法》正是将这些中西不对等的思维表达习惯以意义功能为单位,进行系统归纳和总结,让学习者能够通过联想思维的方式触类旁通,举一反三。
  
  三 注重文法学习的趣味性
  
  陆机《文赋》讲为文之道时曾言“浮天渊以安流,濯下泉以潜浸”,林氏的《文法》一书也可谓义理深邃,趣味无穷,既吸收了叶斯伯森先进的语法思想作为全书的编纂基础,又避免大量术语的界定与解说,注重该书作为语法教科书的实用性,叶斯伯森本人也称此书“趣味丰富”。趣味是任何学习的最好的老师,外语学习更是如此,趣味性又如何在枯燥的语法书中得以体现呢?
  《文法》的趣味性首先应得益于林氏非凡的语言造诣和幽默的文风。《林语堂自传》“论幽默”一章里曾说“‘幽默’一词与中国的老词儿‘滑稽’,两者颇多混乱之处。滑稽一词包括低级的笑谈,意思只是指一个人存心想逗笑。我想使幽默一词指的是‘亦庄亦谐’,其存心则在于‘悲天悯人”’,他认为“幽默本是人生之一部分,所以一国的文化,到了相当程度,必有幽默的文学出现”,而中国正统文学不容幽默,所以中国人对于幽默的本质也缺乏了解。林语堂创办《论语》《人间世》《宇宙风》等刊物时,都主张以刊登闲适性的小品文为特色。对于幽默的倍加推崇使《文法》讲解辨析之时极为自然,不必刻意去讲规则,用心通过对同一意念不同表达式的归纳分析,让读者在语境对比中明白各种表达方式的雅俗高低、功能之别。
  其次,林语堂强调对语法规则的重新认识。他引用了著名语言学家萨丕尔的观点“一切文法规则都有漏洞”,英语文法一直以来被人们看做是枯燥乏味的科目,这并不是英文法本身的过失,而是长期以来英文法书籍编制上形式化及教学上的呆板化,将丰富有趣、韵味十足的文字用死板、复杂、教条的规则来处理,使人望而生畏。《文法》一书不见半字规则之语,完全从英语者的意念出发,从心理效应出发,讨论多种多样的意念表现手法。因此语法讲解不是枯燥的语法条款,林氏强调循序累积的阅读方法,注重选例的经典性和权威性,《文法》例句主要来自于叶斯伯森的《英语语法纲要》、《简明牛津词典》、《现代英语惯用法词典》,以及其他经典名句,这充分注重了语言学习者对语言潜移默化、渐进式的习得的重要性,注重了经典原句的指导作用。我们今天的英语书的编纂,例句、语篇选择的真实性、有效性仍是决定出版物质量高低与市场销售的关键因素,如何在尽量保证原著、原句的前提下,针对学习者的程度作出合理的编改,是编纂的难点也是重点。
  再次,林氏认为我们应正确对待两种语言错误。“一是由于异邦人的思想法,这是学习外国语者所同有的;一是由于心理的原因,如观念的矛盾,心理的转变,人类的遗忘性,前后词的影响等等”。前者属于意念思想途径的错误,后者属于表现法的错误。意念思想错误往往导致我们今天所谓的“中式英语”,表现法的错误往往导致表达不符合“文法规则”。林氏认为我们对待错误的态度决不能回避,也不能一味地纠正,“拼命要求‘正确’,怕破坏了文法规则。这种恐惧心理甚至还达到蹂躏一切自然成语的境地……就心理学上讲,正确是自然表现的敌人。”《文法》并没有机械地划分英语中正确与错误的表达,而是从说话者欲表达的意念人手,从学习者的认知视角出发,探寻可能出现的不同表达式,并逐一分析其功用与不同。
  语法并非一成不变的规则,也非正确与错误的简单说教,而是人类语言表达的科学描写、人类智慧光芒的闪烁,只有透过这纷繁复杂、看似艰深晦涩的语言现象,通过对“规则”、“错误”的正确认识,我们才能打破语言的藩篱,进入另一语言的世界观,也才能真正体味到人类语言隐喻之趣。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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