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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治理已成为社会治理法治问题的重大课题,网络治理与平台责任也成为建设法治网络的重要内容。《刑法修正案(九)》首次增设相关网络罪名强化平台责任,推动了平台管理责任的刑罚化。在认定网络平台刑事责任时,应注重刑法归罪思维与网络技术思维的结合,在遵循平台归罪模式内在规律的前提下,探讨平台相关罪名构成要件的理解与适用问题,以实现强化平台责任与打击网络犯罪的双重目的,并发挥刑法的政策化功能,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