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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权禁令是独立于诉讼程序的一种人格权请求权实现程序,是人格权请求权规范体系的重要构成部分但非人格权请求权本身。在现行法对人格权禁令的具体适用规则未作清晰规定的背景下,应围绕人格权禁令本身的属性与立法目的并在权衡考虑人格权保护与行为自由二者利益冲突的基础上,类推适用与人格权禁令性质兼容的人身安全保护令规则等,填补《民法典》第997条在实体规则与程序规则方面存在的漏洞,为人格权禁令的适用提供规范基础,助益于立法者通过人格权禁令制度充分保护人格权的目的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