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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正如“外事无小事”,涉外案件也无“小”案,必须高度重视,规范执行。文章针对当前涉外、涉港澳台民事执行的特点,提出了笔者的应对措施。
关键词:涉外案件;纠纷;执行
一、涉外民事执行案件的特点
1.程序性要求较高。涉外及港澳台案件的执行,经常涉及高院外办、外管处、边控单位等部门。在具体办理过程中,程序要求高,格式要求严,内容要求准,而且办理的手续较为繁琐,来不得半点马虎,出不得半点差错。例如送达出入境管理部门协助的边控通知书,必须是固定格式的打印本,要字迹清晰,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而且要求中英文姓名、护照号码等资料信息完全一致,还要送达时间与签发日期也必须完全一致,否则相关协助部门不予受理。
2.案件特殊性较强。几乎每一个涉外执行案件都有其各自的具体案情及难点问题:有的被执行人难找,不知道其到底是否在境内抑或境外;有的虽然掌握了被执行人的具体行踪,但只要一有风吹草动,其可能随时离境;而有的被执行人及其主要财产均在境外等等,而且各案难度均较大,时间要求高,必须做到“快、准、稳”。如金某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一案即是一起驱逐在即的被执行人为韩籍的涉外执行案件,由于此案系因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上诉而刚刚生效,但刑事部分驱逐出境又近在眉睫的两难案件,所以,立案当天即必须围绕这一特殊涉外案件展开了各项具体工作,联系高院外办、外管处、被执行人羁押看守所及其原留学就读院校,积极查明财产情况,了解驱逐出境事宜。否则,刑事附带民事原告的合法权益将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
3.国际影响性较大。在执行过程中,涉外案件的被执行人往往会向该国驻沪领事馆求助,导致外国领事部门的介入。因此,案件承办人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直接影响到我国法院的国际形象,必须慎之又慎,妥善处理。如在甲公司申请执行乙公司(某国外企业)一案中,当案件承办人员刚一接触被执行人,其立即提出必须等某国驻X领事馆官员到场后才回答相关问题,配合法院执行。由于法院承办人员及时完成了担保审查、文书制作报批、边控单位联络、行动方案制定等一系列前期必备工作,而且在执行过程中用语规范、严谨,翻译等相关工作齐备,所以,被执行人及其所在国驻X领事馆官员均表示满意,愿意积极配合法院执行。最后,本案在立案的第二天即顺利执结,得到了某国驻X总领馆以及案件申请人甲公司的一致认可。
二、对涉外民事执行案件的应对措施
1.要统一思想。严格依法文明执行是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是人民法院的职责所在,是树立法官形象的具体体现。当前,统一思想的关键是要强化依法文明执行的意识,克服一些错误的思想或倾向。涉外民事执行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执法活动,规定多、要求严,这是事实。但这些规定和要求都是十分必要的,必须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增强执行干警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法院执行队伍的政治修养和业务水平。
2.要规范行为。一是积极推进执行公开举措,以公开促规范,努力将“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根本宗旨贯穿于执行工作的每一个环节,统一尺度,规范作风,规范行为。二是重视涉外民事执行的内部监督,以监督促规范,增强执行人员的规范意识和执行规章制度的自觉性,杜绝工作中的随意性,提高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3.要慎用措施。要解决涉外民事执行案件的“执行难”问题,必须加大执行力度,准确、及时、有效地适用法律赋予的各项强制执行措施。然而,由于涉外民事案件的性质和特点,法律规定的强制措施作为执行的手段之一,不能不用,但也不能滥用,在实施强制措施时一定要依法有据,手续完备,既要坚决,又要慎重。1
4.要完善制度。行之有效的执行制度是确保依法文明执行的保证,而涉外民事案件的执行尤甚。因为涉外民事执行工作的程序性强,环节多,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完善的制度也多。既要规范法院执行工作内部关系,还要规范执行工作的外部关系。而修改后的民诉法中涉及对执行部分的内容又较多,占了修改内容的绝大部分,这些重大修改势必会对法院执行工作产生较大的影响。所以,要高度重视涉外民事执行的调研工作,完善各项制度建设,及时适应新法施行后的相应变化。
作者单位: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参考文献:
[1]童兆洪.民事执行前沿问题[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236.
关键词:涉外案件;纠纷;执行
一、涉外民事执行案件的特点
1.程序性要求较高。涉外及港澳台案件的执行,经常涉及高院外办、外管处、边控单位等部门。在具体办理过程中,程序要求高,格式要求严,内容要求准,而且办理的手续较为繁琐,来不得半点马虎,出不得半点差错。例如送达出入境管理部门协助的边控通知书,必须是固定格式的打印本,要字迹清晰,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而且要求中英文姓名、护照号码等资料信息完全一致,还要送达时间与签发日期也必须完全一致,否则相关协助部门不予受理。
2.案件特殊性较强。几乎每一个涉外执行案件都有其各自的具体案情及难点问题:有的被执行人难找,不知道其到底是否在境内抑或境外;有的虽然掌握了被执行人的具体行踪,但只要一有风吹草动,其可能随时离境;而有的被执行人及其主要财产均在境外等等,而且各案难度均较大,时间要求高,必须做到“快、准、稳”。如金某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一案即是一起驱逐在即的被执行人为韩籍的涉外执行案件,由于此案系因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上诉而刚刚生效,但刑事部分驱逐出境又近在眉睫的两难案件,所以,立案当天即必须围绕这一特殊涉外案件展开了各项具体工作,联系高院外办、外管处、被执行人羁押看守所及其原留学就读院校,积极查明财产情况,了解驱逐出境事宜。否则,刑事附带民事原告的合法权益将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
3.国际影响性较大。在执行过程中,涉外案件的被执行人往往会向该国驻沪领事馆求助,导致外国领事部门的介入。因此,案件承办人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直接影响到我国法院的国际形象,必须慎之又慎,妥善处理。如在甲公司申请执行乙公司(某国外企业)一案中,当案件承办人员刚一接触被执行人,其立即提出必须等某国驻X领事馆官员到场后才回答相关问题,配合法院执行。由于法院承办人员及时完成了担保审查、文书制作报批、边控单位联络、行动方案制定等一系列前期必备工作,而且在执行过程中用语规范、严谨,翻译等相关工作齐备,所以,被执行人及其所在国驻X领事馆官员均表示满意,愿意积极配合法院执行。最后,本案在立案的第二天即顺利执结,得到了某国驻X总领馆以及案件申请人甲公司的一致认可。
二、对涉外民事执行案件的应对措施
1.要统一思想。严格依法文明执行是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是人民法院的职责所在,是树立法官形象的具体体现。当前,统一思想的关键是要强化依法文明执行的意识,克服一些错误的思想或倾向。涉外民事执行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执法活动,规定多、要求严,这是事实。但这些规定和要求都是十分必要的,必须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增强执行干警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法院执行队伍的政治修养和业务水平。
2.要规范行为。一是积极推进执行公开举措,以公开促规范,努力将“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根本宗旨贯穿于执行工作的每一个环节,统一尺度,规范作风,规范行为。二是重视涉外民事执行的内部监督,以监督促规范,增强执行人员的规范意识和执行规章制度的自觉性,杜绝工作中的随意性,提高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3.要慎用措施。要解决涉外民事执行案件的“执行难”问题,必须加大执行力度,准确、及时、有效地适用法律赋予的各项强制执行措施。然而,由于涉外民事案件的性质和特点,法律规定的强制措施作为执行的手段之一,不能不用,但也不能滥用,在实施强制措施时一定要依法有据,手续完备,既要坚决,又要慎重。1
4.要完善制度。行之有效的执行制度是确保依法文明执行的保证,而涉外民事案件的执行尤甚。因为涉外民事执行工作的程序性强,环节多,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完善的制度也多。既要规范法院执行工作内部关系,还要规范执行工作的外部关系。而修改后的民诉法中涉及对执行部分的内容又较多,占了修改内容的绝大部分,这些重大修改势必会对法院执行工作产生较大的影响。所以,要高度重视涉外民事执行的调研工作,完善各项制度建设,及时适应新法施行后的相应变化。
作者单位: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参考文献:
[1]童兆洪.民事执行前沿问题[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