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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是国际志愿人员日,各国政府通过庆祝活动唤起更多的人以志愿者的身份从事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事业。中华志愿者协会军嫂志愿者服务总队积极响应号召,年初经中华志愿者协会批准成立,于2019年12月5日在京举行揭牌仪式,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推动志愿者队伍建设,大力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中华志愿者协会是由民政部、中央文明办、全国妇联、中华全国总工会、教育部、共青團中央、中国红十字会、原卫生部等八部委共同发起,由志愿者以及关心和支持志愿服务事业的单位或组织自愿组成的公益性、全国性社会团体组织。协会接受业务主管部门民政部和国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监督、管理,同时接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业务指导。
中华志愿者协会军嫂志愿者服务总队隶属于中华志愿者协会,在中华志愿者协会的直接领导下,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政策,按照《中华志愿者协会章程》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
中华志愿者协会军嫂志愿者服务总队的宗旨是弘扬军嫂精神,展现军嫂风采,丰富军嫂文化,扶持军嫂创业。总队主要工作侧重于:军嫂典型的寻找、采访、宣传;军嫂及军人家庭困难的协调、帮扶、救助;军嫂及退役军人就业的技能培训、素质拓展、职业对接;军嫂文化的整理、挖掘、研究;军嫂艺术的创作、策划、演出;走进军营的心理辅导、法律咨询、相亲等多种服务,以及其他拥军优属活动和社会公益事业。凡志愿参加上述公益事业的志愿者,均可参加军嫂志愿者服务总队发起和开展的各项活动。军嫂志愿者服务总队将严格按照中华志愿者协会的相关规定,进行登记、管理和使用,热忱欢迎各界人士参加。 (中华志愿者协会军嫂志愿者服务总队)
中华志愿者协会是由民政部、中央文明办、全国妇联、中华全国总工会、教育部、共青團中央、中国红十字会、原卫生部等八部委共同发起,由志愿者以及关心和支持志愿服务事业的单位或组织自愿组成的公益性、全国性社会团体组织。协会接受业务主管部门民政部和国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监督、管理,同时接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业务指导。
中华志愿者协会军嫂志愿者服务总队隶属于中华志愿者协会,在中华志愿者协会的直接领导下,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政策,按照《中华志愿者协会章程》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
中华志愿者协会军嫂志愿者服务总队的宗旨是弘扬军嫂精神,展现军嫂风采,丰富军嫂文化,扶持军嫂创业。总队主要工作侧重于:军嫂典型的寻找、采访、宣传;军嫂及军人家庭困难的协调、帮扶、救助;军嫂及退役军人就业的技能培训、素质拓展、职业对接;军嫂文化的整理、挖掘、研究;军嫂艺术的创作、策划、演出;走进军营的心理辅导、法律咨询、相亲等多种服务,以及其他拥军优属活动和社会公益事业。凡志愿参加上述公益事业的志愿者,均可参加军嫂志愿者服务总队发起和开展的各项活动。军嫂志愿者服务总队将严格按照中华志愿者协会的相关规定,进行登记、管理和使用,热忱欢迎各界人士参加。 (中华志愿者协会军嫂志愿者服务总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