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对行政拘留的听证问题,尽管<行政处罚法>"武断"地将其拒之于门外,但这并没有消除人们的认识差异.事实上,对行政拘留拒绝听证,不但立法理由不足,而且将会导致实践中的尴尬.以行政拘留的暂缓执行制度取代听证制度也不科学.为此,建议立法者修正立法理念,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对行政拘留的听证问题进行重新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