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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刑事案件居高不下的严峻形势,要确保各项犯罪预防政策在适用上的均衡和统一,不能过分强调某个方面而淡化甚至无视某个方面的作用。虽然“严打”是我国刑事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不是惟一的。严厉打击应与教育改造并举,充分发挥刑罚功效。因此,在突出打击力度以外,应该从源头做起,做到防微杜渐,以良好社会政策的实施铲除犯罪产生的根源;重视刑罚执行阶段刑事政策的贯彻执行。另外还应该严格行政执法,以严谨的行政管理和处罚措施将犯罪消灭在萌芽状态,也是犯罪预防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用社会、行政和刑罚等手段构筑起犯罪预防的网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