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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rn湖北省武汉市余家头水厂取水于长江, 生产能力达30万立方米/日,是该市武昌区主要供水单位. 2016年3月, 武昌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该水厂长江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新建两处渣土转运码头, 部分停靠违建码头的渣土转运船为减少运输成本,直接将渣土倾倒至长江, 严重影响长江水质和航道安全, 遂向武昌区环保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收到检察建议后,武昌区环保局向党委、政府作了汇报, 政府组成专班协调处理本案, 并邀请检察机关全程参与余家头水源污染问题整治活动.在省、市相关领导的指导、指挥下,检察机关与各方加强协调沟通, 推动对水源保护区内码头、砂场、违法建筑物等进行综合整治,最终搬迁11个码头,拆除违法建筑4600平方米, 拆解并外运19艘趸船及传送设施, 彻底消除了该处饮用水安全隐患. 目前该处正在建设长约1.6公里的余家头江滩生态公园,堤上见江、江上见滩的美景即将复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