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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17日,阜阳市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值班民警接到受害人姜桌报警称:其16日晚18时许与负责招工面试的公司负责人高某某外出吃饭,饭桌上结识了几名高某某的朋友,在几人的劝说下喝多酒后不省人事,清醒时发现自己赤身裸体躺在一个陌生的房间内。其慌慌张张穿好衣服离开,到家后感觉身体不舒服.怀疑自己被强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