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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一)工作背景耕地后备资源是实施土地整治的重要基础,是实现占补平衡的重要保障。自2003年完成上一轮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以来,经过多年的土地利用与整治开发,全国后备资源已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次调查”)中,一些省份按照以土地利用现状认定地类的原则,将林区、草原以及河流湖泊最高洪水位控制范围内和沙化荒漠化的“不稳定耕地”纳入了耕地范围调查统计。另外,二次调查新增耕地面积中还包含了部分农民自行开发,且长期未纳入地方统计的耕地数据。这部分耕地的后续有效利用与科学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