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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自然保护地是保护自然生态资源的重要方式,将其法律化是实施保护与管理的有力保障。在《自然保护地法》立法过程中,需明确自然保护地立法为综合性立法模式,坚持生态系统完整性、利益协调性的自然保护地法立法原则,建立统一与分级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构建分类分区管理制度、落实相关主体法律责任。通过制定出台《自然保护地法》,重构自然保护地体系,完善自然保护地法律体系,实现自然保护地的有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