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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中国大运河遗产构成及遗产的价值研究是中国大运河相关保护规划的基础工作。本文基于CNKI中国期刊网全文数据库中的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CAJD)、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对大运河遗产构成及价值研究的文章进行了多样化统计分析;并通过数据的定性和定量研究,对遗产构成及价值研究的时间分布特征、研究的阶段性特征、相关研究机构、支持的基金等方面进行了阶段性的回顾与整理。中国大运河遗产价值及遗产构成研究始于20世纪末21世纪初,但关注度一直不高,而且主要是伴随着大运河的申遗活动而出现研究的热情,其研究成果的时间分布特征和阶段性特征也随大运河的申遗进展而呈现相应的变化,相关研究机构以各大高校、文化遗产及水利等研究单位为主。本文对当前遗产构成与遗产价值研究的内容与方向进行了归纳与总结分析,得出有关遗产构成的研究主要是从与运河的空间相关性、遗产要素的属性以及个别其他视等几个方面展开的。大运河遗产价值的研究成果主要包括四个方面:(1)从申遗的视角进行价值探讨;(2)从文化线路的视角进行探讨;(3)在我国《文物保护法》对文化遗产普遍价值阐述的基础上进行拓展和延伸; (4)针对大运河特定河段或遗产类型或价值类型进行研究。在此基础上,本文还对当前学界针对大运河遗产构成及价值评价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思考总结,以期能为明晰大运河遗产构成及价值的研究历程与研究成果提供依据,也为进一步对大运河遗产价值研究提供理论支持。
关键词: 大运河遗产;遗产构成;遗产价值
DOI:10. 16397/j. cnki. 1671-1165.201903070
作为世界文化遗产的中国大运河(The Grand Canal of China),始建于春秋时期,由隋唐大运河、京杭大运河、浙东运河三大部分组成,全长2 700 km(含遗产河道1 011 km),跨越8个省、直辖市,27座城市,包含27段河道和58个遗产点。中国大运河被国际工业遗产保护委员会在《国际运河古迹名录》中列为最具影响力之一的水道。2014年6月中国大运河被正式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
中国大运河是中国历史上由国家开凿、政府管理的巨大水利工程体系,它体现了以农业立国的集权国家高度建制化下独有的漕运文化传统,是中国智慧的结晶,也是中国贡献给世界的一份宝贵遗产。
一、背景与意义
2017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大运河时强调,保护大运河是运河沿线所有地区的共同责任。同年,6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又专门就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作出重要批示。作为后申遗时代的大运河,其保护与发展将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大运河是具有超广时空尺度的连续性工程,体现了千百年来人类与自然相互交融的结果,且至今仍生生不息。如何保护这样一条巨型活态遗产,在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也是相当棘手的问题。
目前,大运河沿线各城市正如火如荼地展开有关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理论和实证研究,各地发布的课题指南中不乏有关大运河保护与开发建设的相关项目。然而,笔者在查阅大运河相关研究成果及规划编制时发现,对于大运河的遗产构成和遗产价值这样的基本问题在学界仍存在很大争议,这也是导致大运河保护工程缺乏焦点和立足点的关键问题。
在国际遗产保护领域,价值议题早已成为遗产保护工作的核心。《巴拉宪章(1999)》、美国国家公园管理局以及许多政府与非政府部门都实施以价值为导向的遗产保护方法,该方法旨在使价值在保护决策中发挥积极作用,并希望通过价值使遗产保护与其他领域和社会整体有更多的互动。对大运河遗产价值的认定既是遗产保护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实行有效保护的重要前提和依据。
笔者梳理了国内学界对于大运河文化遗产构成及价值研究文献,以期为该领域的进一步研究提供参考。
二、资料数据源与研究方法
(一)资料数据源选择
本研究以CNKI中国期刊网全文数据库中的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CAJD)、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收录的相关论文为研究数据来源,首先,将检索选项设为“篇名”,检索词为“大运河”,选择“并含”,检索词为“价值”;然后,检索选项仍为“篇名”,检索词为“大运河”,选择“并含”,检索词为“遗产构成”,时间不限,共检索出59篇,其中期刊论文37篇,学位论文11篇,国际会议3篇,中国会议2篇,报纸文章6篇(图1)。
(二)研究方法
本文采取定性、定量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定量研究侧重于文献资料的统计分析,基于CNKI中国知网远程数据库,对文献发表年度、机构、获得资助等信息输入EXCEL,从而分析数据信息的统计学特点。定性分析侧重于文献研究内容的总结归纳及纵横向比较分析。
三、结果分析
(一)大运河遗产价值研究时间分布特征
在中国期刊网全文数据库(CNKI)中,以篇名“大运河”并含“价值”和“遗产构成”进行检索,得出研究成果数量的时间分布规律(图2)。资料显示,有关大运河遗产价值及遗产构成的理论研究成果始于20世纪90年代,自1992年至2006年的15年时间涉及大运河遗产价值研究的文献总共2篇。可见在20世纪末至21世纪初,大运河遗产构成及价值的研究很少受到学者的关注。
2008年是一个拐点,2008年当年出现了3篇关于大运河遗产价值研究的文献,2008年之后有关大运河遗产价值及遗产构成的研究成果逐年增加,并在2014年达到阶段性高峰。2014年当年发表的文献数量是11篇,2014年以后相关研究成果每年5篇左右。
由大運河遗产价值研究的时间分布规律可以看出,大运河遗产价值研究具有明显的时间性特征。考虑到论文发表的时间滞后性,笔者分析2008年陆续出现大运河遗产价值的相关研究,其背景是2006年国家作出了大运河申遗的决定。中国大运河申遗经过了自2006年至2014年的8年准备,笔者整理了其间相关具体事件(表1)。 在举国自上而下积极筹备大运河申遗的大环境下,2008年至2014年针对大运河遗产价值研究的文献数量激增,并在2014年达到阶段性高峰。2014年6月22日,中国大运河项目在第38届世界遗产大会上被宣布成功入选《世界文化遗产名录》(World Heritage List),成为中国第46个世界遗产项目。申遗成功的大运河面临着后申遗时代的保护及规划管理的一系列问题,2014年之后有关大运河遗产价值的研究势头稍有下降,但仍呈现出比较理性的趋势。
(二)大运河遗产构成及遗产价值研究成果阶段性特征
除了時间特征外,通过梳理大运河遗产价值及构成研究相关文章,笔者发现研究内容呈现明显的阶段性特征。
随着我国文保事业的发展,20世纪末,尤其是进入21世纪之后,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不断深入和丰富,一些新型文化遗产的保护理论逐渐进入视野。自2006年,由中国国家文物局主办的文化遗产保护论坛每年举行一次,先后对工业遗产、乡土建筑、20世纪遗产、文化景观、文化线路、运河遗产等主题进行探讨。从文献研究的内容分析也可以看出, 2008年之前的2篇有关大运河价值研究的文章,一篇是张照东1992年的《清代大运河的经济价值与环境制约》,通过史料研究阐述了清代大运河在航运、灌溉、南北物资运输、商业贸易和城镇发展等方面的价值探讨[1],另一篇是剑声2000年的《淮北隋唐大运河考古发现及其意义和价值》的文章[2]。这两篇文章主要是基于文献研究或田野调查阐述大运河遗产某些方面的价值,并没有涉及大运河整体价值体系的探讨。由此可见,2008年之前学界对大运河遗产价值并没有深入的探究,还停留在初步认知和缺乏理论的阶段。
自2006年大运河走进国家战略意义的申遗进程,我国学者开始积极探索大运河的研究理论和方法,通过加强与国际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交流和学习,国内逐步展开有关大运河遗产价值的相关研究。不少学者基于大运河申遗,依据联合国科教文组织颁布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以及《世界遗产名录》的申遗标准——OUV(outstanding universal value,突出普遍价值),对大运河遗产的OUV进行详细剖析(张笑楠、周文竹、王元、刘庆余、姜师立等)[3-7],也有部分学者就申遗背景下大运河局部河段的特定遗产类型进行了价值探讨(吴晓、魏羽力)[8-9]。2008年《ICOMOS文化线路宪章》问世,文化线路受到国际遗产学界的广泛关注,我国学者也纷纷从文化线路的视角探讨大运河遗产价值(陈怡、阮仪三等)。[10-11]也有学者从其他方面如制度、发生学视角等对大运河遗产的价值体系进行探讨(汤晔峥、俞孔坚)[12-13]。
2014年之后,大运河进入后申遗时代,对于大运河遗产价值研究的成果数量稍有减少,但研究的深度和广度有了一定的突破,学者们跳出了申遗的普世价值的标准,结合大运河的本土国情探索有关价值研究的理论和方法。部分学者就申遗后大运河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从价值研究的基础层面进行客观深入的分析,其中大部分研究针对某一遗产类型或局部河段展开(姜师立、宋桂杰、蒋楠等)[14-16] ,但仍有学者从文化线路的视角探讨大运河遗产价值(蒋楠2017等)[16] ,这些研究成果为大运河遗产价值的系统研究作了重要铺垫。
(三)大运河遗产构成及遗产价值之研究机构分析
笔者对发表文章的相关机构进行了分析,发现研究机构主要为大运河沿线的省市,如北京、山东、江苏及浙江等,且研究成果主要出自大运河途经地区的各大高校、文化遗产及水利等研究机构,如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江苏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东南大学、徐州师范大学、浙江大学、清华大学及扬州大学等,其中发表文章数量最多的是东南大学,一共有6篇(图3)。东南大学建筑学院一直协助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参与编制《大运河遗产保护规划编制纲要》,因此其相关研究成果颇多。
另外,成果中受国家及地方各研究基金资助的课题较多,其中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的有4篇,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2篇,受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资助的3篇,受浙江省教委科研基金资助的1篇,受江苏省青蓝工程基金资助的1篇,可见国家及地方层面对大运河展开科学研究的支持力度较大。而其中对于大运河遗产价值及遗产构成的基础研究是很难回避的关键问题。
(四)大运河遗产价值及遗产构成的研究内容及方向
考虑到学术价值及深度,研究只对期刊论文、会议论文及学位论文进行总体梳理和归纳。据笔者统计,目前大运河遗产构成研究成果7篇,大运河遗产价值研究成果46篇,但这个数据是基于篇名检索,文章的研究内容也会有不少交叉涉及。
1. 关于大运河遗产构成研究
大运河开凿历史悠久,遗产种类异常丰富,且由于尺度巨大,存在地域性差异,造成学者对大运河的遗产构成及遗产分类存在争议和分歧。笔者整理了有关大运河遗产构成的文献,分类方法大致可分为三种(图4)。
(1)根据遗产与运河的空间关系进行分类。此分类方法是按照遗产与运河关系的亲疏,从空间分布的角度进行划分的。王健就将运河文化遗产的空间分布划分为核心区、重点区和影响辐射区三个层次,各类遗产依据所处的位置划分为核心遗产、关联遗产和影响遗产。[17]这种分类方法比较明了,但是弊端很明显,即会导致一些空间位置相关但主题无关联的遗产纳入大运河遗产要素范畴,从而使得大运河遗产要素不明晰。
(2)按照遗产要素的属性进行分类。目前学界颇为认可且应用广泛的是依据遗产的属性划分大运河遗产构成。而对于大运河遗产的基本属性,不同观点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类。
①从水利工程体系视角界定大运河遗产。谭徐明、王建波、阮仪三、吴晓等立足于大运河的水利工程体系,认为大运河遗产的核心构成是水利工程体系,包括运河水利、水运的工程技术和管理设施等方面。虽然他们对水利工程遗产的分类不尽相同,但是研究遗产构成的着重点在于水利工程遗产。这也是比较早的有关文化遗产构成的研究。[8,18-19] ②从大运河水利工程体系延伸到景观环境界定大运河遗产。此界定方法与国际古迹遗址《西安宣言(2005)》强调古建筑、古遗址和历史区域周边环境的理念一脉相承。蒋奕认为大运河苏州段文化遗产构成包括水利工程及相关文化遗产、聚落遗产、其他物质文化遗产以及生态与景观环境四大类。[20]
③从大运河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角度界定。此界定承袭了2008年在加拿大召开的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第16届大会上通过的《文化线路宪章》所认为的“文化线路包括自然要素、物质要素和非物质要素”的重要论断。国家文物局的《大运河遗产第二阶段保护规划编制要求》对“大运河遗产及其背景環境构成”的阐述是:“如水利水运工程遗产,运河城镇,运河村落,其他相关历史遗存,非物质文化遗产。”单霁翔认为大运河遗产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运河河道及其附属设施;第二层次,与大运河相关的遗迹,包括因运河而生的城镇、建筑等;第三层次,大运河周边环境景观及非物质文化遗产。[21]
不少学者对大运河物质文化遗产的分类标准略有不同,傅峥嵘、周文竹、高婉斐、李静兰、郭文娟、王晶、屠一帆等从运河河道本体及水利工程遗产、运河聚落遗产、其他与运河历史相关的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古建筑、古寺庙、石刻等)、大运河的生态和景观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五个方面分析了大运河无锡段、嘉兴段、隋唐大运河开封段、隋唐大运河郑州段、大运河济宁段、大运河北京段、大运河浙东段等的遗产构成。[4,22-27]张廷皓、王修全、张茜等则认为大运河的遗产构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运河河道本体、水源、水利航运工程设施等;②沿运河、依附运河而发展起来的人类生活环境;③其他与运河历史相关的物质文化遗产;④大运河的生态和景观环境以及与大运河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28-30]而康敬亭将京杭大运河(无锡段)文化遗产构成分为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并将物质文化遗产分为大运河遗产、宗教遗产、祠堂建筑遗产、民居建筑遗产、教育遗产、历史园林遗产和工业遗产等。[31]霍艳虹又以“文化基因”的视角,将京杭大运河水文化遗产分为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两大主类,其中物质文化遗产分为运河水利工程设施遗址、古迹建筑、古墓葬、古迹遗址、文物古迹、近现代重要史迹六个亚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分为传统戏剧、传统技艺、民间文学、传统杂技武术与曲艺、传统工艺美术、传统音乐与舞蹈、民俗与歌谣、地名学遗产等八个亚类,每个亚类下又有详细基本类型。[32]
(3)从其他视角对大运河遗产进行分类。俞孔坚从发生学视角梳理了大运河遗产在农业时代、工业时代及后工业时代的历史变迁中构成要素的功能及相互关系,并按照功能相关、历史相关和空间相关三种类型划分了大运河遗产。[13]汤晔峥分析了大运河遗产的制度特性,并认为制度遗存应该作为大运河遗产的核心构成要素,而不是水利工程的附属设施。[12]而陈秋静在硕士论文里从文化线路的角度进行了分析,认为明清沧州文化线路的构成为:承载水路运输的河道线路、村落与城镇分布的空间线路、文化遗产遗迹分布的遗产线路。[33]
总体来说,随着国际上有关文化遗产内涵和外延的拓展以及相关宪章文件的出台,我国学界及政府部门对大运河遗产构成的认知也是不断拓展的过程。从早期的核心遗产是水利工程遗产,而对其他遗产类型认识模糊,逐步拓展到包含大运河生态自然环境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也体现了我国对大尺度跨区域遗产类型的研究和认知与国际接轨的转变,而从目前相关研究成果和编制看,大运河遗产构成的研究已逐步趋于统一,即大运河遗产构成主要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而物质文化遗产包括运河河道本体及水利工程遗产、运河聚落遗产、其他与运河历史相关的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古建筑、古寺庙、时刻等)。
2. 关于大运河遗产价值构成研究
大运河遗产价值研究较之于遗产构成研究,思路较为发散,由于研究的切入点及视角的不同,研究成果也大相径庭。笔者梳理了大运河遗产价值的研究成果,主要包括四个方面:(1)从申遗的视角进行价值探讨;(2)从文化线路的视角进行探讨;(3)在我国《文物保护法》对文化遗产普遍价值阐述的基础上进行拓展和延伸;(4)针对大运河特定河段或遗产类型或价值类型进行研究(图5)。
(1)基于申遗背景,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依据《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所制定的世界遗产的评定标准,对大运河遗产价值进行了解读。张笑楠以大运河为例研究了突出普遍价值(OUV)评估与遗产构成分析方法。[3]王元从中国大运河历史演进的角度探讨了大运河遗产突出的普遍价值。[5]姜师立、刘庆余基于大运河申遗视角探讨了大运河的遗产特征和价值。[6-7]周文竹鉴于《实施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以及《运河遗产古迹清单》,提出了大运河综合价值,并以无锡段河道为例从航运视角对大运河在技术、经济、社会、景观等方面表现出来的综合价值进行了剖析。[4]
(2)从文化线路(线性遗产)的角度分析大运河的遗产构成及价值。陈秋静从文化线路的角度分析明清沧州运河具有的遗产价值。[33]郑菲菲建议按照David Throsby理论提出的历史价值、审美价值、精神价值、社会价值、象征价值和真实价值对运河遗产进行细分,但没有提出具体的价值体系和评估体系。[34]
(3)在我国《文物保护法》对文化遗产普遍价值阐述的基础上进行拓展和延伸。《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2000版)》(以下简称《中国准则》)提出文化遗产的价值包括历史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中国准则(2008版)》在强调文物的历史价值、科学价值和艺术价值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社会价值和文化价值。针对中国大运河遗产的特殊性,不少学者在《中国准则》的基础上作了延伸。
康敬亭提出大运河无锡段文化遗产的价值为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精神价值和使用价值五个方面。[31]郭文娟认为大运河济宁段文化遗产的价值主要表现为历史价值、经济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和生态价值等。[25]蒋奕指出从遗产价值、保存现状、保护现状、利用展示现状和管理现状等方面对运河遗产进行评估,但并未提出具体的评价体系及方法。[20]张茜阐述了大运河具有重要文化与技术价值、作为南水北调理想输水路线价值、作为区域生态基础设施的重要价值、作为南北重要休闲游憩廊道的价值以及作为运输物资、北煤南运的航运价值。[29]王修全从技术价值、社会价值、经济价值以及文化功能方面阐述了大运河遗产具有的价值。[30]屠一帆认为大运河浙东段的价值为历史价值、科学价值、美学价值和社会价值。[27] (4)就特定河段或遗产类型或价值类型,进行价值评估的理论或实证研究。汤晔峥分析制度之下运河的价值体。[12]魏羽力探讨了大运河扬州段聚落遗产的价值及要素识别。[9]吴晓等对大运河常州段河道进行评估分级和价值判定。[8]蒋楠对扬州段产业经济类遗产价值作了定性研究。[16]屠一帆对大运河浙东段遗产的旅游价值进行了评价。[27]周文竹从航运视角思考了大运河文化遗产的综合价值,即作为水利工程体系的技术价值、促进城市经济繁荣的经济价值、维系国家稳定和政治统一的社会价值以及具有丰富生态资源的景观价值。[4]
对于大运河的遗产价值评价,国内已有不少学者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但总体分析来看,笔者总结出了尚存的几个问题:
(1)以申遗为背景的大运河价值研究,导向性较强。由于文化遗产的突出普遍价值评估和遗产构成的确定是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基本工作和核心工作,因此申遗背景下的大运河遗产研究大多以世界遗产公约为标准,对其突出普遍价值进行解读,并以定性研究为主,为中国大运河的申遗提供理论的支持。然而,中国大运河的遗产价值是极其丰富的,除了以申遗为导向的突出普遍价值,大运河还承载着民族的、地方的其他价值。因此,这部分研究具有一定的局限性,难以全面系统地概括大运河的遗产价值。
(2)价值判研尚缺乏理论体系支撑。我国目前尚未出台法律层面的大尺度文化遗产的价值评价方法和体系。因此,对于大尺度、跨区域的文化遗产的价值评价,当前学界还处于摸索阶段,部分学者沿用我国《文保法》的提法或以此为基础作延伸,如就遗产类型(聚落遗产、经济产业类遗产、河道遗产等)或价值类型(旅游价值等)等作了评估方法的探索。但是目前仍缺乏系统性的全面研究,且缺乏理论体系的支撑,主观性较强。这在客观上也导致大运河的价值判研缺乏统一标准。
(3)大运河体量巨大,内容庞杂,其演变与发展涉及制度、经济、社会、文化等诸多方面,千头万绪,且至今生生不息,为活态遗产,这就客观上决定了大运河研究的难度和复杂性。因此大部分研究选择特定的遗产类型或局部河段展开,难以对大运河作出全面且整体性价值的体系架构。大运河流域面积广阔,沿岸风土民情各异,地域多样性鲜明,单就局部河段的研究难以涵盖全域。跨时空、跨区域、跨学科的综合性特点使得大运河遗产的价值研究极具挑战。
四、国外运河遗产构成及遗产价值研究概况与启示
笔者查阅了国外运河遗产的相关研究,欧美国家对运河遗产的资源登录和价值研究依不同的国情而不同,但相对有自己的方法或理论体系。加拿大里多运河是2007年登录世界文化遗产名录的,根据《里多运河世界遗产管理规划》(2005)和《里多运河加拿大国家历史遗址管理规划》(2005)对于运河价值点的论述,里多运河的价值呈现是一个具有层级关系的价值系统:第一级是世界遗产(OUV),第二级是加拿大国家历史遗址一级文化资源,第三级是加拿大国家历史遗址二级文化资源。其价值层面涉及技术、历史、经济、社会、景观、生态等诸多方面。美国的遗产保护工作主要由美国内政部国家公园管理局(NPS)主管负责。早在20世纪60年代,NPS研发出基于Historic context(历史脉络)的方法对遗产资源进行遗产分类与价值判别,并指导保护实践。该方法应用于多条运河遗产,如the Chenango Canal(希南戈运河)、the Soule Canal(索尔运河)等,通过对运河遗产的Historic context(历史脉络)的呈现,从而引出遗产分类,并进一步判研遗产价值。该方法以Historic context为平台,基于文化主题、地理和时间范围组织而成一个框架,描述遗产主体的重要发展历程,以此作为遗产资源认定、价值评估、遗产资源登录和干预处理的决策基地。笔者认为此方法对我国诸如大运河一类的大尺度跨区域的大型遗产的保护研究提供了方法论的参考,非常值得借鉴。
五、总结与分析
就目前学界对于大运河遗产构成及遗产价值研究的现状而言,总体来说,已有一定的学术成果,但还处于探索阶段,尤其是大运河遗产价值的研究,不同的研究立场与视角,学界各持己见,缺乏可操作性的理论体系的支撑。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行动指南》等把大运河文化遗产特点归结为:它代表了人类的迁徙和流动,代表了多维度的商品、思想、知识和价值的互惠和持续不断的交流,并代表了因此产生的文化在时间和空间上的交流与相互滋养。因此,大运河是一部中国历史的活化石,如何厘清它的遗产构成及遗产价值,是世界文化遗产大运河研究的基础性和根本性问题,也是后续遗产保护及规划措施的重要依据。
笔者认为,对于中国大运河遗产构成及遗产价值的研究是进行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及实施保护策略的先驱课题,亟待在学术研究及实践层面有所突破,建議加强对欧美等国家以及相关组织与机构(如美国盖蒂保护所等)对于跨区域、大尺度、活态遗产的保护方法及实际具体项目的研究,结合中国大运河的实际情况,探索大运河的遗产构成及遗产价值研究的系统性方法和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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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月红)
Abstracts: The study on the heritage composition and value of the Grand Canal in China is the basic work of the protection project of the Grand Canal in China. Based on China Academic Journal Network Publishing Database, Chinese Doctoral Dissertations Full?text Database and Chinese Excellent Masters Thesis Full?text Database in the CNKI full?text database, this paper studies the time distribution and stage characteristics of heritage composition and value research, relevant research institutions, support funds and other aspects through the qualitative and quantitative analysis. The research on the heritage value and composition of the Great Canal in China was initiated in late 20th and early 21st century, but received little attention.Research enthusiasm mainly comes after the application for World Cultural Heritage, and the time distribution and stag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research results also show changes corresponding to the progress of the application. The research institutions mainly include universities, cultural heritage and water resources research institutions, etc. This paper further sums up and analyzes the contents and directions of the current research on the heritage value and composition, and concludes that the heritage composition researches are mainly from the spatial correlation with the Canal, the attributes of heritage elements and several other perspectives. The heritage value researches mainly involve four aspects: first, value exploration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World Cultural Heritage application; second, studie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ultural routes; third, developments and extensions based on the universal value interpretation of cultural heritage in the Cultural Relics Protection Act of China; fourth, studies on specific sections, heritage types or value types of the Grand Canal.Finally, the paper summarizes the existing problems in the composition and evaluation of Grand Canal heritage in the academic field.This study provides a basis for the clarification of the researches on the composition and value of the Grand Canal heritage, and also provides theoretical support for the further study of the Grand Canal heritage value.
Key words: Grand Canal heritage; heritage composition; heritage value
关键词: 大运河遗产;遗产构成;遗产价值
DOI:10. 16397/j. cnki. 1671-1165.201903070
作为世界文化遗产的中国大运河(The Grand Canal of China),始建于春秋时期,由隋唐大运河、京杭大运河、浙东运河三大部分组成,全长2 700 km(含遗产河道1 011 km),跨越8个省、直辖市,27座城市,包含27段河道和58个遗产点。中国大运河被国际工业遗产保护委员会在《国际运河古迹名录》中列为最具影响力之一的水道。2014年6月中国大运河被正式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
中国大运河是中国历史上由国家开凿、政府管理的巨大水利工程体系,它体现了以农业立国的集权国家高度建制化下独有的漕运文化传统,是中国智慧的结晶,也是中国贡献给世界的一份宝贵遗产。
一、背景与意义
2017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大运河时强调,保护大运河是运河沿线所有地区的共同责任。同年,6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又专门就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作出重要批示。作为后申遗时代的大运河,其保护与发展将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大运河是具有超广时空尺度的连续性工程,体现了千百年来人类与自然相互交融的结果,且至今仍生生不息。如何保护这样一条巨型活态遗产,在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也是相当棘手的问题。
目前,大运河沿线各城市正如火如荼地展开有关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理论和实证研究,各地发布的课题指南中不乏有关大运河保护与开发建设的相关项目。然而,笔者在查阅大运河相关研究成果及规划编制时发现,对于大运河的遗产构成和遗产价值这样的基本问题在学界仍存在很大争议,这也是导致大运河保护工程缺乏焦点和立足点的关键问题。
在国际遗产保护领域,价值议题早已成为遗产保护工作的核心。《巴拉宪章(1999)》、美国国家公园管理局以及许多政府与非政府部门都实施以价值为导向的遗产保护方法,该方法旨在使价值在保护决策中发挥积极作用,并希望通过价值使遗产保护与其他领域和社会整体有更多的互动。对大运河遗产价值的认定既是遗产保护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实行有效保护的重要前提和依据。
笔者梳理了国内学界对于大运河文化遗产构成及价值研究文献,以期为该领域的进一步研究提供参考。
二、资料数据源与研究方法
(一)资料数据源选择
本研究以CNKI中国期刊网全文数据库中的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CAJD)、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收录的相关论文为研究数据来源,首先,将检索选项设为“篇名”,检索词为“大运河”,选择“并含”,检索词为“价值”;然后,检索选项仍为“篇名”,检索词为“大运河”,选择“并含”,检索词为“遗产构成”,时间不限,共检索出59篇,其中期刊论文37篇,学位论文11篇,国际会议3篇,中国会议2篇,报纸文章6篇(图1)。
(二)研究方法
本文采取定性、定量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定量研究侧重于文献资料的统计分析,基于CNKI中国知网远程数据库,对文献发表年度、机构、获得资助等信息输入EXCEL,从而分析数据信息的统计学特点。定性分析侧重于文献研究内容的总结归纳及纵横向比较分析。
三、结果分析
(一)大运河遗产价值研究时间分布特征
在中国期刊网全文数据库(CNKI)中,以篇名“大运河”并含“价值”和“遗产构成”进行检索,得出研究成果数量的时间分布规律(图2)。资料显示,有关大运河遗产价值及遗产构成的理论研究成果始于20世纪90年代,自1992年至2006年的15年时间涉及大运河遗产价值研究的文献总共2篇。可见在20世纪末至21世纪初,大运河遗产构成及价值的研究很少受到学者的关注。
2008年是一个拐点,2008年当年出现了3篇关于大运河遗产价值研究的文献,2008年之后有关大运河遗产价值及遗产构成的研究成果逐年增加,并在2014年达到阶段性高峰。2014年当年发表的文献数量是11篇,2014年以后相关研究成果每年5篇左右。
由大運河遗产价值研究的时间分布规律可以看出,大运河遗产价值研究具有明显的时间性特征。考虑到论文发表的时间滞后性,笔者分析2008年陆续出现大运河遗产价值的相关研究,其背景是2006年国家作出了大运河申遗的决定。中国大运河申遗经过了自2006年至2014年的8年准备,笔者整理了其间相关具体事件(表1)。 在举国自上而下积极筹备大运河申遗的大环境下,2008年至2014年针对大运河遗产价值研究的文献数量激增,并在2014年达到阶段性高峰。2014年6月22日,中国大运河项目在第38届世界遗产大会上被宣布成功入选《世界文化遗产名录》(World Heritage List),成为中国第46个世界遗产项目。申遗成功的大运河面临着后申遗时代的保护及规划管理的一系列问题,2014年之后有关大运河遗产价值的研究势头稍有下降,但仍呈现出比较理性的趋势。
(二)大运河遗产构成及遗产价值研究成果阶段性特征
除了時间特征外,通过梳理大运河遗产价值及构成研究相关文章,笔者发现研究内容呈现明显的阶段性特征。
随着我国文保事业的发展,20世纪末,尤其是进入21世纪之后,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不断深入和丰富,一些新型文化遗产的保护理论逐渐进入视野。自2006年,由中国国家文物局主办的文化遗产保护论坛每年举行一次,先后对工业遗产、乡土建筑、20世纪遗产、文化景观、文化线路、运河遗产等主题进行探讨。从文献研究的内容分析也可以看出, 2008年之前的2篇有关大运河价值研究的文章,一篇是张照东1992年的《清代大运河的经济价值与环境制约》,通过史料研究阐述了清代大运河在航运、灌溉、南北物资运输、商业贸易和城镇发展等方面的价值探讨[1],另一篇是剑声2000年的《淮北隋唐大运河考古发现及其意义和价值》的文章[2]。这两篇文章主要是基于文献研究或田野调查阐述大运河遗产某些方面的价值,并没有涉及大运河整体价值体系的探讨。由此可见,2008年之前学界对大运河遗产价值并没有深入的探究,还停留在初步认知和缺乏理论的阶段。
自2006年大运河走进国家战略意义的申遗进程,我国学者开始积极探索大运河的研究理论和方法,通过加强与国际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交流和学习,国内逐步展开有关大运河遗产价值的相关研究。不少学者基于大运河申遗,依据联合国科教文组织颁布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以及《世界遗产名录》的申遗标准——OUV(outstanding universal value,突出普遍价值),对大运河遗产的OUV进行详细剖析(张笑楠、周文竹、王元、刘庆余、姜师立等)[3-7],也有部分学者就申遗背景下大运河局部河段的特定遗产类型进行了价值探讨(吴晓、魏羽力)[8-9]。2008年《ICOMOS文化线路宪章》问世,文化线路受到国际遗产学界的广泛关注,我国学者也纷纷从文化线路的视角探讨大运河遗产价值(陈怡、阮仪三等)。[10-11]也有学者从其他方面如制度、发生学视角等对大运河遗产的价值体系进行探讨(汤晔峥、俞孔坚)[12-13]。
2014年之后,大运河进入后申遗时代,对于大运河遗产价值研究的成果数量稍有减少,但研究的深度和广度有了一定的突破,学者们跳出了申遗的普世价值的标准,结合大运河的本土国情探索有关价值研究的理论和方法。部分学者就申遗后大运河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从价值研究的基础层面进行客观深入的分析,其中大部分研究针对某一遗产类型或局部河段展开(姜师立、宋桂杰、蒋楠等)[14-16] ,但仍有学者从文化线路的视角探讨大运河遗产价值(蒋楠2017等)[16] ,这些研究成果为大运河遗产价值的系统研究作了重要铺垫。
(三)大运河遗产构成及遗产价值之研究机构分析
笔者对发表文章的相关机构进行了分析,发现研究机构主要为大运河沿线的省市,如北京、山东、江苏及浙江等,且研究成果主要出自大运河途经地区的各大高校、文化遗产及水利等研究机构,如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江苏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东南大学、徐州师范大学、浙江大学、清华大学及扬州大学等,其中发表文章数量最多的是东南大学,一共有6篇(图3)。东南大学建筑学院一直协助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参与编制《大运河遗产保护规划编制纲要》,因此其相关研究成果颇多。
另外,成果中受国家及地方各研究基金资助的课题较多,其中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的有4篇,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2篇,受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资助的3篇,受浙江省教委科研基金资助的1篇,受江苏省青蓝工程基金资助的1篇,可见国家及地方层面对大运河展开科学研究的支持力度较大。而其中对于大运河遗产价值及遗产构成的基础研究是很难回避的关键问题。
(四)大运河遗产价值及遗产构成的研究内容及方向
考虑到学术价值及深度,研究只对期刊论文、会议论文及学位论文进行总体梳理和归纳。据笔者统计,目前大运河遗产构成研究成果7篇,大运河遗产价值研究成果46篇,但这个数据是基于篇名检索,文章的研究内容也会有不少交叉涉及。
1. 关于大运河遗产构成研究
大运河开凿历史悠久,遗产种类异常丰富,且由于尺度巨大,存在地域性差异,造成学者对大运河的遗产构成及遗产分类存在争议和分歧。笔者整理了有关大运河遗产构成的文献,分类方法大致可分为三种(图4)。
(1)根据遗产与运河的空间关系进行分类。此分类方法是按照遗产与运河关系的亲疏,从空间分布的角度进行划分的。王健就将运河文化遗产的空间分布划分为核心区、重点区和影响辐射区三个层次,各类遗产依据所处的位置划分为核心遗产、关联遗产和影响遗产。[17]这种分类方法比较明了,但是弊端很明显,即会导致一些空间位置相关但主题无关联的遗产纳入大运河遗产要素范畴,从而使得大运河遗产要素不明晰。
(2)按照遗产要素的属性进行分类。目前学界颇为认可且应用广泛的是依据遗产的属性划分大运河遗产构成。而对于大运河遗产的基本属性,不同观点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类。
①从水利工程体系视角界定大运河遗产。谭徐明、王建波、阮仪三、吴晓等立足于大运河的水利工程体系,认为大运河遗产的核心构成是水利工程体系,包括运河水利、水运的工程技术和管理设施等方面。虽然他们对水利工程遗产的分类不尽相同,但是研究遗产构成的着重点在于水利工程遗产。这也是比较早的有关文化遗产构成的研究。[8,18-19] ②从大运河水利工程体系延伸到景观环境界定大运河遗产。此界定方法与国际古迹遗址《西安宣言(2005)》强调古建筑、古遗址和历史区域周边环境的理念一脉相承。蒋奕认为大运河苏州段文化遗产构成包括水利工程及相关文化遗产、聚落遗产、其他物质文化遗产以及生态与景观环境四大类。[20]
③从大运河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角度界定。此界定承袭了2008年在加拿大召开的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第16届大会上通过的《文化线路宪章》所认为的“文化线路包括自然要素、物质要素和非物质要素”的重要论断。国家文物局的《大运河遗产第二阶段保护规划编制要求》对“大运河遗产及其背景環境构成”的阐述是:“如水利水运工程遗产,运河城镇,运河村落,其他相关历史遗存,非物质文化遗产。”单霁翔认为大运河遗产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运河河道及其附属设施;第二层次,与大运河相关的遗迹,包括因运河而生的城镇、建筑等;第三层次,大运河周边环境景观及非物质文化遗产。[21]
不少学者对大运河物质文化遗产的分类标准略有不同,傅峥嵘、周文竹、高婉斐、李静兰、郭文娟、王晶、屠一帆等从运河河道本体及水利工程遗产、运河聚落遗产、其他与运河历史相关的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古建筑、古寺庙、石刻等)、大运河的生态和景观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五个方面分析了大运河无锡段、嘉兴段、隋唐大运河开封段、隋唐大运河郑州段、大运河济宁段、大运河北京段、大运河浙东段等的遗产构成。[4,22-27]张廷皓、王修全、张茜等则认为大运河的遗产构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运河河道本体、水源、水利航运工程设施等;②沿运河、依附运河而发展起来的人类生活环境;③其他与运河历史相关的物质文化遗产;④大运河的生态和景观环境以及与大运河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28-30]而康敬亭将京杭大运河(无锡段)文化遗产构成分为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并将物质文化遗产分为大运河遗产、宗教遗产、祠堂建筑遗产、民居建筑遗产、教育遗产、历史园林遗产和工业遗产等。[31]霍艳虹又以“文化基因”的视角,将京杭大运河水文化遗产分为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两大主类,其中物质文化遗产分为运河水利工程设施遗址、古迹建筑、古墓葬、古迹遗址、文物古迹、近现代重要史迹六个亚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分为传统戏剧、传统技艺、民间文学、传统杂技武术与曲艺、传统工艺美术、传统音乐与舞蹈、民俗与歌谣、地名学遗产等八个亚类,每个亚类下又有详细基本类型。[32]
(3)从其他视角对大运河遗产进行分类。俞孔坚从发生学视角梳理了大运河遗产在农业时代、工业时代及后工业时代的历史变迁中构成要素的功能及相互关系,并按照功能相关、历史相关和空间相关三种类型划分了大运河遗产。[13]汤晔峥分析了大运河遗产的制度特性,并认为制度遗存应该作为大运河遗产的核心构成要素,而不是水利工程的附属设施。[12]而陈秋静在硕士论文里从文化线路的角度进行了分析,认为明清沧州文化线路的构成为:承载水路运输的河道线路、村落与城镇分布的空间线路、文化遗产遗迹分布的遗产线路。[33]
总体来说,随着国际上有关文化遗产内涵和外延的拓展以及相关宪章文件的出台,我国学界及政府部门对大运河遗产构成的认知也是不断拓展的过程。从早期的核心遗产是水利工程遗产,而对其他遗产类型认识模糊,逐步拓展到包含大运河生态自然环境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也体现了我国对大尺度跨区域遗产类型的研究和认知与国际接轨的转变,而从目前相关研究成果和编制看,大运河遗产构成的研究已逐步趋于统一,即大运河遗产构成主要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而物质文化遗产包括运河河道本体及水利工程遗产、运河聚落遗产、其他与运河历史相关的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古建筑、古寺庙、时刻等)。
2. 关于大运河遗产价值构成研究
大运河遗产价值研究较之于遗产构成研究,思路较为发散,由于研究的切入点及视角的不同,研究成果也大相径庭。笔者梳理了大运河遗产价值的研究成果,主要包括四个方面:(1)从申遗的视角进行价值探讨;(2)从文化线路的视角进行探讨;(3)在我国《文物保护法》对文化遗产普遍价值阐述的基础上进行拓展和延伸;(4)针对大运河特定河段或遗产类型或价值类型进行研究(图5)。
(1)基于申遗背景,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依据《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所制定的世界遗产的评定标准,对大运河遗产价值进行了解读。张笑楠以大运河为例研究了突出普遍价值(OUV)评估与遗产构成分析方法。[3]王元从中国大运河历史演进的角度探讨了大运河遗产突出的普遍价值。[5]姜师立、刘庆余基于大运河申遗视角探讨了大运河的遗产特征和价值。[6-7]周文竹鉴于《实施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以及《运河遗产古迹清单》,提出了大运河综合价值,并以无锡段河道为例从航运视角对大运河在技术、经济、社会、景观等方面表现出来的综合价值进行了剖析。[4]
(2)从文化线路(线性遗产)的角度分析大运河的遗产构成及价值。陈秋静从文化线路的角度分析明清沧州运河具有的遗产价值。[33]郑菲菲建议按照David Throsby理论提出的历史价值、审美价值、精神价值、社会价值、象征价值和真实价值对运河遗产进行细分,但没有提出具体的价值体系和评估体系。[34]
(3)在我国《文物保护法》对文化遗产普遍价值阐述的基础上进行拓展和延伸。《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2000版)》(以下简称《中国准则》)提出文化遗产的价值包括历史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中国准则(2008版)》在强调文物的历史价值、科学价值和艺术价值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社会价值和文化价值。针对中国大运河遗产的特殊性,不少学者在《中国准则》的基础上作了延伸。
康敬亭提出大运河无锡段文化遗产的价值为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精神价值和使用价值五个方面。[31]郭文娟认为大运河济宁段文化遗产的价值主要表现为历史价值、经济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和生态价值等。[25]蒋奕指出从遗产价值、保存现状、保护现状、利用展示现状和管理现状等方面对运河遗产进行评估,但并未提出具体的评价体系及方法。[20]张茜阐述了大运河具有重要文化与技术价值、作为南水北调理想输水路线价值、作为区域生态基础设施的重要价值、作为南北重要休闲游憩廊道的价值以及作为运输物资、北煤南运的航运价值。[29]王修全从技术价值、社会价值、经济价值以及文化功能方面阐述了大运河遗产具有的价值。[30]屠一帆认为大运河浙东段的价值为历史价值、科学价值、美学价值和社会价值。[27] (4)就特定河段或遗产类型或价值类型,进行价值评估的理论或实证研究。汤晔峥分析制度之下运河的价值体。[12]魏羽力探讨了大运河扬州段聚落遗产的价值及要素识别。[9]吴晓等对大运河常州段河道进行评估分级和价值判定。[8]蒋楠对扬州段产业经济类遗产价值作了定性研究。[16]屠一帆对大运河浙东段遗产的旅游价值进行了评价。[27]周文竹从航运视角思考了大运河文化遗产的综合价值,即作为水利工程体系的技术价值、促进城市经济繁荣的经济价值、维系国家稳定和政治统一的社会价值以及具有丰富生态资源的景观价值。[4]
对于大运河的遗产价值评价,国内已有不少学者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但总体分析来看,笔者总结出了尚存的几个问题:
(1)以申遗为背景的大运河价值研究,导向性较强。由于文化遗产的突出普遍价值评估和遗产构成的确定是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基本工作和核心工作,因此申遗背景下的大运河遗产研究大多以世界遗产公约为标准,对其突出普遍价值进行解读,并以定性研究为主,为中国大运河的申遗提供理论的支持。然而,中国大运河的遗产价值是极其丰富的,除了以申遗为导向的突出普遍价值,大运河还承载着民族的、地方的其他价值。因此,这部分研究具有一定的局限性,难以全面系统地概括大运河的遗产价值。
(2)价值判研尚缺乏理论体系支撑。我国目前尚未出台法律层面的大尺度文化遗产的价值评价方法和体系。因此,对于大尺度、跨区域的文化遗产的价值评价,当前学界还处于摸索阶段,部分学者沿用我国《文保法》的提法或以此为基础作延伸,如就遗产类型(聚落遗产、经济产业类遗产、河道遗产等)或价值类型(旅游价值等)等作了评估方法的探索。但是目前仍缺乏系统性的全面研究,且缺乏理论体系的支撑,主观性较强。这在客观上也导致大运河的价值判研缺乏统一标准。
(3)大运河体量巨大,内容庞杂,其演变与发展涉及制度、经济、社会、文化等诸多方面,千头万绪,且至今生生不息,为活态遗产,这就客观上决定了大运河研究的难度和复杂性。因此大部分研究选择特定的遗产类型或局部河段展开,难以对大运河作出全面且整体性价值的体系架构。大运河流域面积广阔,沿岸风土民情各异,地域多样性鲜明,单就局部河段的研究难以涵盖全域。跨时空、跨区域、跨学科的综合性特点使得大运河遗产的价值研究极具挑战。
四、国外运河遗产构成及遗产价值研究概况与启示
笔者查阅了国外运河遗产的相关研究,欧美国家对运河遗产的资源登录和价值研究依不同的国情而不同,但相对有自己的方法或理论体系。加拿大里多运河是2007年登录世界文化遗产名录的,根据《里多运河世界遗产管理规划》(2005)和《里多运河加拿大国家历史遗址管理规划》(2005)对于运河价值点的论述,里多运河的价值呈现是一个具有层级关系的价值系统:第一级是世界遗产(OUV),第二级是加拿大国家历史遗址一级文化资源,第三级是加拿大国家历史遗址二级文化资源。其价值层面涉及技术、历史、经济、社会、景观、生态等诸多方面。美国的遗产保护工作主要由美国内政部国家公园管理局(NPS)主管负责。早在20世纪60年代,NPS研发出基于Historic context(历史脉络)的方法对遗产资源进行遗产分类与价值判别,并指导保护实践。该方法应用于多条运河遗产,如the Chenango Canal(希南戈运河)、the Soule Canal(索尔运河)等,通过对运河遗产的Historic context(历史脉络)的呈现,从而引出遗产分类,并进一步判研遗产价值。该方法以Historic context为平台,基于文化主题、地理和时间范围组织而成一个框架,描述遗产主体的重要发展历程,以此作为遗产资源认定、价值评估、遗产资源登录和干预处理的决策基地。笔者认为此方法对我国诸如大运河一类的大尺度跨区域的大型遗产的保护研究提供了方法论的参考,非常值得借鉴。
五、总结与分析
就目前学界对于大运河遗产构成及遗产价值研究的现状而言,总体来说,已有一定的学术成果,但还处于探索阶段,尤其是大运河遗产价值的研究,不同的研究立场与视角,学界各持己见,缺乏可操作性的理论体系的支撑。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行动指南》等把大运河文化遗产特点归结为:它代表了人类的迁徙和流动,代表了多维度的商品、思想、知识和价值的互惠和持续不断的交流,并代表了因此产生的文化在时间和空间上的交流与相互滋养。因此,大运河是一部中国历史的活化石,如何厘清它的遗产构成及遗产价值,是世界文化遗产大运河研究的基础性和根本性问题,也是后续遗产保护及规划措施的重要依据。
笔者认为,对于中国大运河遗产构成及遗产价值的研究是进行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及实施保护策略的先驱课题,亟待在学术研究及实践层面有所突破,建議加强对欧美等国家以及相关组织与机构(如美国盖蒂保护所等)对于跨区域、大尺度、活态遗产的保护方法及实际具体项目的研究,结合中国大运河的实际情况,探索大运河的遗产构成及遗产价值研究的系统性方法和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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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月红)
Abstracts: The study on the heritage composition and value of the Grand Canal in China is the basic work of the protection project of the Grand Canal in China. Based on China Academic Journal Network Publishing Database, Chinese Doctoral Dissertations Full?text Database and Chinese Excellent Masters Thesis Full?text Database in the CNKI full?text database, this paper studies the time distribution and stage characteristics of heritage composition and value research, relevant research institutions, support funds and other aspects through the qualitative and quantitative analysis. The research on the heritage value and composition of the Great Canal in China was initiated in late 20th and early 21st century, but received little attention.Research enthusiasm mainly comes after the application for World Cultural Heritage, and the time distribution and stag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research results also show changes corresponding to the progress of the application. The research institutions mainly include universities, cultural heritage and water resources research institutions, etc. This paper further sums up and analyzes the contents and directions of the current research on the heritage value and composition, and concludes that the heritage composition researches are mainly from the spatial correlation with the Canal, the attributes of heritage elements and several other perspectives. The heritage value researches mainly involve four aspects: first, value exploration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World Cultural Heritage application; second, studie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ultural routes; third, developments and extensions based on the universal value interpretation of cultural heritage in the Cultural Relics Protection Act of China; fourth, studies on specific sections, heritage types or value types of the Grand Canal.Finally, the paper summarizes the existing problems in the composition and evaluation of Grand Canal heritage in the academic field.This study provides a basis for the clarification of the researches on the composition and value of the Grand Canal heritage, and also provides theoretical support for the further study of the Grand Canal heritage value.
Key words: Grand Canal heritage; heritage composition; heritage val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