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渎职罪的犯罪表现形式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正当的履行职责,因渎职犯罪往往和贪污罪、贿赂罪甚至是一些普通的刑事犯罪交织在一起,具有很强的复杂性。我国关于职务犯罪的立法釆取了“身份论”标准,现实中农村基层组织人员有两重身份,一是村民自治组织工作人员,一是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人员,这两重身份造成了法律适用上的争议。因此本文就农村基层组织人员是否具有渎职罪主体资格进行探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