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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国土资源部出台的《关于补足耕地数量与提升耕地质量相结合落实占补平衡的指导意见》明确,各类城市建设涉及占用耕地的,不能采取补改结合方式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应当按照现行做法直接开垦优质耕地和水田,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充分发挥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约束作用,倒逼城市挖潜利用存量土地、节约集约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