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新《刑事诉讼法》将“尊重和保障人权”明确写入刑事诉讼法总则,同时通过完善证据、辩护、侦查措施、强制措施、审判程序等具体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司法人权的实际保障。现有《刑事诉讼法》关于发回重审制度的规定存在的缺陷,新《刑事诉讼法》对于发回重审制度做出修改,从“有次数限制”的发回重审和发回重发“不得加重刑罚”两个方面来加强“尊重和保障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