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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非公有制经济是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通过对辽宁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主要特点的系统研究,从而为辽宁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提供有益的建议,以利于今后辽宁省非公有制经济走向更为良性的发展轨道。
[关键词] 辽宁省 非公有制经济 特点 发展环境
作为辽宁省民营经济的组成部分,非公有制经济正在发挥着主力军的作用,并呈现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势头,主要经济指标达到2位数以上的增长,成为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截止2005年底,全省非公有制企业,共计有160万户,有从业人员700万人,2005年实现营业收入13700亿元,同比增长了21%,完成增加值3320亿元,同比增长24.2%,实现出口交汇值520亿元,实缴税金260亿元,增长20%,固定资产投资920亿元。
一、辽宁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主要特点
1.非公有制经济增长速度持续攀升,有力地拉动了全省经济快速发展
2005年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为3320亿元,与2002年比增长74.7%,年均增长20.4%。营业收入比上年高1个百分点,增加值高0.6个百分点,利润高2个百分点,呈现出经济总量与实现利润同步增长,利润增幅高于总量增幅的良好态势。通过推进国企转制和民间资本进入,在我省信息产业、建材、医药、轻工、纺织和流通等领域中 ,非公有制比重已占到70%以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彩电、冰箱、洗衣机、服装、啤酒等具有代表性消费类产品生产企业中,非公有制经济成份的比重已占到90%以上。
2.固定资产投资力度不断加大,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后劲不断增强,投资自主增长能力进一步显现
初步统计,2002年~2005年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800亿元,年均增长33.7%。2004年以来,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固定资产投资连续两年保持40%以上增长速度,单个项目投资规模明显提高。非国有经济投资已经成为我省投资增长的主要力量,投资比重越来越大。初步统计,2005年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在建项目有656个,其中,高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和农产品加工项目占41.5%。目前,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比例为61.5:38.5,其中,制造业增加值占全部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的比例为56.8%。投资结构的调整与技术构成的提高,标志着我省民间资本投资领域已由传统产业转向高技术高附加值产业转移。
3.对外交流与合作规模逐步扩大,非公有制经济出口创汇额比重提高
据不完全统计,2004年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合同利用外资额30亿美元,实际到位外资额17亿美元。全省批准非公有制经济5O50万美元以上合资项目54项,合同利用外资金额6.62亿美元。2005年非公有制企业实际利用外资12亿美元,占全省实际利用外资总额的1/3。截至2005年底,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出口企业共计9816户,全年完成出口交货值520亿元。全省出口交货值亿元以上企业已达60户。大连大洋集团、锦州沈宏实业出口交货值分别达到16亿元和11.1亿元。
4.专业园区建设进程加快,重点骨干企业迅速壮大
目前,全省已有县级以上政府批准的各类园区520个,聚集了多种门类,非公有制企业3.9万户。大连、丹东的海产品养殖加工业、抚顺、本溪的矿产资源加工,鞍山、辽阳的钢材延伸加工,鞍山、营口的铁制品加工,大连、沈阳的服装设计及加工,辽北、辽西的陶瓷、肉禽、农产品加工,锦州、朝阳的汽车零部件等区域性特色经济已现雏形,产业的集聚度有了明显提高。目前,全省规模以上企业超过了1万户,营业收入超亿元以上企业550户,营业收入超10亿元以上企业为27户。海城西洋集团年营业收入预计为120亿元,成为全省首个年营业收入突破100亿元的非公有制企业。
5.非公有制企业税收稳步增长,非公有制经济社会贡献率不断提高
2004年,全省非公有制企业实缴税金245亿元,同比增长20%。2005年全省非公有制企业交纳税金超过千万元的非公有制企业超过120万户,两亿元以上有四户。同时非公有制经济也成为实现就业和再就业的主要渠道。辽宁省在城镇二、三产业中,非国有经济从业人员人数占从业总人数的55%,其中在非公有制经济中就业的人数占29.6%。沈阳市现有各类非公有制企业户数23.8万户,从业人员达152万人。大连市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已达 28.05万户,从业人员达到174.3万人。并且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中国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分别达到50个和40件以上。
6.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步伐加快,企业信用担保体系逐渐健全
2004年,省政府筹资2亿元设立了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2005年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软贷款扩充资本金至7亿元,目前,全省已有各类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90家,注册资本总额45亿元,累计为5631户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61亿元。目前,全省已有各类中小企业服务机构68家,组建了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百名律师顾问团,东北大学等24所高等院校建立了中小企业技术服务,组织综合威权创业辅导等创业培训200多次。培训各类人员合计一万人次以上,在全省14个市建立了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投诉中心,开展了“万家非公有制企业评议政府部门”活动。
二、辽宁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建议
1.强化舆论机制,营造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首先,要统一思想,增强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机遇意识。要充分调动舆论工具,广泛组织宣传力量,大力宣传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作用,宣传十六届三中全会大力支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新部署、新政策,为“私营”正名,解“非公”之惑,在全社会造成充分重视并大力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2.优化服务机制,为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良好服务环境
政府要加快职能转变步伐,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在广大干部尤其是职能部门的中层领导干部中进一步开展“执政为民,加快发展”教育活动,倡导干部以科学发展观、政绩观营造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环境。要彻底简化、规范办事程序,对政府部门职能职责范围内的事务,要本着方便群众,服务企业的原则做到从优从快,服务到位,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开辟“绿色通道”。要加大扶持力度,鼓励兴办私营科技企业,特别要放宽私营科技企业冠以“辽宁”名头的审批条件。
3.加强市场准入环境建设,为各类非公有制经济营造公平竞争的运营环境
第一是政府补贴要取消。政府对国有企业补贴实际上就是市场准入的不公平。第二是减少行政许可,也就是通常讲的要改革审批制度。第三是配套条件要公平。配套条件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原材料价格,如果给非公有制企业的原材料价格同给已经进入市场的国有企业的价格不一样,就会削弱民营企业的竞争力;另一方面是配套品和代用品的政策也得一视同仁。市场准入的最后一个问题就是价格。如果政府采取限定价格的办法,对新进入市场的企业是不利的。因此,所谓市场准入,就是要保障上述四个方面的公平。
4.消除融资“瓶颈”,建立非公有制经济的融资便利环境
必须积极发展适应非公有制经济需要的多层次现代金融体系和民间资本运营市场,逐步消除融资“瓶颈”。要加强金融服务,拓宽个体、私营经济的融资渠道,国有商业银行应根据国家信贷政策,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与其他企业同样给予贷款支持;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等地方性金融机构,要坚持以为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提供信贷支持作为重要经营原则,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从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上缴的地方税收新增部分提取一定比例,建立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专项基金。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中小企业信贷供给主体,允许非公有制企业,中小企业设立融资促进会以及其他非金融性机构,通过联合担保或互担保等方式方便企业间接融资或直接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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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辽宁省 非公有制经济 特点 发展环境
作为辽宁省民营经济的组成部分,非公有制经济正在发挥着主力军的作用,并呈现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势头,主要经济指标达到2位数以上的增长,成为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截止2005年底,全省非公有制企业,共计有160万户,有从业人员700万人,2005年实现营业收入13700亿元,同比增长了21%,完成增加值3320亿元,同比增长24.2%,实现出口交汇值520亿元,实缴税金260亿元,增长20%,固定资产投资920亿元。
一、辽宁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主要特点
1.非公有制经济增长速度持续攀升,有力地拉动了全省经济快速发展
2005年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为3320亿元,与2002年比增长74.7%,年均增长20.4%。营业收入比上年高1个百分点,增加值高0.6个百分点,利润高2个百分点,呈现出经济总量与实现利润同步增长,利润增幅高于总量增幅的良好态势。通过推进国企转制和民间资本进入,在我省信息产业、建材、医药、轻工、纺织和流通等领域中 ,非公有制比重已占到70%以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彩电、冰箱、洗衣机、服装、啤酒等具有代表性消费类产品生产企业中,非公有制经济成份的比重已占到90%以上。
2.固定资产投资力度不断加大,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后劲不断增强,投资自主增长能力进一步显现
初步统计,2002年~2005年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800亿元,年均增长33.7%。2004年以来,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固定资产投资连续两年保持40%以上增长速度,单个项目投资规模明显提高。非国有经济投资已经成为我省投资增长的主要力量,投资比重越来越大。初步统计,2005年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在建项目有656个,其中,高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和农产品加工项目占41.5%。目前,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比例为61.5:38.5,其中,制造业增加值占全部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的比例为56.8%。投资结构的调整与技术构成的提高,标志着我省民间资本投资领域已由传统产业转向高技术高附加值产业转移。
3.对外交流与合作规模逐步扩大,非公有制经济出口创汇额比重提高
据不完全统计,2004年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合同利用外资额30亿美元,实际到位外资额17亿美元。全省批准非公有制经济5O50万美元以上合资项目54项,合同利用外资金额6.62亿美元。2005年非公有制企业实际利用外资12亿美元,占全省实际利用外资总额的1/3。截至2005年底,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出口企业共计9816户,全年完成出口交货值520亿元。全省出口交货值亿元以上企业已达60户。大连大洋集团、锦州沈宏实业出口交货值分别达到16亿元和11.1亿元。
4.专业园区建设进程加快,重点骨干企业迅速壮大
目前,全省已有县级以上政府批准的各类园区520个,聚集了多种门类,非公有制企业3.9万户。大连、丹东的海产品养殖加工业、抚顺、本溪的矿产资源加工,鞍山、辽阳的钢材延伸加工,鞍山、营口的铁制品加工,大连、沈阳的服装设计及加工,辽北、辽西的陶瓷、肉禽、农产品加工,锦州、朝阳的汽车零部件等区域性特色经济已现雏形,产业的集聚度有了明显提高。目前,全省规模以上企业超过了1万户,营业收入超亿元以上企业550户,营业收入超10亿元以上企业为27户。海城西洋集团年营业收入预计为120亿元,成为全省首个年营业收入突破100亿元的非公有制企业。
5.非公有制企业税收稳步增长,非公有制经济社会贡献率不断提高
2004年,全省非公有制企业实缴税金245亿元,同比增长20%。2005年全省非公有制企业交纳税金超过千万元的非公有制企业超过120万户,两亿元以上有四户。同时非公有制经济也成为实现就业和再就业的主要渠道。辽宁省在城镇二、三产业中,非国有经济从业人员人数占从业总人数的55%,其中在非公有制经济中就业的人数占29.6%。沈阳市现有各类非公有制企业户数23.8万户,从业人员达152万人。大连市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已达 28.05万户,从业人员达到174.3万人。并且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中国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分别达到50个和40件以上。
6.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步伐加快,企业信用担保体系逐渐健全
2004年,省政府筹资2亿元设立了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2005年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软贷款扩充资本金至7亿元,目前,全省已有各类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90家,注册资本总额45亿元,累计为5631户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61亿元。目前,全省已有各类中小企业服务机构68家,组建了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百名律师顾问团,东北大学等24所高等院校建立了中小企业技术服务,组织综合威权创业辅导等创业培训200多次。培训各类人员合计一万人次以上,在全省14个市建立了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投诉中心,开展了“万家非公有制企业评议政府部门”活动。
二、辽宁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建议
1.强化舆论机制,营造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首先,要统一思想,增强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机遇意识。要充分调动舆论工具,广泛组织宣传力量,大力宣传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作用,宣传十六届三中全会大力支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新部署、新政策,为“私营”正名,解“非公”之惑,在全社会造成充分重视并大力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2.优化服务机制,为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良好服务环境
政府要加快职能转变步伐,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在广大干部尤其是职能部门的中层领导干部中进一步开展“执政为民,加快发展”教育活动,倡导干部以科学发展观、政绩观营造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环境。要彻底简化、规范办事程序,对政府部门职能职责范围内的事务,要本着方便群众,服务企业的原则做到从优从快,服务到位,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开辟“绿色通道”。要加大扶持力度,鼓励兴办私营科技企业,特别要放宽私营科技企业冠以“辽宁”名头的审批条件。
3.加强市场准入环境建设,为各类非公有制经济营造公平竞争的运营环境
第一是政府补贴要取消。政府对国有企业补贴实际上就是市场准入的不公平。第二是减少行政许可,也就是通常讲的要改革审批制度。第三是配套条件要公平。配套条件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原材料价格,如果给非公有制企业的原材料价格同给已经进入市场的国有企业的价格不一样,就会削弱民营企业的竞争力;另一方面是配套品和代用品的政策也得一视同仁。市场准入的最后一个问题就是价格。如果政府采取限定价格的办法,对新进入市场的企业是不利的。因此,所谓市场准入,就是要保障上述四个方面的公平。
4.消除融资“瓶颈”,建立非公有制经济的融资便利环境
必须积极发展适应非公有制经济需要的多层次现代金融体系和民间资本运营市场,逐步消除融资“瓶颈”。要加强金融服务,拓宽个体、私营经济的融资渠道,国有商业银行应根据国家信贷政策,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与其他企业同样给予贷款支持;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等地方性金融机构,要坚持以为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提供信贷支持作为重要经营原则,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从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上缴的地方税收新增部分提取一定比例,建立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专项基金。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中小企业信贷供给主体,允许非公有制企业,中小企业设立融资促进会以及其他非金融性机构,通过联合担保或互担保等方式方便企业间接融资或直接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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