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怪兽的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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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编点评:真的没想到,这次的票选结果差异这么大,其实个人觉得,短发夏天的故事简洁利落,风格有些小文艺小时尚,莫非读者不是很接受?但淡蓝蓝蓝的风格真的很喜欢,很舒服的文字,让人瞬间就静下心来,就像《世上每一朵哀伤的云》带给所有读者的感受,那么美好,又叫人揪心。故事里的那个瓷器修复师真的好虐心……总之能写三千字的故事的人,都是架构高手啦。
  本期命题:
  梦想?勇敢?奇迹!青春热血无敌的原创幻想漫画刊《怪兽漫画》来出题啦!
  请看以下图:
  就算全世界都背叛了你,小怪兽也会一直站在你身后,为你背叛整个世界!
  请利用以上句子及图片,编排成一个3000字的青春小说。要求一个写成很虐的悲催稿子,一个写成释然结局的稿子!
  编辑前言:
  这张图和这句话,都表达了一个意思,就是爱你的人永远不会背叛你。两个作者,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写出了小说,一个是不爱你的人背后做着伤害你的事情,一个是爱你的人自始至终在背后支持你。从故事来讲,我个人觉得戴帽子的鱼的小说,情节更流畅一些,写到最后男主角的憨傻才得以表露,让人不禁泪流满面。而林小木的小说,写法上变幻一些,最后的反转情节也的确让人大吃一惊。写小说拼的就是讲故事的能力,一个让人意犹未尽的故事一定让人印象深刻。由“背叛”这个词,你想到的是什么呢?有人想到了忠诚如一的宠物狗,有人想到了奸诈之人,有人想到了青梅竹马。如果是你,你会如何构架一个关于“背叛”的故事?
  1
  据说每个人的世界都会缩成一个词,苏菲菲觉得她的叫“对抗”。
  说来也怪,一直以来她那平凡又狗血的日子,都写满了与命运的抗争:
  三岁时在幼儿园玩捉迷藏,苏菲菲蒙着双眼头撞桌角,到现在额顶还留着丑陋的疤,那时她的好友就在身边,事不关己地看着热闹;
  十四岁和喜欢的男生骑车去郊游,手刹忽然坏掉,恰逢下坡路,苏菲菲摔得人仰马翻,伤势颇重,导致现在左腿还是跛的。那时曾害羞地牵她手的小男生去了哪儿?似乎是因为害怕而扭头回家,后来还嫌弃得不再和她讲话;
  十六岁升入高中,大家纷纷嘲笑她头上的疤和跛脚,学她惊慌的表情和羸弱的姿态,窘得她根本不敢说话,因此,之后她一紧张就有些结巴……
  “所以说,你的人生关键词是‘倒霉’!”李德对苏菲菲这重复了一百来次的话题根本不感兴趣,光顾着叫漂亮的女服务员续杯。
  苏菲菲并不理会,李德因此转头瞪了一眼傻笑中的她:“你还在笑,唉,真受不了你这傻乎乎的乐观精神!”
  其实苏菲菲心里也不痛快,她的胃最近似乎疼得更厉害,吃了李德带回的药也不管用,想起来就心慌慌的。
  于是她转过头,便将视线移向了窗外,这时她看到一只小狗,正奋力地趴在窗前看她。
  很显然,它流浪了很久,又饿又累,身上也脏兮兮的,但眼中依旧闪着明亮的光。
  呆萌的憨厚样,很像她。
  2
  做医生的李德并不会同意苏菲菲养狗。细菌啦,精力啦,他甚至搬出“狗来穷猫来富”这种没根据的歪理邪说。
  “它很可怜啊。”苏菲菲犹豫了一下,看看手中安心睡熟的狗,难过地反驳。
  李德皱了下眉,忽然上前抢她手中的狗,马路上的行人都好奇地朝这边看。
  “你干吗?”苏菲菲拼命护住小狗,身子不由得向前探,只听身后哗的一声巨响,身旁二楼的瓷砖蓦地脱落下来,碎了一地。
  “天啊,什么工程质量!”李德下意识地快走几步,不满地嘟囔。
  苏菲菲却愣在那里,一动不动。她发现瓷砖脱落的位置恰巧是自己刚才站的地方,如果不是和李德争夺小狗,现在被砸到的一定是她。
  “小狗是我的救命恩人呢!”苏菲菲想着,兴高采烈地冲到李德旁边说道。
  “八成这倒霉事也是因它而起的,”李德不以为意地答,“俗话说,倒霉人养倒霉狗咯!”
  虽然无奈,却没法驳斥,毕竟苏菲菲和这只狗在一起之后,似乎更倒霉了:
  几天之后的一个下午,她抱着狗去附近的宠物医院打疫苗,因为关门,又打车去了更远的地方,结果在路上这只狗连拉带吐还打嗝,味道臭得不堪忍受。一直沉着脸的司机忍了又忍,最终还是大声呵斥道:“都给我滚下去!”
  苏菲菲不好意思地掏了五十块钱给司机,算是洗车钱加路费。这时不知哪儿飘来一片云,接着是瓢泼大雨,无论她怎么使劲儿地招手,就是没一辆车停下来。于是,苏菲菲抱着小狗,走在冰冷的雨里,一直到整个人都被浇透。
  如果不是这样,她恐怕也不会在那个时间段去买伞,也不会看到这时本该在医院上班的李德。他背对她,搭在一个美女身上,亲密地说着什么。
  只是同样的衣服和身材,他单位又不在这附近,一定是看错了。
  她反复对自己解释,并狠狠抱了下胳膊,这才发现自己正在不停地发抖。
  与此同时,一丝微微的温暖袭来:小狗正用它的舌头轻轻舔舐她的手指,仿佛是对抗这寒意的一种安慰。
  可是下一秒,被臭气呛醒的她才猛然发现狗舔的并不光是她的手指,还有自己的屎尿。路过的行人纷纷用鄙视的眼神提示她:与其费心思在那伤春悲,不如快去买包纸巾!
  这个要命的冤家!
  3
  也许它真是只倒霉之狗。苏菲菲的胃越来越疼,李德的态度越加冷漠,连被收留的小东西也变着法地欺负她,每天不是发疯地到处乱翻,就是在李德来访时使劲乱叫。
  “你养的是条疯狗!”李德的裤脚被咬坏了,他生气地一踢,险些被咬到脚趾头。他将脚缩进沙发里,望着满地的黄色药片气呼呼地说,“看它把药糟蹋的,你的胃病能好才怪。”
  “我按时吃药的,只是疼痛越来越重了。”苏菲菲扭过身,捂着腹部贴向李德,撒娇地说道。
  李德一愣,侧了侧脸,严肃地问:“很严重吗?到现在有几年了?”   “快两年啦!”苏菲菲甜蜜地笑了笑。怎么说她也是因为胃疼才认识李德的,那时她又疼又怕,不得已到家附近的医院就诊,是他接待了自己。当时她哭着对他说,感觉是癌症,治不好的,为了远方的亲人考虑,还特地买了高额保险。
  “不会的,傻姑娘。”他看她的眼神温柔极了,事后也多次联系慰问她的病情,就这样,他们走到了一起。
  “哦。”李德的声音将苏菲菲拉回到现实。她看着他沉思的脸,想问雨天的事,又不知该从哪儿开始。这时李德大叫一声,原来小狗已经跳上沙发,朝他的大腿狠狠来了一口。
  “好好看管你的狗!否则我不会再来了!”李德气急败坏地摔门而去。小狗的兴趣也转移到旧报刊堆里,像在翻找什么。
  苏菲菲向小狗冲去,谁知它溜得极快,并散出一股浓郁的臭气。苏菲菲见状边捂住鼻子,边用狗链将它拴住,忙不迭地带出了门。
  说来也怪,这只狗每次只有到了李德所在的医院门口,才能大大方方地如厕。
  “好在离得近,不然还不憋死你!”苏菲菲说着,百无聊赖地将头转向医院里。这时她发现李德和自己就隔着一扇铁栅栏,正背对着她讲电话。
  “我也爱你啊,我们马上就要成功啦!”李德温柔的口气是那么熟悉,“药没问题的,每次都是我拿给她,她那么听话,当然会吃,对对,只吃那个。”
  “李德!”苏菲菲忍不住叫出口。李德似乎吃了一惊,差点儿把手机丢了出去,可转过头的脸却是镇定的:“菲菲,你怎么……来了?”
  她指了指脚下的狗,对方笑了笑,跟着越过了栅栏,猛地掏出一样东西,单膝跪地:“菲菲,我们在一起也这么久了,嫁给我吧!”
  幸福来得太突然,苏菲菲有点头晕,还是李德的叫声将她惊醒——小狗不知何时从大树旁跑到他们的中间,在跪着的李德腿上痛痛快快尿了一泡。
  “死狗!”李德光顾着生气,稍不留神,将手中的戒指丢了出去。这时小狗忽地挣脱了苏菲菲手中的狗链,奔到戒指跟前,毫不含糊地将其吞了进去。
  是故意的吗?苏菲菲被这悲催的场景惊呆了。
  “还要继续求婚吗?”她愣愣地问。
  “求个屁!”李德火冒三丈,“先把狗肚子里的戒指取出来再说!钻石的,很贵的!”
  4
  由于坚决不同意给小狗动手术,苏菲菲决定先将它带回家灌醋:“说不定能吐出来呢!”
  也正因此,她才在被狗掀翻的废报刊里看到了两年前的就诊报告,虽然和以前一样看不懂,这次却发现了蹊跷:她如今才24岁,报告上的人当时已经42岁了。
  “是重名的患者。那我究竟得了什么病?”
  于是,她又到大医院进行了全面检查,得知自己患的是慢性浅表性胃炎,而李德给她的一直只是普通的维生素B。
  “原来是药不对症才没痊愈,唉,保险也白买了!”苏菲菲又惊又喜,却还有点遗憾。
  “是啊。”比她更遗憾的是李德。他这才承认因为当初错拿了报告单,让他误以为她是拥有巨额保单的晚期癌症患者,这才和正牌女友一起,合伙“等”了她两年。
  垂死,结婚,送丧,遗产——哈!
  想起雨中的背影,苏菲菲恍然大悟。
  和从前遭遇背叛时一样,她没有哭闹,联想曾经种种,她甚至笑了一下:
  若没有额头的疤,她不会思考什么是真朋友;若继续和不负责任的男友约会,也许没到十八就进产房了;若不是紧张时舌头打结,她可能已经沉浸在“李太太”的幸福中,成了待宰的羔羊。
  她一直都以为是命运和她作对,其实从始至终,它都以各种方式,不惜形象、不计一切地提示她,安慰她,保护她,陪伴她寻找更好的自己。
  就像奥特曼身后的小怪兽,当全世界都选择背叛,它会默默站出来,背叛和攻击整个世界,不遗余力地帮她恢复信心和元气!
  谢谢!她望着吐出戒指后,趴在脚边安静大睡的可爱狗狗,忽然想送它个贴切的名字:
  命运。
  创作感言:奥特曼和小怪兽的故事我们一直在听,那里面他们是对手,也是彼此不可缺少的部分,就像没了对手的英雄不仅要失业,还要被嘲笑,被遗忘——究其原因,不过是世事冷漠啊(打住!)所以,当看到那幅图,想到背叛你的不是对手,而是世界。而“站在你背后的对手,给予的却是安慰和爱”,我一下子就想说说命运:无论是哪个人,多强大或多幸运,总是会不可避免地与这个怪兽斗争一两个回合。但,是战斗,是挣扎,也是冲向幸福的过程。所以,我很幸运,萧晗要求写一个快乐结局的稿子,而我,想到的也正是这苦笑背后的快乐。
  写手互评:第一句话就很好,勾起我兴趣。没想到文中的小怪兽竟然是只流浪狗,汪星人的确是治愈系的优等生。有时候我也想养只狗,就像《忠犬八公》那样的,可是总是下不了决心。我怕对它的生命担负起重大的责任。话说回来,医生真腹黑,我超怕这种对你好又算计着你的人,骗财无所谓,何苦还骗心呢。
  世界以痛吻你
  文/戴帽子的鱼
  泰戈尔:世界以痛吻我,要我回报以歌。
  小王子,允我唤你小王子。
  因为你犹在天真烂漫的年纪,喜欢威风凛凛的披风和玩具长剑,
  当然,你有时候会扮作其他的,比如海盗、武林萌主甚至是五阿哥。
  但我最喜欢你扮小王子的游戏。你用我的长围巾把我绑在窗台上,然后你骑着木马,痛殴我的兔斯基大玩偶,焦急地喊着:“我的公主,不要怕!”
  是的,我不怕。我的内心充满了勇气,因为你把整个世界照亮了。
  我怕保护不了你
  小王子怕黑,每天晚上,他都会溜进我的房间,哭丧着说:“我做噩梦了。”他爬到我的床上,瑟瑟发抖地给我描述他的梦境——他住在玻璃屋,如玫瑰般红艳的鲜血,开始是一点一滴打在窗户上,然后是涓涓细流,最后染红了整片屋顶。
  我的床很小,小王子上来后,两个人就很挤。小王子睡相不好,总会抢被子或者是蹬被子。我身体不好,容易患感冒。第二天听见我咳嗽或是看见我擤鼻涕,小王子就满脸愧色。我偏爱喝中药,小王子却很讨厌,见我的药汁黑乎乎的,他的泪水就会“吧嗒吧嗒”掉下来,时常自己躲在墙角画圈圈,自责不已。   我知道小王子对我好,他每天放学早,就会拿着宝剑在我学校门口等我下晚自习。爸妈关他不住,他总会爬水管啊什么的偷溜出去。
  每次放学,我只要远远地看见闪闪发光的彩色宝剑就知道小王子在等着我。那些暗恋我的少年永远没有机会送我回家。曾有人买了一盒巧克力哄爱吃甜食的小王子,以后不要来接我放学,小王子流着口水拒绝了,还挥舞着鲁莽的剑法,说:“要想抢走我的公主,先把我打赢。”
  小王子不知道,他这幅装扮在别人眼里实际上是很可笑的。听到笑声,他好看的脸也暗淡了。我趁机劝他以后不如换其他衣服。我只是心疼他被人笑,他却以为我也赞同。第二日来了,他穿的是蝙蝠侠的衣服,身材绷得紧紧的,唯一没忘的还是他的宝剑,横在胸前,雄纠纠气昂昂地开路。
  我偷偷把小王子的古怪衣服和宝剑藏起来。
  那天晚上,小王子一直处于很惊恐的尖叫中,任谁去抱都被他挣开。
  我不忍心,把宝剑还给他。他紧紧抱住,后怕地说:“我怕没有宝剑,我就保护不了你了。”
  扬起的脸,单纯得让人掉眼泪。
  我走了,没有人对他好
  小王子不懂分别,我们至今最长的分别不过是我去异地参加艺考。小王子说我是他见过最漂亮的公主,白雪公主跟我比是煤炭,美人鱼跟我比是丑八怪,灰姑娘跟我比永远是灰姑娘。
  他指着电视上的明星评头论足,说她们都比不上我。当然他会对儿童台的水果姐姐口下留情,红着脸说:“那个,她们还可以啦。”
  其实小王子才是我见过最漂亮的人。黑曜石般的眼睛,玛瑙般的嘴唇以及和田玉般的皮肤。
  现在,我拿到上戏的通知书,不得不对我漂亮的小王子告别。
  听说,我的列车开走后,小王子还跟着列车跑了好远。风吹得他的披风猎猎作响,而我不敢回头看。
  连着好几天,小王子给我打通宵的电话,说他的噩梦,说他会跋山涉水来救我,说他想我,说我走了,没有人对他好。
  最后一句话听得我心如刀割。我知道爸爸妈妈不疼小王子。他们嫌弃小王子自己不会穿衣服,吃饭把米粒洒得到处都是,半夜会突然尖叫。妈妈脾气暴躁,会猛地扇小王子耳光。
  一个月的电话费上千,如此昂贵,爸爸查出来是小王子打的,把他关在屋子里,拔掉了电话线。如果不是邻居家的妹妹听到了小王子整夜哭泣的声音打给我,我永远不会知道。那段无法联系到我的日子,小王子和小鸟说:“小鸟,帮我给公主带句话,我想她了。”小王子和白云说:“白云,你行行好,当我的跟斗云,带我去找公主。”小王子对微风说:“风儿,你帮我吹吹公主,像我一样摸摸她的脸。”
  他瘦成了瓜子脸,在没有我的保护下,无比畏惧这个世界,生怕行差踏错,再被关禁闭。
  我教小王子上网,可他不会打字,不会拼音,QQ回得很慢,有时候气急败坏地敲一堆乱码过来。但是每天早上,总有一封简短却发于凌晨三四点的信,因为他那时候才写完,错别字连篇,我总是看着看着就伏案大哭。
  大学一年只能回家两次,我就尽量争取面试机会,让小王子有更多的机会看见我。大二的时候,我拍了个饮料广告,小王子整天守在电视前找我。若电视不放广告,他就规规矩矩地坐在楼下的小卖部里,吆喝着:“好喝的饮料哦!买一瓶嘛!”
  宇宙都满满的
  我谈了恋爱,不知道怎么对小王子说。他会生气吧,他总是挥舞着宝剑,阻止靠近我的男生;他会哭泣吧,他总是抱着我哀求别抛下他一个人;他会委屈吧,是不是他不够强,所以我要靠别人来保护。
  南浩提了许多次,要陪我回家见父母。其实,父母不认同,我可以与他私奔,小王子不认同,我却会进退两难。
  回程的火车上,我艰难地开口:“小王子是我最重要的人。如果他不同意……”
  “你会离开我吧?”南浩笑笑,仿佛答案他已经猜中了。
  回到家,爸妈问了南浩的家庭情况,知道他家是开外贸公司的,家里有四台车,他爸妈和他自己各一台,还有一台闲着玩。于是就眉开眼笑。
  小王子却是不客气地问他有多喜欢我。南浩说:“很喜欢。”小王子让他比比看。南浩指着心,说这里塞得满满的。小王子打开了灯,说他的喜欢把房间都装得满满的。南浩指着地球仪,说地球都满满的。小王子指着太阳,说宇宙都满满的。南浩眉头不展,从上午想到下午,晚上逛街时见着小王子羡慕地看着坐在父亲肩上的小孩,于是南浩抱着小王子说:“我不仅装着你姐姐,还装着你。”
  临走时,小王子眼眶红红地把他的宝剑和披风都送给了南浩。
  我很吃惊地问为什么。
  南浩扭着僵硬的脖子,小王子拍着手说:“南浩哥哥让我坐肩膀。他是第一个。”
  对她忠诚直到永远
  我毕业时,已经受够了娱乐圈的种种规则。我遇见过小王子喜欢的水果姐姐,虽然是儿童台的主持,也和雅痞们抽烟喝酒,烟视媚行。我想请她去小王子的生日会上制造惊喜,她也答应了,但没做好心理准备,见到小王子的瞬间爆笑出眼泪:“你怎么这么搞笑,这化的花花绿绿的妆是怎么回事?这是什么?披风?宝剑?天啊,你真的是个极品!”
  小王子总是问我:“为什么那么多人笑话我?”
  我无法回答。
  我想拥抱他,可事实是,一米八九的他高大得让我踮脚也难以拥抱。他今年已经二十三岁,却永远停留在五岁的智商。
  我对南浩哭着说过,十七岁的时候,我做着明星梦,根据网上的一个艺人经纪工作室地址去拍艺术照片。到了那幢小楼,男人关上了铁门,让我脱衣服,说电影公司都会看看女艺人的身体条件好不好。我越脱越少,越来越觉得心慌。我借口去洗手间打电话给小王子。
  那时,他还不是小王子,他是引无数少女疯狂的篮球高手。他接到我的电话,匆匆赶来,执意带我走,并砸烂了工作室的所有东西。男人气得拿起一个花瓶,重重地砸在他的头上。
  血流如注,就像小王子的梦境。
  他醒来,忘记自己十六岁,忘记自己七十五公斤,忘记自己是高中生。他只记得年少时的单纯小快乐。
  南浩向我求婚,正好我倦了势利的娱乐圈,倦了冷漠的家庭。
  我们的婚礼,小王子半夜都会拿着设计图跑来找我,他设计了巧克力喷泉、棉花树和姜饼宫殿。
  南浩主动让他当伴郎。
  婚礼时,主婚人问南浩:“你是否愿意无论是顺境或逆境,富裕或贫穷,健康或疾病,快乐或忧愁,你都将毫无保留地爱她,对她忠诚直到永远?”
  抢在南浩发声前回答的是小王子,带着娇憨纯真的笑容,迫不及待地说:“我愿意。”
  创作感言:在网上看到过一句话“幸福就像猫吃鱼,狗吃肉,奥特曼打小怪兽。”这张图倒是小怪兽逆袭了,说实话心里挺温暖的。一个漂亮的男孩一下子就从我脑海里钻出来了,也许他又蠢又笨还不受这个世界欢迎,可他愿意陪你抵抗整个世界。这样一个人,是今生最大的财富。
  写手互评:文字漂亮得一塌糊涂,看起来非常享受!而且因为上周交了鸭鸭一篇关于“站在娱乐圈外的女孩”的稿子,也写到了她背后那个人的付出,只不过男生不是她弟弟,也没这么倒霉。嗯,说起来这种情节还真是让人有种英雄相惜的感觉(戴帽子的鱼:谁跟你相惜……)不过,说起来我看的时候是心狠狠疼了一下:看到那样的父母,似乎忽然从美好的童话里看到了没写出的《变形记》。嗯,想多了,原谅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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