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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清财化债"作为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的配套措施之一,自2001年起先后在全国各地乡村展开,到目前已经历了四个年头.其间各地乡村两级工作人员为其花费了不少的时间和精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随着此项工作的逐渐深入,债权单位的复杂化及"化债"工作的难度日益显现出来.笔者认为,仅仅依靠乡村自身的力量完成此项工作的预期目标难度很大,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