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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正处于社会特型阶段,贫富差距不断扩大。弱势群体是社会转型时期的特殊产物,在我国弱势群体的公民权仍然没有得到很好的维护。基于行政伦理的维度下论述弱势群体的公民权问题,有利于促进我国行政管理伦理建设,保障公共效率、公共正义、公共责任与和谐社会。从外在维度和内在维度来分析我国弱势群体公民权的障碍因素,并从行政伦理的制度伦理与个人伦理角度探求了实现弱势群体公民权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