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作家学写作技巧之二:在司空见惯中发现人物的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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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人物或者评论人物,贵在写出或评出人物特色,让读者一读便对这个人物留下深刻的印象。初学写作,往往习惯于给这个人物下个断语,如“他是一个好学的人”“他是一个腼腆的人”“他是一个勤奋的人”“他是个很有特点的人”等等,但是,如果没有合适的事实做支撑,这样的断语,就不能给人留下什么印象,还会给人以“贴标签”的感觉。我们看看有经验善创新的作家是怎么把人物写得令人过目难忘的。
  作家胡亮的《窥豹录》写了一组九十九位当代诗人,准确地抓住了每一位诗人的个性特点,寥寥数笔,便描绘出一位诗人的特色“肖像”,真乃神笔!我们且以《王小龙》为例,从其中提炼那么几点写人物的独特思路。
  这篇1400多字的短文,把握住了王小龙这位“口语诗派”诗人的特质,给读者留下了过目不忘的印记。
  一 迂回出击,着眼于“微”
  写人物或评论人物,可以不单刀直入,而是从别的人、别的事入手,慢慢引出“主人公”,或者干脆就给人以错觉,“他”就是个“配角”。这样的人,似乎并不起眼,在那时那地,人们根本也就没把他放在眼里,芸芸众生中的一枚,但就是这“配角”,居然慢慢变成了作者的关注对象。可见这人,当初确实很“微小”。写这样的人物,确实能收到出奇制胜的效果。人类多善于“锦上添花”,有几个人愿意“雪中送炭”?你的眼光,你的笔触,在“雪中送炭”的时候,刚好发现了金子,岂不更能获得芸芸众生之流的欢呼雀跃?胡亮写王小龙,从外国大腕金斯伯格写起,说他访问中国,见了两个人,“他在北京,曾与北岛见面,在上海,曾与王小龙见面”,大家先别高兴得太早,作者在后面似不经意地冒出一句:“他最感兴趣的问题,是去哪里领取中国版税。”原来,那美国佬并不是看上王小龙的才华或名气,而是为了领版税,才“不得已”去见了王小龙,也就是说王小龙只不过是一个办着“杂事”的工作人员而已。这就叫会绕弯子,会兜圈子,一个微不起眼的王小龙,就这么走到大家面前,文章的滋味一下子就有了,如果直白地写“王小龙当年很不起眼”,那就了无趣味了。写文章,就要学会这么“迂回”。
  二 境里显新,着眼于“值”
  人物的价值总是要在特定的时代、特定的情境中才能显现。写人物或评价人物,善于把该人物放到特定情境中去写,是一种重要方法。王小龙的价值就是在20世纪80年代那个特定情境中显示出来的。那时的北岛已经很出名,但隐喻时代却正在式微,“隐喻时代的紧绷和高蹈,被彻底置换为日常和市井的小滋味”,这个时候,王小龙所强调的“小滋味”,正被人们发现“有滋有味”。就在这样“一个注定的时刻”,王小龙“单凭此诗”“已经成为口语美学的源头性人物”。这个“源头性”,就注定了他的价值,更何况他后面又做出了值得记一笔的贡献。王小龙在金斯伯格还没有发现口语时代勃起的时候,就提出“要学会自己走路”,王小龙把“口语作为普遍的手段”“作为方向性的美学选择”。当时,他的诗《出租汽车总在绝望时开来》,大家“都说好”,但“都不说好在哪里”,意思是说,当时人们(懂诗的人们)感觉这样的诗好,但都说不出好在哪里,以此来表达人们还都没有达到这个新境地,王小龙的“创新”价值就在这时显现出来了。这样的背景言说,是不着痕迹的,正因为不着痕迹,才显得自然,而没有在“套路”里框死的生硬感。作者是在“叙事”,而不是在“评论”“推论”,但结论自在文中,读来有滋有味。
  三 比中现神,着眼于“特”
  显现人物特点的方法很多,比较中发现该人物的独特神采是很重要的方法之一。胡亮写王小龙,看似没有着意用“比”,但行文之中又处处显“比”。这就是写作值得模仿的巧妙之处。作者显示王小龙的“源头”之特,用芒克来比较映衬:“芒克就写有《街》——此诗如果混入了于坚或李亚伟的诗集,恐怕也不会被轻易识破。芒克要去开拓他们的隐喻时代,在口语的向度上,当时并没有更多的表现。”这样的“比”似乎还有“孤证”之嫌,作者又连续用严力、韩东、于坚、李亚伟、阿吾、伊沙等人作比,在比较中,发现了王小龙的与众不同。他已经超出同辈,把“口语化”作为自觉追求,无论在质还是在数量上都已“特出”。在写其影响的时候,又拿舒婷的读者与王小龙的读者作比。“舒婷的读者很失望,在王小龙这里,他们没有领到哪怕一小把水果糖。”而王小龙把目光盯向了“父亲、老婆、女儿、老孙、阿婆、老张或某个小女孩”,作者说,王小龙的作品是“写给”他们,而不是“献给”他们。作者特别强调这两个词,什么意思?“献给”太庄重,“写给”就如同写信,很普通,很一般,很自然,很真切,这就是口语化的特点啊!在对比中,还有一处非常巧妙,就是金斯伯格,文章开头,他似乎对王小龙并不“看得上”,但文章的后面又写到这位洋大人“也才找到诗学的同志”。前后对比,价值显出,也暗含了人类认识中的某种规律,增强了文章“别一番滋味”。
  四 比喻出奇,着眼于“味”
  为把人物写得形象生动,为把对人物的评价写得深入透彻,有时候用一些恰当的比喻,不仅能使文章生动活泼,还能达到一种“亏他想得出”的美学境界。作者说王小龙的作品虽然讲究口语化,写的都是生活中真实的那种感觉,如结婚,“意味着什么?别扭,烦躁,争吵”,但诗歌毕竟是诗歌,有鲜明的艺术特征。“诗人的调侃和戏谑,里三层,外三层,裹住了内心的情感。我们必得剥开层层粽叶,才能吃到深藏的芝麻、花生和核桃。”这个比喻很形象,不仅说出鉴赏诗歌的要领,更主要的是写出了王小龙诗歌的特点,写出了他的美学追求。他所选意象可以微、小、细、真,贴近最“原始”的生活,但诗歌毕竟是艺术,它即使是再“直白”,但直白也要深蕴着一些矿藏,包蕴着一些需要品味的内涵。这个问题有点深,所以作者举《写给父亲》来例说,“因此我们活着不能太计较/你说对吗你怎么不说话你/这棵风中的棕榈”。作者分析说:“父亲已经去世,棕榈不能搭话,诗人的责怪如同无赖。责怪,无赖,里面却有很深的情感。”这就是诗歌语言,表面上看起来直白,但直白中寄托着需要深思的味道。这样的例子,也让读者加深了对“传主”的认识。
  五 个性语言,着眼于“本”
  文章是语言的艺术。如果说文章之魂是思想情感,那么,语言就是文章之本。文章靠语言来体现,而人物也需要靠语言来彰显他的“个性”。王小龙是个诗人,他的语言具有詩性,耐得住品味,经得住咂摸,一读他那种语言,就有一种心灵被触动的美感,就有一种被刺激得忘不掉的感觉。王小龙的语言具有智性幽默特色,他在说诗歌所选意象发生变化,“出租汽车”如同怪物和猛兽,取代了今天派的“星星”“麦穗”或“悬铃木”时,用了一个独特的比喻:“像小时候埋葬自己的乳牙。”既要感叹真亏他想得出,但又觉得很真实,离我们的生活不远,但是他想到了,这是一种语言智慧。王小龙很低调,他说:“总之不拿自己当回事。当多大回事就出多大洋相。”很平实,平实中却有警句的味道,难怪胡亮感觉他“愈来愈低调,愈来愈隐逸”。真是智慧达到一定程度就“成精”了!
  也亏作者胡亮写得出!
  写人比写景难,就如同写人比写鬼难一样。人的外在形象,似乎有一些感觉,能看出一点区别,但真要用文字写出来真的是很不容易,这已经不是花红柳绿那般明显,那般好想象,而要写出人的内在本领、内在品质、内在精神,若不去细细感受、细细揣摩、细细体会,真的很难写得真切,更难写得让人不忘,但作家可以达到这个境界。相信我们的同学只要仔细揣摩、认真模仿,进而独立创作,也能达到这个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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