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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与施行标志着地方志工作进入了依法修志的新阶段,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条例》,依据《条例》做好修志工作,是地方志工作者应自觉履行的基本职责。在新一轮修志工作中,地方志工作者要深刻理解《条例》,提高对地方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用理论创新成果指导新方志创修实践;注重质量,努力打造精品良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