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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期间,政府对煤炭资源和产品出台了诸多税费制度及改革措施,较好的解决了煤炭成本外部化问题,但煤炭企业仍普遍感到税费负担过重。国家能源局在《煤炭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要按照清费立税的原则,积极推进煤炭税费综合改革,完善煤炭成本核算制度,取消各类违规收费,合理确定煤炭企业税负。在煤炭产业经济下滑的情况下,过重的税费负担让处于深度调整期的煤炭企业“负重爬坡”,经营困难进一步加大。本文分析了税费负担过重表现及成因,探讨了关于煤炭行业税费改革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