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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与此同时,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却呈恶化趋势,各种污染事件频繁发生,水污染事件尤为严重。造成污染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地方政府环境责任监管的缺失导致企业超标排污是其中不容忽视的重要原因。笔者以太湖蓝藻事件为例,分析了地方政府在企业排污监管方面责任缺失的表现及原因,并从强化地方政府环境责任意识、健全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实行地方政府环境问责制等方面提出了地方政府在企业排污监管方面责任回归的具体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