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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你完全不知情的时候,你和家人的个人信息已经悄然在网上被售卖;迎面走来的路人扶了扶眼镜,你的样貌就定格在隐藏于眼镜里的摄像机中;自称快递员上门,不经意间套取你的信息。这不是谍战剧,它可能发生在我们周围。
跟踪偷拍,一天1300元
陆海丰跟踪一个女人到了阳江,用“眼镜摄像机”和“望远仪”偷偷给她拍了照,被偷拍者毫不知情。其实两人素昧平生,陆海丰对该女子感兴趣,纯粹是为了钱。给他钱的是另一名女人,用陆海丰的话来说,那是他的“客户”。“客户”在自己老公的手机里发现了一张女人照片,看起来很像是老公以前的外遇情人,怀疑老公与她还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客户”不敢确认,于是她找到陆海丰。
陆海丰自称,2012年10月开始做“个体调查员”。接下这笔生意时,陆海丰已经从业半年多。“客户”将“目标”的部分信息资料提供给陆海丰,连同每天1300元的酬劳。陆海丰需要做的是跟踪“目标”,瞅准机会,拍下“目标”的清晰照片,确认她是否就是“客户”老公的手机里的女人。
陆海丰很顺利地完成了任务,手机照片上的女子和他偷拍的女子是同一人。然而他没有收到酬劳,因为他还没来得及收款,就在阳江一家酒店被广州公安便衣民警抓获了。
假扮快递员,上门偷拍
陆海丰供述,从2012年5月始,他常住天河区龙洞东大街,取化名“陆海丰”,自称“个体调查员”或“私家侦探”,在网上以调查公司的名义招揽业务。陆海丰印了许多名片,在住宅和办公楼派发,如有客户联系他,便以调查公司的名义签订委托合同。
其自称,业务包括婚外情调查取证、商务调查、个人行踪调查和跟踪拍照取证。根据公诉材料,所谓的“业务”,不外乎非法获取公民信息和跟踪。
“目标”的个人信息,陆海丰一般会找“同行”购买。谨慎的同行们通过QQ交易,每宗业务为100至200元,交易完毕即删除QQ好友关系,使用过的QQ号将废弃。获取到的“目标”个人信息,再转卖给客户,每单赚取50至100元不等。陆海丰的第一笔生意就是这么做成的:2012年8月一个在国外生活的女子想找到失联多年的高中同学,陆海丰花了三四天时间找到那名同学的下落,获得了2000元钱的酬劳。
若要陆海丰亲自出马跟踪,价钱就要翻几番,每天800元至1300元不等。客户提供“目标”的部分信息,由陆海丰使用专用器材偷拍或录音,这种情况多用于调查婚外情等。
2012年年底,一名女客户怀疑老公有外遇,提供资料给陆海丰,让其跟踪她老公。陆海丰花了一个多星期的时间,终于拍摄到客户的老公进入到一家宾馆,陆海丰随后将这个情况打电话告诉女客户。后面的事,就不是陆海丰的业务范畴了,他收了4800元现金后便走人。
此外,陆海丰还曾假扮联通公司工作人员或者快递送货员,到“目标”处用取证仪器偷拍照片,或者套取部分资料。
几乎所有公民信息都能窃取
陆海丰非法获得的公民信息中,既包括身份证信息、户籍地址、车辆情况等基本信息,也包括入住酒店信息、港澳出入境情况等行踪信息。经办检察官称,这些信息从一般途径是无法获取的。
检察机关认为,两宗案件中嫌疑人的行为严重侵犯个人隐私,且情节严重。最终法院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决陆海丰有期徒刑10个月并罚金1万元。
摘自《南方都市报》
跟踪偷拍,一天1300元
陆海丰跟踪一个女人到了阳江,用“眼镜摄像机”和“望远仪”偷偷给她拍了照,被偷拍者毫不知情。其实两人素昧平生,陆海丰对该女子感兴趣,纯粹是为了钱。给他钱的是另一名女人,用陆海丰的话来说,那是他的“客户”。“客户”在自己老公的手机里发现了一张女人照片,看起来很像是老公以前的外遇情人,怀疑老公与她还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客户”不敢确认,于是她找到陆海丰。
陆海丰自称,2012年10月开始做“个体调查员”。接下这笔生意时,陆海丰已经从业半年多。“客户”将“目标”的部分信息资料提供给陆海丰,连同每天1300元的酬劳。陆海丰需要做的是跟踪“目标”,瞅准机会,拍下“目标”的清晰照片,确认她是否就是“客户”老公的手机里的女人。
陆海丰很顺利地完成了任务,手机照片上的女子和他偷拍的女子是同一人。然而他没有收到酬劳,因为他还没来得及收款,就在阳江一家酒店被广州公安便衣民警抓获了。
假扮快递员,上门偷拍
陆海丰供述,从2012年5月始,他常住天河区龙洞东大街,取化名“陆海丰”,自称“个体调查员”或“私家侦探”,在网上以调查公司的名义招揽业务。陆海丰印了许多名片,在住宅和办公楼派发,如有客户联系他,便以调查公司的名义签订委托合同。
其自称,业务包括婚外情调查取证、商务调查、个人行踪调查和跟踪拍照取证。根据公诉材料,所谓的“业务”,不外乎非法获取公民信息和跟踪。
“目标”的个人信息,陆海丰一般会找“同行”购买。谨慎的同行们通过QQ交易,每宗业务为100至200元,交易完毕即删除QQ好友关系,使用过的QQ号将废弃。获取到的“目标”个人信息,再转卖给客户,每单赚取50至100元不等。陆海丰的第一笔生意就是这么做成的:2012年8月一个在国外生活的女子想找到失联多年的高中同学,陆海丰花了三四天时间找到那名同学的下落,获得了2000元钱的酬劳。
若要陆海丰亲自出马跟踪,价钱就要翻几番,每天800元至1300元不等。客户提供“目标”的部分信息,由陆海丰使用专用器材偷拍或录音,这种情况多用于调查婚外情等。
2012年年底,一名女客户怀疑老公有外遇,提供资料给陆海丰,让其跟踪她老公。陆海丰花了一个多星期的时间,终于拍摄到客户的老公进入到一家宾馆,陆海丰随后将这个情况打电话告诉女客户。后面的事,就不是陆海丰的业务范畴了,他收了4800元现金后便走人。
此外,陆海丰还曾假扮联通公司工作人员或者快递送货员,到“目标”处用取证仪器偷拍照片,或者套取部分资料。
几乎所有公民信息都能窃取
陆海丰非法获得的公民信息中,既包括身份证信息、户籍地址、车辆情况等基本信息,也包括入住酒店信息、港澳出入境情况等行踪信息。经办检察官称,这些信息从一般途径是无法获取的。
检察机关认为,两宗案件中嫌疑人的行为严重侵犯个人隐私,且情节严重。最终法院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决陆海丰有期徒刑10个月并罚金1万元。
摘自《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