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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加快县城发展,不仅有利于提高城镇化水平,也有利于与大城市形成有序分工、优势互补的城镇格局,实现大、中、小城市的协调发展。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的背景下,为了应对县城人口快速增加所带来的各类发展问题,城市规划管理作为政府一项重要的公共政策,其作用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必须对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县城规划管理对策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本文探讨了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县城规划管理对策研究。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县城;规划管理;对策
加快县城发展是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举措。县城处于城市之尾、乡村之首,是联系大中城市与农村的桥梁和枢纽。一般而言,县城集中了全县最为优质的资源。与其它小城镇相比,县城无论是建设标准、产业发展、设施配套、就业生活、人居环境都是最好的,且发展的潜力巨大。
1、县城规划在城乡规划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1.1 县城规划在城乡规划体系中具有承上启下的地位和纽带功能
县城规划既接受上一层次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的指导,同时又深化和完善了该层次规划内容;另一方面,县城规划成果是下一层次规划包括中心镇、建制镇等各级城镇规划的法定依据。县城处在城市和小城镇中间层次这一重要的位置,规划内容和规划方法具有中心城市规划和小城镇规划的双重特征,在上下两个层次规划中处于承上启下的重要地位,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纽带功能。
1.2 县城规划在统筹城乡发展中发挥着龙头作用和重要的调控功能
县城是县域城镇体系的核心,以县城为中心构架的城镇体系是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县城规划是县城建设发展的蓝图,指导县域内中心镇、一般建制镇、集镇等各级城镇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在统筹县域城乡发展中发挥着龙头作用和重要的调控功能。
2、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县城规划管理对策研究
2.1发挥县城区域核心和低生产成本的优势
县城作为县级行政管理机构的驻地,在中国行政驱动力的影响下,自然承担了县域政治、文化的中心的作用。就经济关系而言,绝大多数县城也是县域范围工业、商业的集中点,对县域经济发展的辐射和带动作用突出,发挥着经济主导作用,是县域范围内的“增长极”。同时,县城相对于大城市,工业、服务业等产业的商务成本更低,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的进城门槛也较低,因此其建设规模更经济,操作更便捷易行,聚集效应和辐射作用更优,城镇化效果亦能更好。
2.2平衡新区建设与老城改造
新区建设和老城改造长期以来都是城市建设的2个重点领域,如何衔接新区建设和老城改造的有序发展。目前有相当一部分县城由于长期以来新区建设的滞后,人口和各类活动仍然集中在老城区,导致新区发展缓慢,老城区拥挤不堪。因此县城建设要充分分析当地城市发展建设的条件,明确城市建设的战略安排,有计划有步骤地完善好新区建设与老城改造关系,在实现县城空间有效拓展的同时,做好老城区人居环境的有效改善。
2.3拓宽资金投入渠道
建设资金的缺乏是城乡建设面临的普遍问题, 县城亦然。而在融资过程中,相对于中心城市而言,县城的困难更大。需要积极创新体制机制,采取公共财政投入引导、社会资本有效跟进等多种方法, 在公共投资的带动和引导下,以市场化筹资方式,采取BT、BOT等方法,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加快县城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与改造,尤其是在道路、停车场等综合交通设施,给水排水等市政基础设施,污水、垃圾处理等环境设施的建设方面需要加快建设步伐,逐步提高城市的承载力,实现县城的空间拓展、人口集聚和承载力提升的协调。
2.4规范规划行为、提高规划水平
2.4.1 夯实规划基础性工作
在编制县城建设及发展规划的过程中,要加强已有规划方案实施情况的评估,总结和分析已有方案的经验得失,着重分析已有方案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和完善的建议。此外,在规划编制的过程中,还要与其它规划协调和衔接起来,比如说经济发展规划等。当然,在编制县城规划方案的过程中,在编制之前做好相应影响因素的调查工作也是非常重要的,这些调查工作主要包括人口、土地、水资源、能源和环境等,以及本地区相关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现状及计划方案,并将调查的结果体现在规划方案当中。要摒弃传统的以经济增长为核心的编制模式,要将编制对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发展结合起来。
2.4.2 完善规划主要内容
在现场规划方案的编制过程中,既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在规划当中不仅仅要做好经济发展相关的规划,虽然在规划当中要将土地使用规划,尤其是工业和住宅用地,但是规划的内容不仅仅包括这些,城乡生态环境、土地、水资源、能源、自然和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等方面,也是县城规划的重要内容,这些内容在规划当中必须详细的体现出来,以体现出县城规划的综合性特征。此外,为了达到综合规划的目的,在规划方案当中,必须明确那些是禁止建设区,比如说耕地保护区、湿地保护区等,那些是限制建设,这些区域虽然可以开发建设,但是要受到严格的限制,要明确限制开发建设的基本条件等。除此之外,资源环境保护、风景名胜管理、自然文化遗产保护等,这些需要长期进行发展保障的,应该列入中长期规划当中,作为规划编制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强制性内容。
2.4.3 转变规划编制的方式
在传统的县城规划当中,是以規划单位为主体进行的,这种规划方式相对比较简单,虽然在规划单位当中有很多规划人才,但是在规划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存在一些局限性,这种局限性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背景之下的县城规划当中,应该严格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的要求进行。县城的规划部门虽然承担的编制职责,但是也可以引进竞争机制,通过招标的方式引进高资质、高水平的规划编制单位和建筑设计单位参与规划编制,以解决自身在规划当中存在的不足。同时,在规划编制的过程中还需要积极向密切关联的单位征询意见,了解他们对规划工作的要求,综合考虑他们的要求的基础上,真正做好县城的规划工作。
2.5 严格规划管理、重视规划执法
一方面,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由县政府负责统一管理,并能随意下放到乡镇,并将县域内的所有建设用地的使用规划和建设活动纳入到呈现建设规划当中,设立开发区及园区的建设等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将道路红线、绿地山体绿线等作为必须制定的规定。
另一方面,严格规划审批制度,对县城内的各种规划编制程度,必须严格按照我国城乡规划的法定程度和审批权限进行,禁止违法审批等情况出现。各类规划方案审批通过以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擅自改变,如果需要调整和完善也需要经过法定程序进行。
综上所述,“城乡总体规划”作为县一级城乡建设与规划管理的主要政策工具,对于新型城镇化工作的开展具有提纲挈领的作用,而县城规划区作为规划管理部门的主要权利空间和责任空间,则成为县城开展新型城镇化工作的“主战场”。
参考文献:
[1]张磊.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县城规划管理对策研究[J].工程与建设,2017(01).
[2]赵健,安诣彬.加快县城规划关键技术研究,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J].城市发展研究,2015(10).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县城;规划管理;对策
加快县城发展是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举措。县城处于城市之尾、乡村之首,是联系大中城市与农村的桥梁和枢纽。一般而言,县城集中了全县最为优质的资源。与其它小城镇相比,县城无论是建设标准、产业发展、设施配套、就业生活、人居环境都是最好的,且发展的潜力巨大。
1、县城规划在城乡规划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1.1 县城规划在城乡规划体系中具有承上启下的地位和纽带功能
县城规划既接受上一层次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的指导,同时又深化和完善了该层次规划内容;另一方面,县城规划成果是下一层次规划包括中心镇、建制镇等各级城镇规划的法定依据。县城处在城市和小城镇中间层次这一重要的位置,规划内容和规划方法具有中心城市规划和小城镇规划的双重特征,在上下两个层次规划中处于承上启下的重要地位,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纽带功能。
1.2 县城规划在统筹城乡发展中发挥着龙头作用和重要的调控功能
县城是县域城镇体系的核心,以县城为中心构架的城镇体系是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县城规划是县城建设发展的蓝图,指导县域内中心镇、一般建制镇、集镇等各级城镇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在统筹县域城乡发展中发挥着龙头作用和重要的调控功能。
2、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县城规划管理对策研究
2.1发挥县城区域核心和低生产成本的优势
县城作为县级行政管理机构的驻地,在中国行政驱动力的影响下,自然承担了县域政治、文化的中心的作用。就经济关系而言,绝大多数县城也是县域范围工业、商业的集中点,对县域经济发展的辐射和带动作用突出,发挥着经济主导作用,是县域范围内的“增长极”。同时,县城相对于大城市,工业、服务业等产业的商务成本更低,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的进城门槛也较低,因此其建设规模更经济,操作更便捷易行,聚集效应和辐射作用更优,城镇化效果亦能更好。
2.2平衡新区建设与老城改造
新区建设和老城改造长期以来都是城市建设的2个重点领域,如何衔接新区建设和老城改造的有序发展。目前有相当一部分县城由于长期以来新区建设的滞后,人口和各类活动仍然集中在老城区,导致新区发展缓慢,老城区拥挤不堪。因此县城建设要充分分析当地城市发展建设的条件,明确城市建设的战略安排,有计划有步骤地完善好新区建设与老城改造关系,在实现县城空间有效拓展的同时,做好老城区人居环境的有效改善。
2.3拓宽资金投入渠道
建设资金的缺乏是城乡建设面临的普遍问题, 县城亦然。而在融资过程中,相对于中心城市而言,县城的困难更大。需要积极创新体制机制,采取公共财政投入引导、社会资本有效跟进等多种方法, 在公共投资的带动和引导下,以市场化筹资方式,采取BT、BOT等方法,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加快县城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与改造,尤其是在道路、停车场等综合交通设施,给水排水等市政基础设施,污水、垃圾处理等环境设施的建设方面需要加快建设步伐,逐步提高城市的承载力,实现县城的空间拓展、人口集聚和承载力提升的协调。
2.4规范规划行为、提高规划水平
2.4.1 夯实规划基础性工作
在编制县城建设及发展规划的过程中,要加强已有规划方案实施情况的评估,总结和分析已有方案的经验得失,着重分析已有方案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和完善的建议。此外,在规划编制的过程中,还要与其它规划协调和衔接起来,比如说经济发展规划等。当然,在编制县城规划方案的过程中,在编制之前做好相应影响因素的调查工作也是非常重要的,这些调查工作主要包括人口、土地、水资源、能源和环境等,以及本地区相关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现状及计划方案,并将调查的结果体现在规划方案当中。要摒弃传统的以经济增长为核心的编制模式,要将编制对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发展结合起来。
2.4.2 完善规划主要内容
在现场规划方案的编制过程中,既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在规划当中不仅仅要做好经济发展相关的规划,虽然在规划当中要将土地使用规划,尤其是工业和住宅用地,但是规划的内容不仅仅包括这些,城乡生态环境、土地、水资源、能源、自然和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等方面,也是县城规划的重要内容,这些内容在规划当中必须详细的体现出来,以体现出县城规划的综合性特征。此外,为了达到综合规划的目的,在规划方案当中,必须明确那些是禁止建设区,比如说耕地保护区、湿地保护区等,那些是限制建设,这些区域虽然可以开发建设,但是要受到严格的限制,要明确限制开发建设的基本条件等。除此之外,资源环境保护、风景名胜管理、自然文化遗产保护等,这些需要长期进行发展保障的,应该列入中长期规划当中,作为规划编制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强制性内容。
2.4.3 转变规划编制的方式
在传统的县城规划当中,是以規划单位为主体进行的,这种规划方式相对比较简单,虽然在规划单位当中有很多规划人才,但是在规划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存在一些局限性,这种局限性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背景之下的县城规划当中,应该严格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的要求进行。县城的规划部门虽然承担的编制职责,但是也可以引进竞争机制,通过招标的方式引进高资质、高水平的规划编制单位和建筑设计单位参与规划编制,以解决自身在规划当中存在的不足。同时,在规划编制的过程中还需要积极向密切关联的单位征询意见,了解他们对规划工作的要求,综合考虑他们的要求的基础上,真正做好县城的规划工作。
2.5 严格规划管理、重视规划执法
一方面,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由县政府负责统一管理,并能随意下放到乡镇,并将县域内的所有建设用地的使用规划和建设活动纳入到呈现建设规划当中,设立开发区及园区的建设等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将道路红线、绿地山体绿线等作为必须制定的规定。
另一方面,严格规划审批制度,对县城内的各种规划编制程度,必须严格按照我国城乡规划的法定程度和审批权限进行,禁止违法审批等情况出现。各类规划方案审批通过以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擅自改变,如果需要调整和完善也需要经过法定程序进行。
综上所述,“城乡总体规划”作为县一级城乡建设与规划管理的主要政策工具,对于新型城镇化工作的开展具有提纲挈领的作用,而县城规划区作为规划管理部门的主要权利空间和责任空间,则成为县城开展新型城镇化工作的“主战场”。
参考文献:
[1]张磊.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县城规划管理对策研究[J].工程与建设,2017(01).
[2]赵健,安诣彬.加快县城规划关键技术研究,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J].城市发展研究,20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