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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2年11月召开的中共"十六大"报告中提出:"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要逐步提高城镇化水平,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发展小城镇要以现有的县城和有条件的建制镇为基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同发展乡镇企业和农村服务业结合起来.消除不利于城镇化发展的体制和政策障碍,引导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