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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将“失火罪”和“消防责任事故罪”划由消防监督机构管辖后,消防监督机构不但要办理行政案件,而且要办理刑事案件。正确的火灾原因认定和较为准确的火灾损失核定,以及正确判定火灾责任者等工作,越来越摆在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面前。但是,目前在火灾事故调查工作中,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人员素质等方面,越来越不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