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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拆除部分的堰顶高程分别为351,344和337 m,待爆堰体所处地面岩坎标高为左岸侧339 m,右岸侧337 m,整个堰体为混凝土分层碾压构筑。由于堰体断面和高程不同,施工又不允许分台阶进行,所以,在成孔及炮孔布置中考虑了不同炮孔深度、不同间距和不同的单孔药量,控制爆破拆除完全达到了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