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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老龄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和司法部近日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法律维权工作的意见》。检察机关将对老年人控告、举报、申诉案件,依法快速办理,缩短办理周期。《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对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职务犯罪行为查办力度;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时,体现对老年人的特殊保护,做到依法少捕、慎诉、少羁押;依法保障老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诉讼权利,逐步探索老年人强制辩护制度。《意见》明确,各级人民法院要为老年维权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对老年人因追索赡养费、扶养费、养老金、退休金、抚恤金、医疗费等提出的诉讼要通过繁简分流,严格遵守审限要求,缩短涉老案件审理时间,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在有条件的中基层人民法院设立“老年维权合议庭”,对虐待、遗弃老年人构成犯罪的,严格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意见》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对老年人的申诉、报警和求助,要做到反应迅速、处置妥当;加大打击力度,依法惩处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老年人财物和针对老年人的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在交管、治安、户政、出入境等窗口单位完善老年人扶助举措,配置适老设施设备,提供预约等照顾性服务。
(法制网)
三部门发文发展智慧健康养老
工信部、民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2月16日联合印发《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提出,智慧健康养老产业要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探索民办公助、企业自建自营、公建民营等多种运营模式,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推进基本、保障性服务由政府保底购买,高端、个性化需求由市场调配的运作机制。《行动计划》提出,突破核心关键技术,推进健康状态实时分析、健康大数据趋势分析等智能分析技术的发展。针对家庭、社区、机构等不同应用环境,发展健康管理类可穿戴设备、便携式健康监测设备、自助式健康检测设备、智能养老监护设备、家庭服务机器人等,满足多样化、个性化需求。发展健康养老数据管理和智能分析系统,实现健康养老大数据的智能判读、分析和处理。推动企业和健康养老机构充分运用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创新发展慢性病管理、居家健康养老、个性化健康管理、互联网健康咨询、生活照护、养老机构信息化服务等健康养老服务模式。《行动计划》强调,制定智慧健康养老设备产品标准,实现不同设备间的数据信息开放共享。优先制定适用于个人、家庭和社区的血压、血糖、血氧、心律和心电五大类常用生理健康指标智能检测设备产品及数据服务标准。制定智慧健康养老信息安全标准以及隐私数据管理和使用规范。加强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和网络安全保障。
(健康报)
浙江:出台奖励政策鼓励毕业生从事养老业
近日,浙江省民政厅发出《关于“十三五”期间延续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毕业学生入职奖补办法的通知》,继续引导、鼓励高校和中职学校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学生毕业后从事养老服务工作。浙江省于2013年就出台《浙江省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学生入职奖补办法》,对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学生进行入职奖补,在签约入职满5年后给予一次性奖补,由省级财政全额承担。2013年至2015年,全省共“入职奖补”大专以上学生300名,中等职业学校学生1000名。《通知》明确,到2020年,全省将再奖补2500名符合条件的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生。其中高等院校毕业生中,本科奖补4万元,专科(高职)奖补2.6万元;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奖补2.1万元。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扩大资助范围,提高补助标准。
(浙江在线)
重庆:拟立法要求子女写信问候老人
2月6日,重庆市政府法制办公开发布了“关于征求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意见”的公告。《草案》在第二章《家庭赡养与抚养》条款内,对子女的赡养义务进行了规定。其中第14条款,子女对老人的“精神慰藉”中要求,赡养人以及其他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在具体实施中,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以及其他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以电话、网络、书信等方式问候老年人。对委托他人照料或者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定期探望。老年人提出探望要求的,受委托的照料人或者养老机构应当协助联系赡养人。《草案》目前尚处于公开征求意见阶段。
(新京报)
内蒙古:明确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民政厅2月中旬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办法》,将养老服务机构分为五个等级。《办法》明确了申请等级评定的养老服务机构必须符合的基本要求,并从规模、环境、居室、厨房餐厅、医疗康复、公共区域、管理、服务、运营情况等方面,分别对二级到五级养老机构的评定标准做出明确、细致的规定。同时明确,申请等级评定的养老服务机构,公办养老机构需持有《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事业单位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民办养老机构需持有《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工商营业执照》,上年度民政、消防、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的年检审查合格证。三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机构专属银行账户。
(内蒙古民政网)
宁夏:出台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规划提出了10项主要指标: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50%;创建国家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50个;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比例达到30%以上;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5张以上;标准化城乡社区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社会组织新增就业累计5万人;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量达到7个;培育发展社会工作行业组织和机构50个;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占全区人口比例达到1‰以上;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30%以上。为了使规划更具有操作性,新设置了5个“重点建设工程专栏”,分别是基本民生保障工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程、社会治理现代化能力提升工程、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工程、专项社会服务工程。
(新华网)
山东:青岛市出台规定优待老年人
新出台的《青岛市优待老年人规定》3月1日起施行,明确青岛老年人可享受六個领域的优待。养老服务方面,100周岁以上老年人长寿补贴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医疗卫生方面,统一为本市户籍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交通出行方面,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60-64周岁老年人半价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文体休闲方面,非政府兴办或非财政支持的旅游景点(区)对60-69周岁老年人实行门票半价,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门票费。老人维权方面,65周岁以上的本市户籍老年人只要符合法律援助案件范围可直接享受法律援助。另外,本市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的“空巢”高龄老年人,因疾病、伤残等原因长年卧床已达或预期达6个月以上,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可申请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待遇。
(青岛早报)
(法制网)
三部门发文发展智慧健康养老
工信部、民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2月16日联合印发《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提出,智慧健康养老产业要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探索民办公助、企业自建自营、公建民营等多种运营模式,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推进基本、保障性服务由政府保底购买,高端、个性化需求由市场调配的运作机制。《行动计划》提出,突破核心关键技术,推进健康状态实时分析、健康大数据趋势分析等智能分析技术的发展。针对家庭、社区、机构等不同应用环境,发展健康管理类可穿戴设备、便携式健康监测设备、自助式健康检测设备、智能养老监护设备、家庭服务机器人等,满足多样化、个性化需求。发展健康养老数据管理和智能分析系统,实现健康养老大数据的智能判读、分析和处理。推动企业和健康养老机构充分运用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创新发展慢性病管理、居家健康养老、个性化健康管理、互联网健康咨询、生活照护、养老机构信息化服务等健康养老服务模式。《行动计划》强调,制定智慧健康养老设备产品标准,实现不同设备间的数据信息开放共享。优先制定适用于个人、家庭和社区的血压、血糖、血氧、心律和心电五大类常用生理健康指标智能检测设备产品及数据服务标准。制定智慧健康养老信息安全标准以及隐私数据管理和使用规范。加强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和网络安全保障。
(健康报)
浙江:出台奖励政策鼓励毕业生从事养老业
近日,浙江省民政厅发出《关于“十三五”期间延续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毕业学生入职奖补办法的通知》,继续引导、鼓励高校和中职学校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学生毕业后从事养老服务工作。浙江省于2013年就出台《浙江省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学生入职奖补办法》,对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学生进行入职奖补,在签约入职满5年后给予一次性奖补,由省级财政全额承担。2013年至2015年,全省共“入职奖补”大专以上学生300名,中等职业学校学生1000名。《通知》明确,到2020年,全省将再奖补2500名符合条件的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生。其中高等院校毕业生中,本科奖补4万元,专科(高职)奖补2.6万元;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奖补2.1万元。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扩大资助范围,提高补助标准。
(浙江在线)
重庆:拟立法要求子女写信问候老人
2月6日,重庆市政府法制办公开发布了“关于征求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意见”的公告。《草案》在第二章《家庭赡养与抚养》条款内,对子女的赡养义务进行了规定。其中第14条款,子女对老人的“精神慰藉”中要求,赡养人以及其他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在具体实施中,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以及其他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以电话、网络、书信等方式问候老年人。对委托他人照料或者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定期探望。老年人提出探望要求的,受委托的照料人或者养老机构应当协助联系赡养人。《草案》目前尚处于公开征求意见阶段。
(新京报)
内蒙古:明确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民政厅2月中旬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办法》,将养老服务机构分为五个等级。《办法》明确了申请等级评定的养老服务机构必须符合的基本要求,并从规模、环境、居室、厨房餐厅、医疗康复、公共区域、管理、服务、运营情况等方面,分别对二级到五级养老机构的评定标准做出明确、细致的规定。同时明确,申请等级评定的养老服务机构,公办养老机构需持有《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事业单位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民办养老机构需持有《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工商营业执照》,上年度民政、消防、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的年检审查合格证。三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机构专属银行账户。
(内蒙古民政网)
宁夏:出台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规划提出了10项主要指标: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50%;创建国家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50个;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比例达到30%以上;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5张以上;标准化城乡社区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社会组织新增就业累计5万人;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量达到7个;培育发展社会工作行业组织和机构50个;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占全区人口比例达到1‰以上;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30%以上。为了使规划更具有操作性,新设置了5个“重点建设工程专栏”,分别是基本民生保障工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程、社会治理现代化能力提升工程、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工程、专项社会服务工程。
(新华网)
山东:青岛市出台规定优待老年人
新出台的《青岛市优待老年人规定》3月1日起施行,明确青岛老年人可享受六個领域的优待。养老服务方面,100周岁以上老年人长寿补贴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医疗卫生方面,统一为本市户籍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交通出行方面,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60-64周岁老年人半价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文体休闲方面,非政府兴办或非财政支持的旅游景点(区)对60-69周岁老年人实行门票半价,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门票费。老人维权方面,65周岁以上的本市户籍老年人只要符合法律援助案件范围可直接享受法律援助。另外,本市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的“空巢”高龄老年人,因疾病、伤残等原因长年卧床已达或预期达6个月以上,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可申请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待遇。
(青岛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