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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我国社会和经济的迅速增长,城镇化水平得到较大提升,然而这种粗放式的增长模式也让我国的城管执法问题暴露在公众视野之下。城管执法的范围较大,与广大市民的生活和工作的密切相关,更是推进我国城镇化进程的重要保障。面对城管执法的现实困境,应当从问题的根本进行分析,提出科学可行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城管执法;现实困境;对策分析;体制缺失
就目前的情况而言,我国处于社会和经济的转型时期,贫富差距较为明显,社会矛盾多发。城管执法人员工作在街头执法的第一线,是政府工作人员中与公众接触最密切最频繁的,其执法行为直接关系到广大市民的切身利益。然而正是在这样关系重大的岗位上,近年来负面事件时有发生。作为曾经为我国城市化进程做出突出贡献的群体,此时却处于风口浪尖之上,将如何继续开展城市环境的维护工作,如何面对公众不理解甚至抗拒的形势,需要城管部门切实进行执法体系的调整,恢复我国城管人员的形象,建立起高效、有序的城管执法工作。
一、城管执法的概述
城管执法是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简称,最早出现于我国在20世纪末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对于行政处罚权的描述当中。该法将我国城市环保、环卫、工商等职能集中在一起而造就了行政处罚集合的新部门,其主要目的是对违反城市管理规范的当事人进行迅速系统的处理,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城市的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的工程,它充分的将自然学、社会学以及人类学等多种领域的知识进行综合利用,对城市的基建工程、公共交通、市容市貌以及人文景观等众多事项进行科学的管理。由于城管执法是将多个部门的行政处罚权进行集合的执法体系,充分避免了多头管理对居民的反复纠扰,也避免了权责不明的现象。然而正是因为城管执法目标群体的特殊性,所以导致城管执法处于矛盾的多发地带,也将城管工作人员的执法推向了风口浪尖,备受各方质疑。
其实,近年来的城管执法工作还是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不但改善了市容市貌,更维护维护了城市的基本秩序以及民众和的基本权益,在建设政府权威以及和谐社会的进程上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但是城管执法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进行调整。
二、城管执法的现实困境
1.城管执法的体制不完善
我国虽然一直在强调政府行政执法的法治观念,但是从全国第一个城管执法试点的建立到如今18年时间里并没有针对我国城管部门的执法制定专项的法律法规,日常的执法工作仅仅是参考其他相关的法规。因此,城管的执法体制一直处在一个不明确的背景之下,甚至城管执法人员对于自己的执法权力的范围和方式都没有清晰明确的界定。
2.城管执法的监督力度不足
由于我国建立城管执法的体制还不够完善,虽然对城管部门的职责进行了规定,但是却没有对其行为做出相应的规定,只能依靠各地城管部门自设监督机构,其效果难以落实。因为行政处罚如果缺少了必要的监督管理,最终导致了部分人员滥用自身的权利,或是进行利益交换。在执法过程中面对抵触情绪就进行粗暴执法和暴力行政,最终对社会和自身形象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
3.城管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现任的城管执法人员主要由退伍军人与下岗工人组成,或是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招收的人员,造成了城管工作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前者由于是别的工作职位直接调转,执法技能和执法服务意识不强,不能按照正常的执法程序进行处罚,导致当事人的权益难以保障。
三、城管执法的对策分析
1.加强法制建设,完善城管执法体系
虽然城管执法的工作已经进行了18年之久,但其执法身份的合法性仍旧受到质疑,主要就是因为没有完善的专项法律法规来明确城管执法的权利和责任。因此,当务之急是制定完善的城市综合管理法律法规。这一来,不但将城管执法的主体和权威展示在公众面前,保障了执法的合法性,也运用法律约束城管执法的权利和职责,保障了公民在执法过程中的合法权益以及行政救济措施。
2.构建外部监督,完善城管执法监督体系
一般来说,行政的监督包含了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两个部分。由于监督作为管理的重要组成,有效地将内外监督结合起来便是城管执法的重要保证。首先根据行政执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内部监督职能的建立,明确其人员考核机制、完善的问责体系以及过错追究机制,从监管到纠错和处罚进行全方位的打击和防范,防止执法人员滥用权利损害群众利益。外部监督要以群众监督和党的监督为主。群众充分利用新闻和网络媒体的监督和宣传职能,通过新闻舆论对城管执法的行为进行约束和引导。
3.加强人员培训,完善城管执法人员素质体系
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工作人员是保障行政处罚权力被正确行使的坚实基础。在以往执法历史中,低素质和低技能的执法人员严重制约了我国城管执法的顺利,甚至影响了我国城管部门的形象。因此,要提升我国城管执法效率和执法形象必须从严格控制我国城管执法人员的素质开始。
四、结束语
城管执法是一项复杂、系统的社会建设工程,对于我国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是我国公民道德教育的具有模范作用。所以我国城市综合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执法和监督体系,加强人员素质培养,积极面对来自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考验,努力加强自身建设,自觉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一点力量。
关键词:城管执法;现实困境;对策分析;体制缺失
就目前的情况而言,我国处于社会和经济的转型时期,贫富差距较为明显,社会矛盾多发。城管执法人员工作在街头执法的第一线,是政府工作人员中与公众接触最密切最频繁的,其执法行为直接关系到广大市民的切身利益。然而正是在这样关系重大的岗位上,近年来负面事件时有发生。作为曾经为我国城市化进程做出突出贡献的群体,此时却处于风口浪尖之上,将如何继续开展城市环境的维护工作,如何面对公众不理解甚至抗拒的形势,需要城管部门切实进行执法体系的调整,恢复我国城管人员的形象,建立起高效、有序的城管执法工作。
一、城管执法的概述
城管执法是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简称,最早出现于我国在20世纪末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对于行政处罚权的描述当中。该法将我国城市环保、环卫、工商等职能集中在一起而造就了行政处罚集合的新部门,其主要目的是对违反城市管理规范的当事人进行迅速系统的处理,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城市的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的工程,它充分的将自然学、社会学以及人类学等多种领域的知识进行综合利用,对城市的基建工程、公共交通、市容市貌以及人文景观等众多事项进行科学的管理。由于城管执法是将多个部门的行政处罚权进行集合的执法体系,充分避免了多头管理对居民的反复纠扰,也避免了权责不明的现象。然而正是因为城管执法目标群体的特殊性,所以导致城管执法处于矛盾的多发地带,也将城管工作人员的执法推向了风口浪尖,备受各方质疑。
其实,近年来的城管执法工作还是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不但改善了市容市貌,更维护维护了城市的基本秩序以及民众和的基本权益,在建设政府权威以及和谐社会的进程上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但是城管执法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进行调整。
二、城管执法的现实困境
1.城管执法的体制不完善
我国虽然一直在强调政府行政执法的法治观念,但是从全国第一个城管执法试点的建立到如今18年时间里并没有针对我国城管部门的执法制定专项的法律法规,日常的执法工作仅仅是参考其他相关的法规。因此,城管的执法体制一直处在一个不明确的背景之下,甚至城管执法人员对于自己的执法权力的范围和方式都没有清晰明确的界定。
2.城管执法的监督力度不足
由于我国建立城管执法的体制还不够完善,虽然对城管部门的职责进行了规定,但是却没有对其行为做出相应的规定,只能依靠各地城管部门自设监督机构,其效果难以落实。因为行政处罚如果缺少了必要的监督管理,最终导致了部分人员滥用自身的权利,或是进行利益交换。在执法过程中面对抵触情绪就进行粗暴执法和暴力行政,最终对社会和自身形象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
3.城管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现任的城管执法人员主要由退伍军人与下岗工人组成,或是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招收的人员,造成了城管工作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前者由于是别的工作职位直接调转,执法技能和执法服务意识不强,不能按照正常的执法程序进行处罚,导致当事人的权益难以保障。
三、城管执法的对策分析
1.加强法制建设,完善城管执法体系
虽然城管执法的工作已经进行了18年之久,但其执法身份的合法性仍旧受到质疑,主要就是因为没有完善的专项法律法规来明确城管执法的权利和责任。因此,当务之急是制定完善的城市综合管理法律法规。这一来,不但将城管执法的主体和权威展示在公众面前,保障了执法的合法性,也运用法律约束城管执法的权利和职责,保障了公民在执法过程中的合法权益以及行政救济措施。
2.构建外部监督,完善城管执法监督体系
一般来说,行政的监督包含了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两个部分。由于监督作为管理的重要组成,有效地将内外监督结合起来便是城管执法的重要保证。首先根据行政执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内部监督职能的建立,明确其人员考核机制、完善的问责体系以及过错追究机制,从监管到纠错和处罚进行全方位的打击和防范,防止执法人员滥用权利损害群众利益。外部监督要以群众监督和党的监督为主。群众充分利用新闻和网络媒体的监督和宣传职能,通过新闻舆论对城管执法的行为进行约束和引导。
3.加强人员培训,完善城管执法人员素质体系
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工作人员是保障行政处罚权力被正确行使的坚实基础。在以往执法历史中,低素质和低技能的执法人员严重制约了我国城管执法的顺利,甚至影响了我国城管部门的形象。因此,要提升我国城管执法效率和执法形象必须从严格控制我国城管执法人员的素质开始。
四、结束语
城管执法是一项复杂、系统的社会建设工程,对于我国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是我国公民道德教育的具有模范作用。所以我国城市综合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执法和监督体系,加强人员素质培养,积极面对来自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考验,努力加强自身建设,自觉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一点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