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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中蒙俄经济走廊是“一带一路”建设的六大战略通道之一,是国家优先推进的重点方向。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深刻理解把握中央关于“一带一路”建设的战略思想、战略决策、战略部署,落实《建设中蒙俄经济走廊规划纲要》,积极服务边境地区经济发展,助力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
关键词:中蒙俄经济走廊 金融支持 双边结算
一、注重务实创新,推动金融交流合作深入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积极推动内蒙古金融机构与俄罗斯、蒙古国金融机构深入合作,促进信息的交流互通。一是积极参加中蒙圆桌会议。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金融合作分委会,与蒙古国、俄罗斯央行探讨推动中蒙、中俄双边本币结算、深化银行间合作等方面问题。二是推动人民币对蒙古国图格里克银行间市场区域交易开展。在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的不懈努力下,2017年8月11日,人民币对蒙古国图格里克银行间市场区域交易启动仪式在呼和浩特举行,内蒙古自治区辖内6家金融机构成为首批参与行和报价行。为活跃银行间市场区域交易,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还拟引入蒙古国三家主要的跨境人民币境外参加行,以参与行和报价行资格进入银行间市场进行人民币与蒙图货币交易。这标志着人民币对蒙古国图格里克银行间市场区域交易实现了中蒙两国货币的直接兑换,有利于规避汇率风险、降低交易成本,对推进贸易投资本币结算便利化,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和意义。三是与蒙古国央行建立了信息互换机制。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与蒙央行建立了常态化信息互换交流工作机制,按季交换经济金融指标、蒙方重大经济金融政策、外商直接投资及劳务输出等信息,以便及时预判风险,更好地服务于“走出去”企业。信息互换有效拓展了呼和浩特中支对在蒙人民币流通使用状况的监测视野,为摸清人民币在蒙古国流通使用情况、评估市场需求,查找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支持。
二、加强督促指导,规范货币流通体系建设
中蒙、中俄双边结算渠道进一步畅通,货币流通体系建设继续规范。一是双边本币结算业务发展迅速。在中蒙、中俄双边本币支付结算协定框架下,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积极推动辖内商业银行拓展与毗邻俄蒙双边代理行关系,不断扩大双边本币结算规模,截至目前,内蒙古各商业银行已与俄蒙商业银行建立代理行结算关系58个,开立金融同业往来账户156个。蒙方境外参加行已覆盖蒙古国所有商业银行,俄方境外参加行已覆盖俄罗斯东北亚地区主要商业银行,双边代理行已成为中俄、中蒙双边本币结算的主渠道。二是推进蒙图卢布互换资金使用。为便利中蒙、中俄双边贸易及直接投资,促进两国经济发展,中蒙、中俄两国央行分别于2011年、2016年签订双边本币互换协议,规模分别为50亿和1500亿元人民币。2017年7月,中蒙央行续签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规模为150元人民币,这为缓解蒙古经济和债务困境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2016年8月,首单中蒙央行双边本币互换协议项下1亿蒙图资金动用顺利落地,央行本币互换协议下蒙图资金动用在拓宽企业跨境融资新渠道、消减实体经济汇兑风险的同时,进一步引领和拓展了内蒙古辖内金融机构对外金融同业合作发展空间和视野,为区域经济金融健康发展注入了新的发展动能。2017年4月,200万卢布互换资金动用落地,主要用于内蒙古进出口企业跨境融资支持,双边本币金融合作呈现良好发展。三是推动卢布现钞使用试点及蒙古国图格里克兑换业务开展。在中国人民银行的指导下,国内首个卢布现钞使用试点落地满洲里市。现钞兑换业务有效地满足了中俄双边商户互市贸易和旅游贸易货币结算需要。目前,内蒙古辖内主要商业银行均已在二连浩特口岸开办了图格里克兑换业务,随着蒙古国图格里克兑换业务与满洲里市卢布现钞使用试点工作的推进,个人兑换蒙图与卢布更加便利,边境地区的外币兑换逐步回归正规银行渠道。四是蒙图现汇跨境结算顺利开通。2016年6月,中国农业银行二连浩特分行同蒙古国家银行顺利完成首批图格里克现汇跨境结算,标志着中国境内正式开通蒙古国货币图格里克跨境结算业务,并将对二连浩特口岸深化对蒙金融清算中心建设和推进国家重点开发开放实验区建设起到积极作用。五是促进中蒙双边本币现钞跨境调运快速发展。自2002年以来,蒙方商业银行从内蒙古各商业银行累计调运人民币现钞282.4亿元。2016年4月,中国银行二连浩特分行从蒙古国郭勒莫特银行调入1亿图格里克,蒙图国跨境现钞调运取得零突破,中蒙双边本币现钞跨境双向调运渠道正式建立。
三、释放改革红利,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
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加强金融政策的宣传引导,特别是加强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的推广落实,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拓宽政策受众面,引导企业和金融机构利用好新政策,拓展融资渠道与融资空间,创新融资模式,真正利用好便利化政策,切实享受改革红利。一是边境贸易差异化管理不断完善。结合辖区实际完善边境贸易差异化管理,完善边境贸易差异化管理,服务边境贸易企业发展。对边贸企业资金流与货物流整体偏离较大,边贸收支具有显著特点的企业设置边境贸易企业标识,实施专项监测,解决边贸企业因海关限价、对打结算等原因导致的资金流与货物流不匹配问题。促进边境贸易企业健康发展,激发了市场主体的活力。二是促进边民互市贸易区深度开放。促进边民互市贸易区深度开放。深入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的促进边境贸易健康发展的外汇政策措施,本着“开放发展、风险可控”的原则加强对边境贸易的扶持,为取得个体工商户资质的俄方非居民开立外汇结算账户,疏通汇款路径,缩短汇款时间,规范和便利了边民互市贸易结算服务。三是促进银企对接成果显著。2017年7月份,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组织召开了金融支持东部盟市跨越发展政银企推进会及全区工业企业融资需求对接会暨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启动会议。13家金融机构与2个东部盟市达成战略合作协议,计划在3至5年内向签约盟市投放资金2116亿元,26家金融机构与27家东部盟市重点项目单位达成473.7亿元融资意向。
四、拓展合作领域,为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提供助力
今后,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将继续优化地区金融环境,积极服务地区涉外经济发展,为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提供助力。一是将努力健全满洲里、二连浩特重点口岸金融机构布局。切实采取措施,加大力度,加快推动中国银行、包商银行等银行在蒙古国设立经营性分支机构。建立与蒙古国中央银行定期会谈互访机制和沟通协调机制,争取与俄罗斯毗邻地区银行建立联系机制,加大信息交换及联合开展反假币、反洗钱等合作。健全满洲里、二连浩特重点口岸金融机构布局,推动设立或引进金融租赁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鼓励外汇指定银行在口岸、机场、互市贸易区等跨境人员密集区域增设外币代兑点。向上级部门争取政策,降低特许机构设立条件门槛,依托外贸龙头企业,鼓励境内非金融机构申请开办个人本外币特许兑换业务。加强与毗邻国家支付清算系统的合作,允许建立跨境零售支付平台,提供人民币和外汇结算服务。二是着力解决“走出去”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問题。目前境内外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利差,企业境外融资在资金成本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借助境内银行授信在境外获得低成本的外汇资金,充分发挥短债指标弥补国内银行信贷规模不足的功能,缓解企业进口贸易融资难、融资贵的难题。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
责任编辑:康伟
关键词:中蒙俄经济走廊 金融支持 双边结算
一、注重务实创新,推动金融交流合作深入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积极推动内蒙古金融机构与俄罗斯、蒙古国金融机构深入合作,促进信息的交流互通。一是积极参加中蒙圆桌会议。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金融合作分委会,与蒙古国、俄罗斯央行探讨推动中蒙、中俄双边本币结算、深化银行间合作等方面问题。二是推动人民币对蒙古国图格里克银行间市场区域交易开展。在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的不懈努力下,2017年8月11日,人民币对蒙古国图格里克银行间市场区域交易启动仪式在呼和浩特举行,内蒙古自治区辖内6家金融机构成为首批参与行和报价行。为活跃银行间市场区域交易,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还拟引入蒙古国三家主要的跨境人民币境外参加行,以参与行和报价行资格进入银行间市场进行人民币与蒙图货币交易。这标志着人民币对蒙古国图格里克银行间市场区域交易实现了中蒙两国货币的直接兑换,有利于规避汇率风险、降低交易成本,对推进贸易投资本币结算便利化,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和意义。三是与蒙古国央行建立了信息互换机制。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与蒙央行建立了常态化信息互换交流工作机制,按季交换经济金融指标、蒙方重大经济金融政策、外商直接投资及劳务输出等信息,以便及时预判风险,更好地服务于“走出去”企业。信息互换有效拓展了呼和浩特中支对在蒙人民币流通使用状况的监测视野,为摸清人民币在蒙古国流通使用情况、评估市场需求,查找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支持。
二、加强督促指导,规范货币流通体系建设
中蒙、中俄双边结算渠道进一步畅通,货币流通体系建设继续规范。一是双边本币结算业务发展迅速。在中蒙、中俄双边本币支付结算协定框架下,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积极推动辖内商业银行拓展与毗邻俄蒙双边代理行关系,不断扩大双边本币结算规模,截至目前,内蒙古各商业银行已与俄蒙商业银行建立代理行结算关系58个,开立金融同业往来账户156个。蒙方境外参加行已覆盖蒙古国所有商业银行,俄方境外参加行已覆盖俄罗斯东北亚地区主要商业银行,双边代理行已成为中俄、中蒙双边本币结算的主渠道。二是推进蒙图卢布互换资金使用。为便利中蒙、中俄双边贸易及直接投资,促进两国经济发展,中蒙、中俄两国央行分别于2011年、2016年签订双边本币互换协议,规模分别为50亿和1500亿元人民币。2017年7月,中蒙央行续签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规模为150元人民币,这为缓解蒙古经济和债务困境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2016年8月,首单中蒙央行双边本币互换协议项下1亿蒙图资金动用顺利落地,央行本币互换协议下蒙图资金动用在拓宽企业跨境融资新渠道、消减实体经济汇兑风险的同时,进一步引领和拓展了内蒙古辖内金融机构对外金融同业合作发展空间和视野,为区域经济金融健康发展注入了新的发展动能。2017年4月,200万卢布互换资金动用落地,主要用于内蒙古进出口企业跨境融资支持,双边本币金融合作呈现良好发展。三是推动卢布现钞使用试点及蒙古国图格里克兑换业务开展。在中国人民银行的指导下,国内首个卢布现钞使用试点落地满洲里市。现钞兑换业务有效地满足了中俄双边商户互市贸易和旅游贸易货币结算需要。目前,内蒙古辖内主要商业银行均已在二连浩特口岸开办了图格里克兑换业务,随着蒙古国图格里克兑换业务与满洲里市卢布现钞使用试点工作的推进,个人兑换蒙图与卢布更加便利,边境地区的外币兑换逐步回归正规银行渠道。四是蒙图现汇跨境结算顺利开通。2016年6月,中国农业银行二连浩特分行同蒙古国家银行顺利完成首批图格里克现汇跨境结算,标志着中国境内正式开通蒙古国货币图格里克跨境结算业务,并将对二连浩特口岸深化对蒙金融清算中心建设和推进国家重点开发开放实验区建设起到积极作用。五是促进中蒙双边本币现钞跨境调运快速发展。自2002年以来,蒙方商业银行从内蒙古各商业银行累计调运人民币现钞282.4亿元。2016年4月,中国银行二连浩特分行从蒙古国郭勒莫特银行调入1亿图格里克,蒙图国跨境现钞调运取得零突破,中蒙双边本币现钞跨境双向调运渠道正式建立。
三、释放改革红利,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
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加强金融政策的宣传引导,特别是加强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的推广落实,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拓宽政策受众面,引导企业和金融机构利用好新政策,拓展融资渠道与融资空间,创新融资模式,真正利用好便利化政策,切实享受改革红利。一是边境贸易差异化管理不断完善。结合辖区实际完善边境贸易差异化管理,完善边境贸易差异化管理,服务边境贸易企业发展。对边贸企业资金流与货物流整体偏离较大,边贸收支具有显著特点的企业设置边境贸易企业标识,实施专项监测,解决边贸企业因海关限价、对打结算等原因导致的资金流与货物流不匹配问题。促进边境贸易企业健康发展,激发了市场主体的活力。二是促进边民互市贸易区深度开放。促进边民互市贸易区深度开放。深入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的促进边境贸易健康发展的外汇政策措施,本着“开放发展、风险可控”的原则加强对边境贸易的扶持,为取得个体工商户资质的俄方非居民开立外汇结算账户,疏通汇款路径,缩短汇款时间,规范和便利了边民互市贸易结算服务。三是促进银企对接成果显著。2017年7月份,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组织召开了金融支持东部盟市跨越发展政银企推进会及全区工业企业融资需求对接会暨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启动会议。13家金融机构与2个东部盟市达成战略合作协议,计划在3至5年内向签约盟市投放资金2116亿元,26家金融机构与27家东部盟市重点项目单位达成473.7亿元融资意向。
四、拓展合作领域,为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提供助力
今后,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将继续优化地区金融环境,积极服务地区涉外经济发展,为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提供助力。一是将努力健全满洲里、二连浩特重点口岸金融机构布局。切实采取措施,加大力度,加快推动中国银行、包商银行等银行在蒙古国设立经营性分支机构。建立与蒙古国中央银行定期会谈互访机制和沟通协调机制,争取与俄罗斯毗邻地区银行建立联系机制,加大信息交换及联合开展反假币、反洗钱等合作。健全满洲里、二连浩特重点口岸金融机构布局,推动设立或引进金融租赁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鼓励外汇指定银行在口岸、机场、互市贸易区等跨境人员密集区域增设外币代兑点。向上级部门争取政策,降低特许机构设立条件门槛,依托外贸龙头企业,鼓励境内非金融机构申请开办个人本外币特许兑换业务。加强与毗邻国家支付清算系统的合作,允许建立跨境零售支付平台,提供人民币和外汇结算服务。二是着力解决“走出去”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問题。目前境内外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利差,企业境外融资在资金成本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借助境内银行授信在境外获得低成本的外汇资金,充分发挥短债指标弥补国内银行信贷规模不足的功能,缓解企业进口贸易融资难、融资贵的难题。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
责任编辑:康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