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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法商结合"高级应用型、国际型复合人才,是我们这个商业竞争和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的现代社会人才培养的目标。因此,基于这一现代人才培养的创新需求,我们的法学课程教学改革势在必行。作为与一般法学课程有明显不同的《国际经济法学》来说,由于课程本身具有的多学科性、国际性和时代性的特点,因而给该课程教学任务的圆满完成增加了许多障碍,尤其是法学教师知识结构单一性与人才培养复合型需求之间的冲突在短时间内无法解决的客观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