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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我局从1982年开始实行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的计划生育政策以来,根据有关规定,对1980~1987年出生的3~7岁的245名一胎儿童进行了残疾鉴定,确诊为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共228例。现对基本情况和致残原因作一概略分析和探讨,提出搞好我局优生工作的措施和对策,以促进优生工作的开展,达到提高人口质量的目的。统计情况见表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