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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间接支持和直接支持两个方面提出了能支持“能效电厂”建设的电价政策。前者具体包括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对自备电厂用户开征所有已随电价征收的政府性基金、加快电力行业的“外部成本内部化”进程、继续推行“差别电价”和改进分时电价设计。后者主要是指采用随电价征收排污费、小额附加费等作为节能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