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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比较目前司法实践中常用的眼损伤伤残评定标准。方法对目前司法实践中常用的工伤标准、交通标准、普通伤害标准三大标准中的眼损伤伤残条款的内容及附录的内容进行比较分析。结果三大标准中眼损伤伤残条款的设立有本质性区别,工伤标准宽泛,另外两个标准严格;工伤标准与普通伤害的标准较为严谨,而交通标准不够严谨;三种标准存在混乱、不科学之处,同一种损伤应用不同标准常评定为不同的伤残等级,同时与国际上的标准比较也已落后。结论眼损伤伤残标准中存在很多问题,急需修订并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