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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赋权是指政府还权于民,民众争权则是指民众在参与过程中自我赋权。政府赋权和民众争权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政府赋权是民众争权的必要条件,而民众争权是政府赋权的有效保障。政府赋权与民众的争权又是一个长期的博弈过程,而不是简单的交接关系。政府赋权是手段,民众争权是目的。权力理应服从服务于权利,民众争权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