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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军队狙击手与警察狙击手都是以精确射击的方式来狙杀敌人或犯罪分子,且在对狙击技术及战术手段的掌握方面,要求也基本相同。但两种狙击手之间仍然存在着区别,如果不能认识到军队狙击手与警察狙击手之间的区别,很可能会影响到整个任务的完成,甚至带来非常严重的后果。以下呈现的就是二者之间的七大差异。
差异一:
开枪时机和原则不同
军队作战是敌对双方正规部队的对垒,只要确认对方是敌人,就可以毫不犹豫地开枪,而不必事先发出开枪警告,当然也不需考虑敌人是否对己方已经构成威胁或者威胁程度有多大。
警察狙击手则不然,他要受到开枪制度及法规的限制。在狙击之前,必须权衡开枪的合法性,只有当警察自身、群众或者人质的生命安全受到罪犯的严重威胁时,才可以开枪。警察狙击手对于开枪时机非常难把握,多数情况下需要等待现场指挥人员下达命令才可开枪。因为通常情况下警察处于优势,犯罪分子则处于劣势,处置突发事件的指挥人员要从全盘考虑,尽量以采用最少的暴力、最大可能降低人质的危险为前提。当然,如果犯罪分子突然向人质或群众、狙击手开枪,狙击手也可视情况不必等待现场指挥人员的指令进行正当的防卫性狙击。
差异二:
所对付目标性质不同
在军队作战中,一旦交火,双方参战人员时刻处于非常危险的环境中。军队狙击手在行动中可能要打击众多的目标,有时甚至在一次攻御战斗中要发射数十发枪弹。“消灭敌人第一,保存自己第二”,惟有如此,才能顺利完成战斗任务。
而通常情况下,警察狙击手所要狙击的是单个持枪犯罪分子,其所面对的惟一威胁是犯罪分子,而且犯罪分子已经被警察包围或牢牢困住。警察狙击手接到任务后,首先要做的是通过巧妙移动,尽量靠近犯罪分子,达成“一枪制敌”之目的。
差异三:
狙击距离不同
一般情况下,军队狙击手紧随大部队行动,不必过多地考虑自己的行进方式,并且军队狙击手在许多时候是要有选择地打击一些有价值的重要目标,或者弥补步枪射程近的不足。只要目标在狙击步枪的有效射程之内,军队狙击手都可以开枪,并不一定要“一枪制敌”。有时为了打击有价值的重要目标或装备器材,军队狙击手还可以实施1000m外的超远程射击。
警察狙击手则不同,其通常是以狙击小组的形式出现,要做的是尽量靠近目标,百米之内效果最好,只有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狙击200m以上的目标。警察狙击手不能出现射击失误,必须做到“一枪制敌”。
差异四:
射击精度要求不同
在战场上,许多时候军队狙击手不得不尝试没有把握的狙击。试想:如果无意中发现了敌方一名中、高级指挥官,即便在800m以上的距离,狙击手也要举枪射击,一枪不行,接着再打第二枪,甚至第三枪。因为军队狙击手十分明白,战场上“抓大鱼”的机会并不多。退一步想,即使没有将这名敌方中、高级指挥官击毙,也算不上是严重失误。
但对于警察狙击手则不同,必须要做到“指哪儿打哪儿”,否则一次失误将会导致人质被杀、罪犯逃脱,甚至同伴丢掉性命的后果,尤其是信息网络高度发达的当今社会,新闻媒体会对整个事件进行大量报道,整个警察队伍都要承受相当大的压力。可见警察狙击手的一发射弹,有时会影响到整个警察队伍的尊严和命运。因此,相比军队狙击手,对警察狙击手的射击精度要求更高。
差异五:
射击权力不同
在交战中,军队狙击手没有说“不”的权力,“绝对服从”是军人的天职。上级指挥官指挥到哪儿,狙击手就打到哪里,指向哪个目标就要打向哪个目标,责任均由上级指挥官承担。
相比之下,警察狙击手则有说“不”的权力。因为警察狙击手对自己的技术水平、武器性能及狙击环境最为了解,既然不允许出现任何失误,那么警察狙击手就有权对当时的狙击形势提出客观公正的意见和评估建议,供上级指挥官参考。
差异六:
行动持续时间不同
军队狙击手在战场上执行任务时间的长短,取决于所能携带的食物和水量的多少。通常情况下,军队是以分队以上编制的形式实施多兵种协同作战,军队狙击手能坚持的时间多达5天到一个星期。
而警察狙击手通常要在没有任何外来供给和休息的情况下实施狙杀,连续潜藏的时间一般不会超过8个小时。若8个小时后警报仍然没有解除,由其他狙击手轮流替换。因为警察狙击手如果在连续数小时情况下,紧张情绪得不到恢复,那么高度的紧张和疲劳会将这名狙击手拖垮,也就谈不上“一枪制敌”。即便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也不能让警察狙击手进行全天候不间断瞄准,期间稍有机会,就要及时补充营养和进行恰当的休息调整。要知道长时间进行专注的瞄准,会使一次本应该成功的高精度狙击化为泡影。
差异七:
压力产生方式不同
虽然军队狙击手和警察狙击手都是在承受着巨大压力的环境中执行任务,但产生压力的方式不同。
对于军队狙击手来讲,一旦进入战场,时刻都有面临丢掉生命的危险,所以军队狙击手在战斗中的每一个细微动作都应该非常谨慎,否则他自己将成为敌人轰炸或猎杀的对象;对敌人狙击后必须快速转移,否则敌人的报复会给他带来灭顶之灾。只要军队狙击手没有脱离战场,就不可以产生一丝的麻痹思想。军队狙击手所面临的这种全时空压力会使他的作战能力大大下降,即使仅在短短的时间里处于这种环境中,脱离战斗后的军队狙击手也会身心十分疲惫,以致于需要一定的时间去调整。
警察狙击手是在没有任何事先准备和警告的情况下,猛然进入一种生死参半的巨大压力环境里,也许在几分钟前,这名警察狙击手还在与家人共进晚餐,但几分钟后他就要对罪犯实施狙杀。所以,警察狙击手的狙击行动事先无法预知,也无法进行计划。当警察狙击手到达现场后,才开始占据狙击位置,进入狙击状态,很可能经数小时等候一枪未发,但为了那一发可能发射出去的枪弹,警察狙击手必须随时做到十拿九稳,不发则已,一发必中。而一旦紧急情况过去或者狙击任务结束,压力也就随之消除。
编辑/郑双雁
差异一:
开枪时机和原则不同
军队作战是敌对双方正规部队的对垒,只要确认对方是敌人,就可以毫不犹豫地开枪,而不必事先发出开枪警告,当然也不需考虑敌人是否对己方已经构成威胁或者威胁程度有多大。
警察狙击手则不然,他要受到开枪制度及法规的限制。在狙击之前,必须权衡开枪的合法性,只有当警察自身、群众或者人质的生命安全受到罪犯的严重威胁时,才可以开枪。警察狙击手对于开枪时机非常难把握,多数情况下需要等待现场指挥人员下达命令才可开枪。因为通常情况下警察处于优势,犯罪分子则处于劣势,处置突发事件的指挥人员要从全盘考虑,尽量以采用最少的暴力、最大可能降低人质的危险为前提。当然,如果犯罪分子突然向人质或群众、狙击手开枪,狙击手也可视情况不必等待现场指挥人员的指令进行正当的防卫性狙击。
差异二:
所对付目标性质不同
在军队作战中,一旦交火,双方参战人员时刻处于非常危险的环境中。军队狙击手在行动中可能要打击众多的目标,有时甚至在一次攻御战斗中要发射数十发枪弹。“消灭敌人第一,保存自己第二”,惟有如此,才能顺利完成战斗任务。
而通常情况下,警察狙击手所要狙击的是单个持枪犯罪分子,其所面对的惟一威胁是犯罪分子,而且犯罪分子已经被警察包围或牢牢困住。警察狙击手接到任务后,首先要做的是通过巧妙移动,尽量靠近犯罪分子,达成“一枪制敌”之目的。
差异三:
狙击距离不同
一般情况下,军队狙击手紧随大部队行动,不必过多地考虑自己的行进方式,并且军队狙击手在许多时候是要有选择地打击一些有价值的重要目标,或者弥补步枪射程近的不足。只要目标在狙击步枪的有效射程之内,军队狙击手都可以开枪,并不一定要“一枪制敌”。有时为了打击有价值的重要目标或装备器材,军队狙击手还可以实施1000m外的超远程射击。
警察狙击手则不同,其通常是以狙击小组的形式出现,要做的是尽量靠近目标,百米之内效果最好,只有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狙击200m以上的目标。警察狙击手不能出现射击失误,必须做到“一枪制敌”。
差异四:
射击精度要求不同
在战场上,许多时候军队狙击手不得不尝试没有把握的狙击。试想:如果无意中发现了敌方一名中、高级指挥官,即便在800m以上的距离,狙击手也要举枪射击,一枪不行,接着再打第二枪,甚至第三枪。因为军队狙击手十分明白,战场上“抓大鱼”的机会并不多。退一步想,即使没有将这名敌方中、高级指挥官击毙,也算不上是严重失误。
但对于警察狙击手则不同,必须要做到“指哪儿打哪儿”,否则一次失误将会导致人质被杀、罪犯逃脱,甚至同伴丢掉性命的后果,尤其是信息网络高度发达的当今社会,新闻媒体会对整个事件进行大量报道,整个警察队伍都要承受相当大的压力。可见警察狙击手的一发射弹,有时会影响到整个警察队伍的尊严和命运。因此,相比军队狙击手,对警察狙击手的射击精度要求更高。
差异五:
射击权力不同
在交战中,军队狙击手没有说“不”的权力,“绝对服从”是军人的天职。上级指挥官指挥到哪儿,狙击手就打到哪里,指向哪个目标就要打向哪个目标,责任均由上级指挥官承担。
相比之下,警察狙击手则有说“不”的权力。因为警察狙击手对自己的技术水平、武器性能及狙击环境最为了解,既然不允许出现任何失误,那么警察狙击手就有权对当时的狙击形势提出客观公正的意见和评估建议,供上级指挥官参考。
差异六:
行动持续时间不同
军队狙击手在战场上执行任务时间的长短,取决于所能携带的食物和水量的多少。通常情况下,军队是以分队以上编制的形式实施多兵种协同作战,军队狙击手能坚持的时间多达5天到一个星期。
而警察狙击手通常要在没有任何外来供给和休息的情况下实施狙杀,连续潜藏的时间一般不会超过8个小时。若8个小时后警报仍然没有解除,由其他狙击手轮流替换。因为警察狙击手如果在连续数小时情况下,紧张情绪得不到恢复,那么高度的紧张和疲劳会将这名狙击手拖垮,也就谈不上“一枪制敌”。即便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也不能让警察狙击手进行全天候不间断瞄准,期间稍有机会,就要及时补充营养和进行恰当的休息调整。要知道长时间进行专注的瞄准,会使一次本应该成功的高精度狙击化为泡影。
差异七:
压力产生方式不同
虽然军队狙击手和警察狙击手都是在承受着巨大压力的环境中执行任务,但产生压力的方式不同。
对于军队狙击手来讲,一旦进入战场,时刻都有面临丢掉生命的危险,所以军队狙击手在战斗中的每一个细微动作都应该非常谨慎,否则他自己将成为敌人轰炸或猎杀的对象;对敌人狙击后必须快速转移,否则敌人的报复会给他带来灭顶之灾。只要军队狙击手没有脱离战场,就不可以产生一丝的麻痹思想。军队狙击手所面临的这种全时空压力会使他的作战能力大大下降,即使仅在短短的时间里处于这种环境中,脱离战斗后的军队狙击手也会身心十分疲惫,以致于需要一定的时间去调整。
警察狙击手是在没有任何事先准备和警告的情况下,猛然进入一种生死参半的巨大压力环境里,也许在几分钟前,这名警察狙击手还在与家人共进晚餐,但几分钟后他就要对罪犯实施狙杀。所以,警察狙击手的狙击行动事先无法预知,也无法进行计划。当警察狙击手到达现场后,才开始占据狙击位置,进入狙击状态,很可能经数小时等候一枪未发,但为了那一发可能发射出去的枪弹,警察狙击手必须随时做到十拿九稳,不发则已,一发必中。而一旦紧急情况过去或者狙击任务结束,压力也就随之消除。
编辑/郑双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