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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主要通过对城市灯控交叉口慢行交通违章行为的相关案例进行分析,分析其特征以及慢行的交通管理法规,从而对城市灯控交叉口慢行交通违章行为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城市灯控交叉口;慢行交通违章行为;对策
城市灯控交叉口是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的合流、分流、交叉的地点,此地的车辆的流向和行使特性均不相同,因此,此地是城市交通问题的发生源地和集中地,成为制约路网功能发挥的主要障碍。在我国每年死于交通事故的人大约为10万,而其中的交通事故发生在道路交叉口或其临近地区的占有65%左右。由于道路交叉口发生的一些如拥堵、事故问题,直接可导致路网和交通系统功能出现大范围的受损,甚至是瘫痪。因此,对城市灯控交叉口慢行交通违章行为进行研究是非常必要的。
一、慢行交通的违章原因分析——从交通设施硬件(诱导通行)设施不完善、交管部门管理不到位、行人遵守交通法律意识淡薄、违法成本偏低四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城市交通缺乏完善的硬件设施
在城市灯控交叉口缺乏必要的路标、路线、交通信号配对不完善,有行人反应许多信号灯的时间过短。我国在交叉路口中的非机动车和行人禁入道路并没有明显的禁止标志,也没有隔离栏杆等,因此,难免会出现行人违章的行为并且在对于城市交通诱导而言,没有发挥出其真正作用,缺乏使用停车、行车诱导显示屏,同时在违法查处和交通疏导方面缺乏高科技的硬件设施,还处于靠人员管理阶段。
(二)城市灯控交叉口管理水平不高
城市交通管理工作仍存在较多的薄弱环节,首先,随着城市灯控交叉口增多,但警力配置却没有到位,从而出现了一些空白点和空白段。其次,对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违规行为缺乏严格管理。
(三)行人交通安全法律意识薄弱
通过对某城市4个灯控灯控交叉口的行人进行分析发现,行人平均违章率超过了一半,而其中闯红灯人数与通过总人数比例较高,高达56.67%,行人通过交叉口没有走人行横道的比例并不高。通过对违章行人进行进一步分析发现,违章行人在性别之间无明显差异,但在年龄之间具有明显差异。具体表现为中青年的交通违章行为最高,其次是老年人,最低的是少年,仅为28.3%。并且通过对路人进行访谈的形式发现,少年具有较高的交通守法意识。
(四)城市灯控交叉口慢行交通违法成本偏低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闯红灯的行人需要进行20元以下的罚款,但在实际情况下交警只是以教育为主,交警在进行罚款时,许多非机动车驾驶人员拒绝交罚款,因此这种罚款的收效甚微。总之,我国的行人违反交通行为屡见不鲜的原因还是我国的交通违法行为成本太低。
二、减少城市灯控交叉口慢行交通违章行为的对策——从立法方面、加强交通管理的硬件设施,提高交管部门管理的水平、增强普法宣传(可以考虑增设违法行为曝光台,上电视,上交通路口大屏幕)、导入城市信用系统等五个方面的对策
(一)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为了实施无过错责任,必须首先完善机动车损害赔偿事业。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有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三种法律责任。政府可设立运营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保险金,主要包括道路交通违章罚款金和受益人交纳的保险金,在特殊情况下可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保险金承担大部分的损害赔偿金额。对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违章行为采取严惩制度。国家首先应该加大交通违章行为的违法成本,具体措施为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可对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并加强路面管理工作,并对违章者实行相应的违规责任。对于机动车过错的界定方面国家仍需要完善,对事故双方的承担损害的赔偿额应具体细化,并明确在机动车无过错的情况下的赔偿只是属于道义的帮助。
(二)加强城市交通的硬件设施配备和管理水平
减少城市灯控交叉口慢性交通违章行为,首先需要对交通路网进行完善,在路口设置交通路标,可设置一种行人乱行纠正卡,可组织交通安全志愿者队伍加强路口交通管理,同时对信号灯系统进行完善,设置诱导显示屏发挥交通诱导作用。在加强交通管理方面可对警务人员的工作进行严格管理,警务人员应该尽职尽责、对执法环境进行改善,并实行在路口站点的勤务模式。同时加强对违规行为的严格管理,可进行适当的罚款,对于情况严重者不仅需要进行罚款,可在报纸、路口流动展示板等地方进行曝光,同时将行人的违规行为记入征信系统,在其单位进行通报,若情况更为严重者可对令其进行在路口协助交警执勤。
(三)开创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新模式
安全教育的目的是确保机动车驾驶人履行注意义务,履行注意义务可有效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机动车承担过失责任的前提是没有履行注意义务。提升人们的交通安全意识,主要从自尊自爱意识、遵章守法意识、大众意识等方面进行教育。可以采取“普法进校园、进社区、进单位”、增设“交通警营开放日”和“交通警察体验日”等新型模式,并邀请交管部门和相关普法主管部门有针对性开展普法教育,主要目的是通过安全教育避免人们片面强调保护行人或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生命权,提高人们对大众生命权的重视程度,纠正大众违章违法的错误认识,树立珍爱生命,遵守交通,礼貌通行的和谐交通精神。
(四)加大城市交通安全管理的宣传力度
有效利用媒体的宣传力量,以安全教育为主题,通过电视节目、报纸、网络、商场户外大屏幕、路口流动展示板插入交通安全的广告等多种形式对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等慢行性交通参与者宣传遵守城市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使其能够正确对待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避免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自行将法律法规保护弱者的范围自行扩大。
(五)建立城市信用系统
以往对于交通安全宣传主要是通过粘贴一些交通事故的数字和照片,对违章行为造成的交通不便、拥堵等间接损害却一直未提及。为了增加人们对交通安全的高度重视,可将违章行为与银行信贷、企事业的录用、保险费等联系在一起,这种直接将违章行为与人们信用联系在一起的方法能有效增加人们对违章的高度警惕,规范交通行为。例如一些企事业单位可在与员工鉴定合同、奖金发放等方面结合该员工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保险公司和银行在审视人员的信用额度时可将其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情况作为一项标准。
三、结束语
城市灯控平面交叉口出现交通违章行为的比例一直持续较高,行人违章的主要原因为节约时间。而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还是行人交通安全意识薄弱。因此,国家应该完善城市交通的法律法规,并加强人们对交通安全的意识,并采取一些媒介在社会、学校中普及交通安全教育。通过这种措施降低城市灯控交叉口慢行交通违章行为,从而提高我国城市交通的效率和安全性。
参考文献:
[1]王庆,陈学武,周娇,陈琳英.城市灯控平面交叉口慢行交通时空违章特征研究[J]. 武汉理工大学学报(交通科学与工程版),2012,01:16-20.
[2]孙迪.行人过街交通行为分析建模[D].吉林大学,2012.
[3]廖晓强.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交通组织与渠化设计研究[D].南京林业大学,2013.
关键词:城市灯控交叉口;慢行交通违章行为;对策
城市灯控交叉口是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的合流、分流、交叉的地点,此地的车辆的流向和行使特性均不相同,因此,此地是城市交通问题的发生源地和集中地,成为制约路网功能发挥的主要障碍。在我国每年死于交通事故的人大约为10万,而其中的交通事故发生在道路交叉口或其临近地区的占有65%左右。由于道路交叉口发生的一些如拥堵、事故问题,直接可导致路网和交通系统功能出现大范围的受损,甚至是瘫痪。因此,对城市灯控交叉口慢行交通违章行为进行研究是非常必要的。
一、慢行交通的违章原因分析——从交通设施硬件(诱导通行)设施不完善、交管部门管理不到位、行人遵守交通法律意识淡薄、违法成本偏低四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城市交通缺乏完善的硬件设施
在城市灯控交叉口缺乏必要的路标、路线、交通信号配对不完善,有行人反应许多信号灯的时间过短。我国在交叉路口中的非机动车和行人禁入道路并没有明显的禁止标志,也没有隔离栏杆等,因此,难免会出现行人违章的行为并且在对于城市交通诱导而言,没有发挥出其真正作用,缺乏使用停车、行车诱导显示屏,同时在违法查处和交通疏导方面缺乏高科技的硬件设施,还处于靠人员管理阶段。
(二)城市灯控交叉口管理水平不高
城市交通管理工作仍存在较多的薄弱环节,首先,随着城市灯控交叉口增多,但警力配置却没有到位,从而出现了一些空白点和空白段。其次,对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违规行为缺乏严格管理。
(三)行人交通安全法律意识薄弱
通过对某城市4个灯控灯控交叉口的行人进行分析发现,行人平均违章率超过了一半,而其中闯红灯人数与通过总人数比例较高,高达56.67%,行人通过交叉口没有走人行横道的比例并不高。通过对违章行人进行进一步分析发现,违章行人在性别之间无明显差异,但在年龄之间具有明显差异。具体表现为中青年的交通违章行为最高,其次是老年人,最低的是少年,仅为28.3%。并且通过对路人进行访谈的形式发现,少年具有较高的交通守法意识。
(四)城市灯控交叉口慢行交通违法成本偏低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闯红灯的行人需要进行20元以下的罚款,但在实际情况下交警只是以教育为主,交警在进行罚款时,许多非机动车驾驶人员拒绝交罚款,因此这种罚款的收效甚微。总之,我国的行人违反交通行为屡见不鲜的原因还是我国的交通违法行为成本太低。
二、减少城市灯控交叉口慢行交通违章行为的对策——从立法方面、加强交通管理的硬件设施,提高交管部门管理的水平、增强普法宣传(可以考虑增设违法行为曝光台,上电视,上交通路口大屏幕)、导入城市信用系统等五个方面的对策
(一)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为了实施无过错责任,必须首先完善机动车损害赔偿事业。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有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三种法律责任。政府可设立运营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保险金,主要包括道路交通违章罚款金和受益人交纳的保险金,在特殊情况下可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保险金承担大部分的损害赔偿金额。对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违章行为采取严惩制度。国家首先应该加大交通违章行为的违法成本,具体措施为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可对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并加强路面管理工作,并对违章者实行相应的违规责任。对于机动车过错的界定方面国家仍需要完善,对事故双方的承担损害的赔偿额应具体细化,并明确在机动车无过错的情况下的赔偿只是属于道义的帮助。
(二)加强城市交通的硬件设施配备和管理水平
减少城市灯控交叉口慢性交通违章行为,首先需要对交通路网进行完善,在路口设置交通路标,可设置一种行人乱行纠正卡,可组织交通安全志愿者队伍加强路口交通管理,同时对信号灯系统进行完善,设置诱导显示屏发挥交通诱导作用。在加强交通管理方面可对警务人员的工作进行严格管理,警务人员应该尽职尽责、对执法环境进行改善,并实行在路口站点的勤务模式。同时加强对违规行为的严格管理,可进行适当的罚款,对于情况严重者不仅需要进行罚款,可在报纸、路口流动展示板等地方进行曝光,同时将行人的违规行为记入征信系统,在其单位进行通报,若情况更为严重者可对令其进行在路口协助交警执勤。
(三)开创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新模式
安全教育的目的是确保机动车驾驶人履行注意义务,履行注意义务可有效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机动车承担过失责任的前提是没有履行注意义务。提升人们的交通安全意识,主要从自尊自爱意识、遵章守法意识、大众意识等方面进行教育。可以采取“普法进校园、进社区、进单位”、增设“交通警营开放日”和“交通警察体验日”等新型模式,并邀请交管部门和相关普法主管部门有针对性开展普法教育,主要目的是通过安全教育避免人们片面强调保护行人或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生命权,提高人们对大众生命权的重视程度,纠正大众违章违法的错误认识,树立珍爱生命,遵守交通,礼貌通行的和谐交通精神。
(四)加大城市交通安全管理的宣传力度
有效利用媒体的宣传力量,以安全教育为主题,通过电视节目、报纸、网络、商场户外大屏幕、路口流动展示板插入交通安全的广告等多种形式对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等慢行性交通参与者宣传遵守城市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使其能够正确对待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避免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自行将法律法规保护弱者的范围自行扩大。
(五)建立城市信用系统
以往对于交通安全宣传主要是通过粘贴一些交通事故的数字和照片,对违章行为造成的交通不便、拥堵等间接损害却一直未提及。为了增加人们对交通安全的高度重视,可将违章行为与银行信贷、企事业的录用、保险费等联系在一起,这种直接将违章行为与人们信用联系在一起的方法能有效增加人们对违章的高度警惕,规范交通行为。例如一些企事业单位可在与员工鉴定合同、奖金发放等方面结合该员工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保险公司和银行在审视人员的信用额度时可将其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情况作为一项标准。
三、结束语
城市灯控平面交叉口出现交通违章行为的比例一直持续较高,行人违章的主要原因为节约时间。而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还是行人交通安全意识薄弱。因此,国家应该完善城市交通的法律法规,并加强人们对交通安全的意识,并采取一些媒介在社会、学校中普及交通安全教育。通过这种措施降低城市灯控交叉口慢行交通违章行为,从而提高我国城市交通的效率和安全性。
参考文献:
[1]王庆,陈学武,周娇,陈琳英.城市灯控平面交叉口慢行交通时空违章特征研究[J]. 武汉理工大学学报(交通科学与工程版),2012,01:16-20.
[2]孙迪.行人过街交通行为分析建模[D].吉林大学,2012.
[3]廖晓强.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交通组织与渠化设计研究[D].南京林业大学,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