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一个47岁的小学教师竟然对自己负责的班级的女学生进行性侵犯,并将自己已毕业的小学生长期包作“二奶”。6月14日,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原翠屏区牟坪镇杏花村小学教师朱德全猥亵、强奸儿童一案作出一审判决。
查夜
2006年5月28日,四川宜宾市翠屏区公安局石马派出所接到石马镇政府的电话称:该镇某小学的一群学生半小时前向数学老师反映,他们的语文老师兼班主任朱德全对她们实施了侮辱行为,有强奸学生的可能,希望派出所及时派员调查此事。由于牵涉到未成年学生,派出所不敢怠慢,立即向宜宾市公安局领导汇报了情况,一面立即派人前往该小学调查情况。一名学生家长拦住警车对前去调查情况的干警气愤地反映:“朱德全禽兽不如,先后对班上的所有女学生实施了强奸行为,你们一定要严惩这个衣冠禽兽。”
到当晚12时,警方已经初步查明:从2005年下半年到2006年5月28日案发的近一年时间里。朱德全先后猥亵该校5年级自己班上的学生,有确切证据的就多达10名。就此,翠屏区公安局觉得案情重大。果断决定对朱德全实行刑事拘留。
朱德全所任语文老师兼班主任的五年级。许多同学离家远,有的同学的家在30多公里以外的山外。为了确保学生的安全,学校腾出房间,安排学生住校。只有周末才让他们回家取必要的生活洗漱用品。平时,学生晚上的管理就自然落在了各位班主任老师身上。2006年5月28日晚上8时30分,五年级教数学的何老师在查夜的时候,女生宿舍的全体女生集体向他反映说:“朱老师要欺负我们,经常乱摸我们的胸部和其他地方,羞死人了,我们整天提心吊胆的……”被惊呆的何老师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立即找到校长反映了情况。学校当即向镇教办作了汇报。镇教办通过政府向派出所报了案。
“补课”
镇派出所在接案后10分钟赶到学校。当这群孩子面对陌生的民警时。却没有人敢站出来说话了。学校老师、民警和教委干部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明确告诉他们:“如果朱老师真的犯了法,学校和警察会保护你们,为你们作主的。”这样才有部分同学出来反映情况。原来,朱德全曾经威胁她们,如果谁把他们之间的事情对人说了,就把谁赶出尖子班,去读差生班。
朱德全对班上的女生很特别,经常把她们叫到寝室里或学校后面的树林里进行个别“补课”。他要给哪个女生“补课”。就用铅笔在该女生的作业后面写上等候的时间、地点。在发作业本的时候他还会特别提醒该女生看后擦掉。
学生小敏介绍说,2006年3月12日,朱老师在将她的作业本发给她的时候。故意将作业本翻到作业的最后一页。一再提醒她不要忘了看并要她看后擦掉。在作业的最后面一页写着:“今晚10时整,我在学校门口等你,给你补本单元的作文课,内容很重要。一定不要忘了,千万不要忘了。”
当晚,小敏已经睡下,突然想起老师的约定,很不想起床,因为她知道朱老师有摸女孩的习惯。一想到这个她就全身发抖。但她又想到朱老师对她说过:“你听我的话,我保证让你读尖子班,不然……”无奈中,她只好重新穿好衣服,从住宿楼的铁门缝隙里钻出去,向学校大门跑去。
朱德全早已经等得不耐烦了,他责怪了小敏几句后,高兴地带着小敏来到寝室,连补课的样子也没有做一下。就不顾小敏的反抗。对其进行猥亵并强奸。事罢,他严厉地告诉小敏:“这事不要告诉别人,就连你爸爸妈妈也不许讲。”
朱德全这条躲在人民教师光环下的狼。以辅导学生功课为名。将这些不懂事的孩子叫到自己的寝室或学校后面的树林中进行猥亵和强奸。根据公安机关的调查,从2005下半年到2006年5月期间,他先后对自己班上的12名女学生进行了猥亵。有的女生被他猥亵或强奸达5次之多。
“情书”
朱德全在半年多的时间里。如此猖狂的作案并屡屡得手。就是因为他狡猾地利用了人民教师的美丽光环。他在对这些孩子进行猥亵时,往往是采用诱惑加威胁。并利用学生和家长希望上所谓的尖子班的心理。同时,他还经常对学生施以小恩小惠。他曾经多次带学生到县城去玩,给他喜欢的女同学买她们喜欢的东西和书本。
令人吃惊的是,在12名受害者中,还有两名学生想到要找证据。她们认为只要有了证据,就好告发朱老师了。但遗憾的是她们费了好大的力都因为她们太小没有借到录音机而没有成功。学生佳佳还向警方提供了朱老师在2006年3月21日给她的一封信。单看这封信谁也不会想到,这是一封小学老师写给他的学生的信。但经警方鉴定确认这封信确实出于朱德全之手,我们不妨来看看这信的内容:
亲爱的小佳:
我有好多话想对你说,好多事等待你的回答。
既然上天让我们成为朋友,我愿意与你走得更近。可是前天你为什么走得那样匆忙?你不愿意与我单独在一起吗?还是心里在担心、害怕什么?你到那里(指朱德全约定让佳佳“补课”的地方),还有别的同学知道吗?这是我们俩人的事,千万不要让别人知道,你懂吗?一定要保守秘密!我希望能成为你的知心朋友,一生一世的朋友。我也要告诉你:我永远爱你。希望你能接受我的爱。你愿意吗?
今晚自习课后,我们在学校后操场见,不见不散!不要让人看见,好吗?
爱你的人亲启
这就是朱德全这个47岁的老师写给一个11岁小学生的求爱信。可笑、荒唐之极!
“二奶”
警方在取得大量证据材料后。在朱德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决定当晚对许多同学提到的朱德全的寝室进行搜查。当警官在校长的带领下打开朱德全的寝室门时,一个年轻女人正准备翻墙逃走。警方当即将她留置盘问,并在朱德全的寝室里搜出13张淫秽不堪的光盘。
这个女人是谁?
朱德全的寝室与六年级的教室仅一墙之隔。在小小的寝室里摆着一张床、一个梳妆台、一把椅子。里面脏乱不堪。寝室窗外是村民的住房。原来,这个女人叫张华。曾经是朱德全教的学生。现在已经是他包的“二奶”。为了避开人眼,朱德全就经常带着他的“二奶”,从村民的平房顶上翻窗进入寝室。
张华与朱德全同村居住。1997年从朱德全的班上毕业后就到朱德全的妻子办的幼儿园里帮忙照看孩子。后来在朱的资助下继续上初中。就在初二时,朱经常为她补习功课。朱便在他们独处时对她说一些成年人的情话。那时张华才15岁,根本不懂什么情啊、爱啊的。一个周末的下午。朱主动提出带她到宜宾城里游玩。没有见过多少世面的张华高兴得不行。当晚。朱德全就在城里一家旅馆开了一个房间,将张华骗奸了。从此,朱更加关心她。经常给她买书。后来,张华成人后就接受了这个现实。每个月都有几天与朱偷欢。在她眼里。朱德全有才气,有能力,她很崇拜他,她希望能与朱长期在一起,而朱也很喜欢她,所以一直不让她交男朋友。以前,有人曾经给张华介绍男朋友,朱德全便威胁说:“如果谁与你恋爱,我就杀死他。”随后,他还写条子威胁说媒的人,不许任何人给张华介绍朋友。就这样。张华也就真的成了他名副其实的“二奶”了。
为了尽量减少给这些年幼的孩子们心灵留下伤害和避免给他们的健康成长带来不必要的影响,公安、检察人员一直在秘密中调查取证,直到今年4月7日。本案才由翠屏区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诉讼。6月14日,翠屏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朱德全强奸、猥亵儿童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朱德全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分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小敏、小佳、小霞等12名学生家长交通费、误工费各1500元。
(本文人物除朱德全外,均为化名,谢绝转载、摘编及上网)
(责编:吴为)
查夜
2006年5月28日,四川宜宾市翠屏区公安局石马派出所接到石马镇政府的电话称:该镇某小学的一群学生半小时前向数学老师反映,他们的语文老师兼班主任朱德全对她们实施了侮辱行为,有强奸学生的可能,希望派出所及时派员调查此事。由于牵涉到未成年学生,派出所不敢怠慢,立即向宜宾市公安局领导汇报了情况,一面立即派人前往该小学调查情况。一名学生家长拦住警车对前去调查情况的干警气愤地反映:“朱德全禽兽不如,先后对班上的所有女学生实施了强奸行为,你们一定要严惩这个衣冠禽兽。”
到当晚12时,警方已经初步查明:从2005年下半年到2006年5月28日案发的近一年时间里。朱德全先后猥亵该校5年级自己班上的学生,有确切证据的就多达10名。就此,翠屏区公安局觉得案情重大。果断决定对朱德全实行刑事拘留。
朱德全所任语文老师兼班主任的五年级。许多同学离家远,有的同学的家在30多公里以外的山外。为了确保学生的安全,学校腾出房间,安排学生住校。只有周末才让他们回家取必要的生活洗漱用品。平时,学生晚上的管理就自然落在了各位班主任老师身上。2006年5月28日晚上8时30分,五年级教数学的何老师在查夜的时候,女生宿舍的全体女生集体向他反映说:“朱老师要欺负我们,经常乱摸我们的胸部和其他地方,羞死人了,我们整天提心吊胆的……”被惊呆的何老师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立即找到校长反映了情况。学校当即向镇教办作了汇报。镇教办通过政府向派出所报了案。
“补课”
镇派出所在接案后10分钟赶到学校。当这群孩子面对陌生的民警时。却没有人敢站出来说话了。学校老师、民警和教委干部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明确告诉他们:“如果朱老师真的犯了法,学校和警察会保护你们,为你们作主的。”这样才有部分同学出来反映情况。原来,朱德全曾经威胁她们,如果谁把他们之间的事情对人说了,就把谁赶出尖子班,去读差生班。
朱德全对班上的女生很特别,经常把她们叫到寝室里或学校后面的树林里进行个别“补课”。他要给哪个女生“补课”。就用铅笔在该女生的作业后面写上等候的时间、地点。在发作业本的时候他还会特别提醒该女生看后擦掉。
学生小敏介绍说,2006年3月12日,朱老师在将她的作业本发给她的时候。故意将作业本翻到作业的最后一页。一再提醒她不要忘了看并要她看后擦掉。在作业的最后面一页写着:“今晚10时整,我在学校门口等你,给你补本单元的作文课,内容很重要。一定不要忘了,千万不要忘了。”
当晚,小敏已经睡下,突然想起老师的约定,很不想起床,因为她知道朱老师有摸女孩的习惯。一想到这个她就全身发抖。但她又想到朱老师对她说过:“你听我的话,我保证让你读尖子班,不然……”无奈中,她只好重新穿好衣服,从住宿楼的铁门缝隙里钻出去,向学校大门跑去。
朱德全早已经等得不耐烦了,他责怪了小敏几句后,高兴地带着小敏来到寝室,连补课的样子也没有做一下。就不顾小敏的反抗。对其进行猥亵并强奸。事罢,他严厉地告诉小敏:“这事不要告诉别人,就连你爸爸妈妈也不许讲。”
朱德全这条躲在人民教师光环下的狼。以辅导学生功课为名。将这些不懂事的孩子叫到自己的寝室或学校后面的树林中进行猥亵和强奸。根据公安机关的调查,从2005下半年到2006年5月期间,他先后对自己班上的12名女学生进行了猥亵。有的女生被他猥亵或强奸达5次之多。
“情书”
朱德全在半年多的时间里。如此猖狂的作案并屡屡得手。就是因为他狡猾地利用了人民教师的美丽光环。他在对这些孩子进行猥亵时,往往是采用诱惑加威胁。并利用学生和家长希望上所谓的尖子班的心理。同时,他还经常对学生施以小恩小惠。他曾经多次带学生到县城去玩,给他喜欢的女同学买她们喜欢的东西和书本。
令人吃惊的是,在12名受害者中,还有两名学生想到要找证据。她们认为只要有了证据,就好告发朱老师了。但遗憾的是她们费了好大的力都因为她们太小没有借到录音机而没有成功。学生佳佳还向警方提供了朱老师在2006年3月21日给她的一封信。单看这封信谁也不会想到,这是一封小学老师写给他的学生的信。但经警方鉴定确认这封信确实出于朱德全之手,我们不妨来看看这信的内容:
亲爱的小佳:
我有好多话想对你说,好多事等待你的回答。
既然上天让我们成为朋友,我愿意与你走得更近。可是前天你为什么走得那样匆忙?你不愿意与我单独在一起吗?还是心里在担心、害怕什么?你到那里(指朱德全约定让佳佳“补课”的地方),还有别的同学知道吗?这是我们俩人的事,千万不要让别人知道,你懂吗?一定要保守秘密!我希望能成为你的知心朋友,一生一世的朋友。我也要告诉你:我永远爱你。希望你能接受我的爱。你愿意吗?
今晚自习课后,我们在学校后操场见,不见不散!不要让人看见,好吗?
爱你的人亲启
这就是朱德全这个47岁的老师写给一个11岁小学生的求爱信。可笑、荒唐之极!
“二奶”
警方在取得大量证据材料后。在朱德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决定当晚对许多同学提到的朱德全的寝室进行搜查。当警官在校长的带领下打开朱德全的寝室门时,一个年轻女人正准备翻墙逃走。警方当即将她留置盘问,并在朱德全的寝室里搜出13张淫秽不堪的光盘。
这个女人是谁?
朱德全的寝室与六年级的教室仅一墙之隔。在小小的寝室里摆着一张床、一个梳妆台、一把椅子。里面脏乱不堪。寝室窗外是村民的住房。原来,这个女人叫张华。曾经是朱德全教的学生。现在已经是他包的“二奶”。为了避开人眼,朱德全就经常带着他的“二奶”,从村民的平房顶上翻窗进入寝室。
张华与朱德全同村居住。1997年从朱德全的班上毕业后就到朱德全的妻子办的幼儿园里帮忙照看孩子。后来在朱的资助下继续上初中。就在初二时,朱经常为她补习功课。朱便在他们独处时对她说一些成年人的情话。那时张华才15岁,根本不懂什么情啊、爱啊的。一个周末的下午。朱主动提出带她到宜宾城里游玩。没有见过多少世面的张华高兴得不行。当晚。朱德全就在城里一家旅馆开了一个房间,将张华骗奸了。从此,朱更加关心她。经常给她买书。后来,张华成人后就接受了这个现实。每个月都有几天与朱偷欢。在她眼里。朱德全有才气,有能力,她很崇拜他,她希望能与朱长期在一起,而朱也很喜欢她,所以一直不让她交男朋友。以前,有人曾经给张华介绍男朋友,朱德全便威胁说:“如果谁与你恋爱,我就杀死他。”随后,他还写条子威胁说媒的人,不许任何人给张华介绍朋友。就这样。张华也就真的成了他名副其实的“二奶”了。
为了尽量减少给这些年幼的孩子们心灵留下伤害和避免给他们的健康成长带来不必要的影响,公安、检察人员一直在秘密中调查取证,直到今年4月7日。本案才由翠屏区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诉讼。6月14日,翠屏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朱德全强奸、猥亵儿童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朱德全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分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小敏、小佳、小霞等12名学生家长交通费、误工费各1500元。
(本文人物除朱德全外,均为化名,谢绝转载、摘编及上网)
(责编:吴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