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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我国税制改革史上不可磨灭的一笔,是结构性减税的重要举措,对于我国经济新常态下结构调整具有重要意义。但是,“营改增”必然伴随着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分配关系的再调整,如何解决中央和地方之间税收矛盾成为推进“营改增”进程的核心。基于此,本文主要探讨“营改增”两种模式及现行模式下解决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分配关系矛盾的最佳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