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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初,“标记”理论传入我国,因具有广泛的解释力而越来越多地被用来研究汉语语法问题。在“标记”理论的运用过程中,有两对概念需要分清:“标记”现象不等于“不对称”现象,两者最主要的区别在于“标记”现象中一定要有一个在形态、使用频率或句法分布上占优势的成分。“标记”概念也不同于“形式标记”概念,前者是一种现象而后者是一个个具体的词或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