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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条件的改善,购买、改装机动车成本降低,大量青少年追求追求速度与激情,但缺乏遵守道路规章意识,致使目前许多城市出现的摩托车飙车竞速、深夜“炸街”行为有愈演愈烈的趋势,造成了许多安全事故、道路风险和扰民事件.针对此情况,我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做了规定,违反规定由当地公安机关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针对机动车飙车的恶劣情形,不仅后果严重时有交通肇事罪,在刑法修正案(八)中还新设立了危险驾驶罪,对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的行为,也即情节恶劣的飙车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文对“炸街党”其行为特点及如何认识其法律责任予以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