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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股在中国处在刚刚起步的阶段,优先股的制度还在不断的完善。优先股在西方国家已经有了100多年的历史,成为了西方国家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优先股票具有三大特点:具有固定的股息、股权融资、不能参与公司的表决。优先股的收益固定,风险低,对于厌恶风险的投资者来说比普通股吸引力更大。对公司而言,优先股的发行不用像债券一样还本付息,是一种很灵活的融资工具。这样很好的拓宽了公司融资的渠道,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优先股不同与普通股的注资方式,在经济衰退时对证券市场和投资者都是有好处的。经济情况不好时通过发行优先股可以稳定他金融市场。2014年证监会颁布了《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对优先股制度作了比较系统的规定。优先股可以得到稳定的股息收入,有不能干预公司的重要决策,优先股介于股票和债券之间一种证券,是一种重要的融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