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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西柏坡时期,中国共产党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保持其纯洁性。具体而言包括:加强干部教育,保持思想纯洁;完善组织建设,保持队伍纯洁;密切联系群众,保持作风纯洁;坚持两个务必,保持清正廉洁;制定规章制度,严明监督纪律。研究西柏坡时期中国共产党的纯洁性建设,对于新的历史阶段如何保持党的纯洁性,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启迪价值。
[关键词]西柏坡;纯洁性;历史经验
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保持党的纯洁性,是一篇永无止境、在实践中常做常新的大文章。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重视并致力于建设党的纯洁性,始终把保持党的纯洁性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积累了宝贵的历史经验和精神财富。对于新的历史阶段如何保持党的纯洁性,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启迪价值。1947年7月至9月,中共中央工委在西柏坡召开党的全国土地会议,研究了土地改革中的问题。会议分析土地改革不彻底的原因主要有:“(一)指导土地改革的政策不彻底;(二)党内不纯;(三)官僚主义的领导。”[1]会议认为党内思想不纯和组织不纯严重地阻碍了土地改革的彻底进行,决定结合土地改革普遍整顿党的组织,开始了西柏坡时期党的纯洁性建设。西柏坡时期,中国共产党纯洁性建设基本做法是:
一、加强干部教育,保持思想纯洁
西柏坡时期,通过有组织的加强干部教育,保持了党员思想的纯洁。1948年7月24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华北创办高级党校的通知,指出:“为适应时局发展的迫切需要,中央决定创办高级党校,名为马列学院……任务为比较有系统地培养具有理论的党的领导干部和宣传干部。”[2]招收的学生“须要参加过实际工作(参加学生运动及其他政治运动在内)五年以上,在政治上、思想上有相当的思考能力,政治正派,文化程度要能写文章或相当于高中毕业以上的水平。”[3]除了在地方和部队选调学员,刘少奇在出席中共中央各部门负责人会议发言时说,“应该选送一些华侨到马列学院和华北大学,加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的训练学习。”[4]学习计划包括:“第一学期,中外史地的普通常识……第二学期,马克思列宁主义三个组成部分……第三学期,毛泽东思想与中共党史。”[5]据8月1日任弼时听取冯文彬关于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团校在各解放区招收学员的情况汇报,“陕甘宁、华中、太行、冀中、北岳、平津和山东选送的一百九十名建团骨干已集中在华北党校,他们中半数以上是区级干部,三分之一是机关干部和从平津到解放区的学生,共产党员占百分之九十三。”[6]
二、完善组织建设,保持队伍纯洁
为使各部门领导及时了解党的政策,提高办事效率,中共中央有关部门负责人从1948年7月26日开始,采取集体办公的方式[7]。为进一步完善组织建设,9月20日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关于健全党委制的决定,“指出党委制是保证集体领导、防止个人包办的重要制度,今后从中央局到地委,从前委到旅委以及军区(军分会或领导小组)、政府党组、民众团体党组、通讯社和报社党组,都必须建立健全的党委会议制度,一切重要问题均须交委员会讨论,由到会委员充分发表意见,做出明确决定,然后分别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二者不可偏废。”[8]11月15日中共中央批示晋绥分局的基层组织,“确有相当一部分,在组织上曾经是严重不纯的,而作风的不纯,则更普遍”[9]“对于过去在错误工作中所遗留下来的许多问题,也已经或正在大量地切实地加以解决,今后除继续坚决克服党内仍然残存着的思想和作风不纯外,对于过去处分重了或处分错了干部党员,尚未加以解决者,应在整党中适当地加以解决。”[10]1949年2月13日中共中央关于须重视提拔培养工人和职员干部的问题致电各中央局、分局:“必须重视提拔培养工人和职员干部工作,这个工作比提拔培养青年学生干部工作更须特别加以重视,必须派更强的干部建立更健全的组织机构,来进行这一工作。”[11]
三、密切联系群众,保持作风纯洁
9月17日任弼时在中央社会部第十期干部训练班举行的开学典礼上讲话指出“左的右的教训都要研究,因为它们都会脱离群众。我们的保卫工作主要的是依靠群众,再加上特别技术才能完成任务,才可以把工作做好。”[12]10月19日中共中央致电晋绥分局并告各地:“整党的目的是改善党与群众的关系。”[13]10月31日任弼时指出:“在工作中要十分注意节约群众的时间,要严禁开会太多,浪费群众的时间,妨碍群众生产及必需的休息。”[14]
四、坚持两个务必,保持清正廉洁
1949年3月5日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在西柏坡胜利开幕。毛泽东在会议上做了报告,在报告中告诫全党,在胜利面前“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15]两个务必“开拓了党保持纯洁性,巩固执政地位的新视野和新境界。”[16]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1949年2月1日华北人民政府就禁止私人动用公款发出训令,“指出在公营企业随便动用公款,捐赠他人,或挪用公款赢利在性质上一种贪污行为。为此,特作四条禁令:一是所有公营企业级财政供给机关,一律不得向任何团体或个人捐赠馈赠;二是不准个人借款,或挪用公款经营本机关合作社、生产事业,或向公私工商业投资借贷或作其他赢利事业;三是所有公营企业及财政供给机关的工作人员,一律不准以个人或机关名义做买卖;四是所有公营企业及财政供给机关,除制度规定的开支应依规定手续开支外,其余开支必须报上级批准后才能动用。”[17]
五、制定规章制度,严明监督纪律
1948年5月21日周恩来在中直机关工作人员会议上讲话,“要消灭党内的无政府、无纪律状态,党是有组织的部队,行动必须统一。”[18]6.1日中共中央宣传部指出毛主席最近指示全党干部研究列宁《左派幼稚病》一书的第二章。他说“请同志们看此书的第二章,使同志们懂得必须消灭现在存在于我们工作中的某些严重的无纪律状态,或无政府状态。”[19]6.5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宣传工作中请示与报告制度的决定》,提出:“各地党报必须执行毛主席所指示的由各地党的负责人看大样制度,各地党报的社评及编者对于新闻的政治性和政策性的问题的答复,必须由党委的一个或几个负责人阅正批准后,才能发表……。”[20]7月26日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致各中央局、分局、前委,重申严格执行报告制度电:“希望你们严格督促所属厉行报告制度,你们则应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对中央的报告制度”,“彻底消灭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的不正确态度,彻底纠正存在着的某些无纪律无政府状态。”[21]8月6日中共中央召开各部门负责人会议,刘少奇出席并讲话指出:“今后从中央起,要加强组织部的工作,组织部要设组织处、干部处、编教材,订制度,明确支部干什么,要选择一批作风正派的干部送到华北局党校加以训练,毕业后作党务工作。要设立监察委员会。”[22]9月4日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致各中央局、分局,各军区、军委分会、前委等电,“进一步强调必须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在党内军内开展反对无纪律无政府状态,反对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的错误态度,反对报喜不报忧的无原则现象,反对经验主义和游击主义等的斗争。”[23]9月28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各地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情况的通报》,指出:“……中原局、东北局、西北局、西野前委等均决定责成下级各党委讨论中央关于反对无政府无纪律状态的指示,进行严格检讨,并贯彻到自己今后的工作中去,有的并提出要造成定期检讨政策和工作的良好习惯。”[24]11月9日中共中央对《华北野战军前委关于加强纪律性的检讨和决议》作出通报,认为“华野前委扩大会,加强纪律性,克服党内无政府无纪律状态的决议,检讨很深入,决定很具体。”[25]11月13日中共中央对《中原局关于各地检查请示报告制度反对无纪律无政府状态情况综合报告》作出批示:“戌微(即十一月五日)关于各地检查请示报告制度反对无纪律无政府状态的情况的综合报告电收到,阅悉,甚好。此类检讨电应转发至地委一级及师(旅)一级,引起他们的注意。一切区党委、地委、纵委、旅委、军区、军分区、中原区党委、地委三级政府的党组,三级党报的委员会,五万人口以上大城市的市委、市政府及市军事机构的党组,均应于今年十一月至明年三月五个月内开会检讨并开展反无纪律无政府状态的斗争,并作出简明扼要的决议交上级审阅修改,遵照实行。并将这一切决议原文送来中央备审,不得违误,如果有某一单位不开会检讨,不作出决议者,即应认为违反纪律,给以批评,补开会议,补作决议。”[26]
11月28日毛泽东、朱德、周恩来、任弼时、彭真、陆定一圈阅发出《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组织部门业务与报告请示制度的通知》。通知规定“中央组织部是党中央在组织工作方面的助手和参谋部,通过统一管理全党的干部工作与组织工作和指导党的建设工作,从组织上保证全党上下一致地按照马列主义的理论和中国革命的实践之统一的思想,即毛泽东思想,按照党的纲领和策略,按照党章所规定的组织原则,团结在党中央的严格集中制的领导之下,以整齐划一的步调,率领千百万劳动群众,并联合一切革命的阶层,朝着一个指定的方向前进。”[27]通知指出:“一般地,组织部门的工作,常常局限于重要的、日常行政事务的、无计划的忙碌与应付,并存在严重的无政府无纪律状态。强调为了保证党的纲领与中央政策的实现,为了适应当前迅速发展的革命形势,各级组织部门必须克服上述现象,立即着手建立健全各项业务和检查督促制度,并把建立经常的报告请示制度作为‘一个中心的环节’来解决。”[28]
[注释]
[1] 刘少奇选集(上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390.
[2]王荣丽,李海明,陈宗良.西柏坡纪事(下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467-851.
[3][4][5][6][7][8][9][10][11][12][13][14][15]同[2].
[16]胡庆胜. 中共河北省委党史研究室课题组,西柏坡精神对党的纯洁性建设的历史启示[J].党史博采(理论),2012(9).
[17][18][19][20][21][22][23][24][25][26][27][28]同[2].
[关键词]西柏坡;纯洁性;历史经验
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保持党的纯洁性,是一篇永无止境、在实践中常做常新的大文章。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重视并致力于建设党的纯洁性,始终把保持党的纯洁性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积累了宝贵的历史经验和精神财富。对于新的历史阶段如何保持党的纯洁性,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启迪价值。1947年7月至9月,中共中央工委在西柏坡召开党的全国土地会议,研究了土地改革中的问题。会议分析土地改革不彻底的原因主要有:“(一)指导土地改革的政策不彻底;(二)党内不纯;(三)官僚主义的领导。”[1]会议认为党内思想不纯和组织不纯严重地阻碍了土地改革的彻底进行,决定结合土地改革普遍整顿党的组织,开始了西柏坡时期党的纯洁性建设。西柏坡时期,中国共产党纯洁性建设基本做法是:
一、加强干部教育,保持思想纯洁
西柏坡时期,通过有组织的加强干部教育,保持了党员思想的纯洁。1948年7月24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华北创办高级党校的通知,指出:“为适应时局发展的迫切需要,中央决定创办高级党校,名为马列学院……任务为比较有系统地培养具有理论的党的领导干部和宣传干部。”[2]招收的学生“须要参加过实际工作(参加学生运动及其他政治运动在内)五年以上,在政治上、思想上有相当的思考能力,政治正派,文化程度要能写文章或相当于高中毕业以上的水平。”[3]除了在地方和部队选调学员,刘少奇在出席中共中央各部门负责人会议发言时说,“应该选送一些华侨到马列学院和华北大学,加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的训练学习。”[4]学习计划包括:“第一学期,中外史地的普通常识……第二学期,马克思列宁主义三个组成部分……第三学期,毛泽东思想与中共党史。”[5]据8月1日任弼时听取冯文彬关于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团校在各解放区招收学员的情况汇报,“陕甘宁、华中、太行、冀中、北岳、平津和山东选送的一百九十名建团骨干已集中在华北党校,他们中半数以上是区级干部,三分之一是机关干部和从平津到解放区的学生,共产党员占百分之九十三。”[6]
二、完善组织建设,保持队伍纯洁
为使各部门领导及时了解党的政策,提高办事效率,中共中央有关部门负责人从1948年7月26日开始,采取集体办公的方式[7]。为进一步完善组织建设,9月20日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关于健全党委制的决定,“指出党委制是保证集体领导、防止个人包办的重要制度,今后从中央局到地委,从前委到旅委以及军区(军分会或领导小组)、政府党组、民众团体党组、通讯社和报社党组,都必须建立健全的党委会议制度,一切重要问题均须交委员会讨论,由到会委员充分发表意见,做出明确决定,然后分别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二者不可偏废。”[8]11月15日中共中央批示晋绥分局的基层组织,“确有相当一部分,在组织上曾经是严重不纯的,而作风的不纯,则更普遍”[9]“对于过去在错误工作中所遗留下来的许多问题,也已经或正在大量地切实地加以解决,今后除继续坚决克服党内仍然残存着的思想和作风不纯外,对于过去处分重了或处分错了干部党员,尚未加以解决者,应在整党中适当地加以解决。”[10]1949年2月13日中共中央关于须重视提拔培养工人和职员干部的问题致电各中央局、分局:“必须重视提拔培养工人和职员干部工作,这个工作比提拔培养青年学生干部工作更须特别加以重视,必须派更强的干部建立更健全的组织机构,来进行这一工作。”[11]
三、密切联系群众,保持作风纯洁
9月17日任弼时在中央社会部第十期干部训练班举行的开学典礼上讲话指出“左的右的教训都要研究,因为它们都会脱离群众。我们的保卫工作主要的是依靠群众,再加上特别技术才能完成任务,才可以把工作做好。”[12]10月19日中共中央致电晋绥分局并告各地:“整党的目的是改善党与群众的关系。”[13]10月31日任弼时指出:“在工作中要十分注意节约群众的时间,要严禁开会太多,浪费群众的时间,妨碍群众生产及必需的休息。”[14]
四、坚持两个务必,保持清正廉洁
1949年3月5日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在西柏坡胜利开幕。毛泽东在会议上做了报告,在报告中告诫全党,在胜利面前“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15]两个务必“开拓了党保持纯洁性,巩固执政地位的新视野和新境界。”[16]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1949年2月1日华北人民政府就禁止私人动用公款发出训令,“指出在公营企业随便动用公款,捐赠他人,或挪用公款赢利在性质上一种贪污行为。为此,特作四条禁令:一是所有公营企业级财政供给机关,一律不得向任何团体或个人捐赠馈赠;二是不准个人借款,或挪用公款经营本机关合作社、生产事业,或向公私工商业投资借贷或作其他赢利事业;三是所有公营企业及财政供给机关的工作人员,一律不准以个人或机关名义做买卖;四是所有公营企业及财政供给机关,除制度规定的开支应依规定手续开支外,其余开支必须报上级批准后才能动用。”[17]
五、制定规章制度,严明监督纪律
1948年5月21日周恩来在中直机关工作人员会议上讲话,“要消灭党内的无政府、无纪律状态,党是有组织的部队,行动必须统一。”[18]6.1日中共中央宣传部指出毛主席最近指示全党干部研究列宁《左派幼稚病》一书的第二章。他说“请同志们看此书的第二章,使同志们懂得必须消灭现在存在于我们工作中的某些严重的无纪律状态,或无政府状态。”[19]6.5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宣传工作中请示与报告制度的决定》,提出:“各地党报必须执行毛主席所指示的由各地党的负责人看大样制度,各地党报的社评及编者对于新闻的政治性和政策性的问题的答复,必须由党委的一个或几个负责人阅正批准后,才能发表……。”[20]7月26日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致各中央局、分局、前委,重申严格执行报告制度电:“希望你们严格督促所属厉行报告制度,你们则应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对中央的报告制度”,“彻底消灭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的不正确态度,彻底纠正存在着的某些无纪律无政府状态。”[21]8月6日中共中央召开各部门负责人会议,刘少奇出席并讲话指出:“今后从中央起,要加强组织部的工作,组织部要设组织处、干部处、编教材,订制度,明确支部干什么,要选择一批作风正派的干部送到华北局党校加以训练,毕业后作党务工作。要设立监察委员会。”[22]9月4日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致各中央局、分局,各军区、军委分会、前委等电,“进一步强调必须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在党内军内开展反对无纪律无政府状态,反对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的错误态度,反对报喜不报忧的无原则现象,反对经验主义和游击主义等的斗争。”[23]9月28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各地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情况的通报》,指出:“……中原局、东北局、西北局、西野前委等均决定责成下级各党委讨论中央关于反对无政府无纪律状态的指示,进行严格检讨,并贯彻到自己今后的工作中去,有的并提出要造成定期检讨政策和工作的良好习惯。”[24]11月9日中共中央对《华北野战军前委关于加强纪律性的检讨和决议》作出通报,认为“华野前委扩大会,加强纪律性,克服党内无政府无纪律状态的决议,检讨很深入,决定很具体。”[25]11月13日中共中央对《中原局关于各地检查请示报告制度反对无纪律无政府状态情况综合报告》作出批示:“戌微(即十一月五日)关于各地检查请示报告制度反对无纪律无政府状态的情况的综合报告电收到,阅悉,甚好。此类检讨电应转发至地委一级及师(旅)一级,引起他们的注意。一切区党委、地委、纵委、旅委、军区、军分区、中原区党委、地委三级政府的党组,三级党报的委员会,五万人口以上大城市的市委、市政府及市军事机构的党组,均应于今年十一月至明年三月五个月内开会检讨并开展反无纪律无政府状态的斗争,并作出简明扼要的决议交上级审阅修改,遵照实行。并将这一切决议原文送来中央备审,不得违误,如果有某一单位不开会检讨,不作出决议者,即应认为违反纪律,给以批评,补开会议,补作决议。”[26]
11月28日毛泽东、朱德、周恩来、任弼时、彭真、陆定一圈阅发出《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组织部门业务与报告请示制度的通知》。通知规定“中央组织部是党中央在组织工作方面的助手和参谋部,通过统一管理全党的干部工作与组织工作和指导党的建设工作,从组织上保证全党上下一致地按照马列主义的理论和中国革命的实践之统一的思想,即毛泽东思想,按照党的纲领和策略,按照党章所规定的组织原则,团结在党中央的严格集中制的领导之下,以整齐划一的步调,率领千百万劳动群众,并联合一切革命的阶层,朝着一个指定的方向前进。”[27]通知指出:“一般地,组织部门的工作,常常局限于重要的、日常行政事务的、无计划的忙碌与应付,并存在严重的无政府无纪律状态。强调为了保证党的纲领与中央政策的实现,为了适应当前迅速发展的革命形势,各级组织部门必须克服上述现象,立即着手建立健全各项业务和检查督促制度,并把建立经常的报告请示制度作为‘一个中心的环节’来解决。”[28]
[注释]
[1] 刘少奇选集(上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390.
[2]王荣丽,李海明,陈宗良.西柏坡纪事(下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467-851.
[3][4][5][6][7][8][9][10][11][12][13][14][15]同[2].
[16]胡庆胜. 中共河北省委党史研究室课题组,西柏坡精神对党的纯洁性建设的历史启示[J].党史博采(理论),2012(9).
[17][18][19][20][21][22][23][24][25][26][27][28]同[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