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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数次登上中国首富之位的黄光裕,却在巅峰时刻锒铛入狱。
2010年5月18日,黄光裕案一审判决,法院认定黄光裕犯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国美以单位行贿罪被罚500万元。
根据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的起诉书,2007年9-11月,黄光裕非法买卖港币8.22亿余元;2007年4-9月,黄光裕作为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在决定该公司与其他公司资产重组、置换事项期间,指使他人使用其控制的82个股票账户购入该公司股票,成交额累计人民币14.15亿余元。此外,2006-2008年间,黄光裕直接或指使他人给予相怀珠等5名国家工作人员的款物折合人民币456万余元。
因认为自己不构成内幕交易罪和非法经营罪,并认为罚金过重,黄光裕于5月27日递交上诉状,请求市高院改判一审判决。
黄光裕案大事记
2008年3月28日,证监会对*ST三联股票异常交易立案调查。
2008年4月28日,证监会对中关村股票异常交易立案调查。
2008年11月中下旬,黄光裕被北京市公安局调查。
2008年12月,前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邓湛被正式批捕,间接牵涉黄光裕案。
2008年12月23日,杜鹃辞去国美董事职务。
2008年底,“公海赌王”连超涉嫌协助黄光裕洗钱被刑拘留。
2009年1月,公安部部长助理郑少东及经侦局副局长相怀珠因涉嫌黄光裕案被双规。
2009年4月,广东政协主席陈绍基、浙江纪委书记王华元涉嫌黄光裕案被调查。
2009年6月,深圳市长许宗衡被双规,传与黄光裕案有关联。
2010年5月,黄光裕案一审判决,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
黄光裕也许你生意上成功了,但更多的人不接受你(的做法),那还是不成功,最终会导致失败——这也算是做生意的“道”吧!
国美有关罚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实质性影响。随着该案告一段落,纷扰国美电器的不确定因素显著减少。
《中国青年报》在中国社会转型中,民企行贿并不鲜见,此被称为“制度性悲剧”,是民企的“原罪”之一。是民企特别喜欢行贿吗?国企不行贿吗?外资不撒钱吗?说黄光裕罪恶滔天,是否为过?
《东方企业家》有人将黄光裕比作是一代“红顶商人”胡雪岩,因为他们面临同样的商业怪圈:你要想把摊子做大,就必须寻求权力庇护和关照,而一旦亲近权贵,难免会违规违法,并越陷越深。更为要命的是,在权贵之间奔走,一不小心就会陷入万劫不复的漩涡。
《金融时报》在中国这样一个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尚未完成的国家,一个成功企业家的扬帆起航所面临的复杂的政治和法律局面是无法想象的。
《星期日泰晤士报》中国政府和资本主义的蜜月期已经过去,中国首富身陷囹圄,而其他“红色富翁”们不是债务缠身就是政治失宠。民众对政府官员猖獗的腐败行为现在已经变成了阶级仇恨。
资深财经评论员叶檀一个企业家倒下,数名高官被刑。前者显示中国经济制度的改良型变迁,而后者则提醒我们,中国商业土壤中的钱权交易劣根性仍未有根本性扭转。
独立财经评论家侯宁民营大腕黄光裕被审查一事,既可以说是证监会清理股市价格操纵等违规违法行为的一次较大的行动,也可认为是政府整顿商业领域违规违法和不正当竞争等扰乱商业秩序行为的努力。
网易网友三条罪状是黄光裕的错,也是社会的错,首富定律源于转型期显规则跟不上,潜规则因此盛行。
腾讯网友黄光裕懂商业不懂政治,懂人际不懂法治。
《竞争力》每个人都相信黄光裕不干净,同时每个人都相信不干净的绝不止黄光裕一个,但愿惩治“黄光裕”不是杀鸡骇猴的游戏,而是“有过必咎”的制度起航。
2010年5月18日,黄光裕案一审判决,法院认定黄光裕犯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国美以单位行贿罪被罚500万元。
根据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的起诉书,2007年9-11月,黄光裕非法买卖港币8.22亿余元;2007年4-9月,黄光裕作为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在决定该公司与其他公司资产重组、置换事项期间,指使他人使用其控制的82个股票账户购入该公司股票,成交额累计人民币14.15亿余元。此外,2006-2008年间,黄光裕直接或指使他人给予相怀珠等5名国家工作人员的款物折合人民币456万余元。
因认为自己不构成内幕交易罪和非法经营罪,并认为罚金过重,黄光裕于5月27日递交上诉状,请求市高院改判一审判决。
黄光裕案大事记
2008年3月28日,证监会对*ST三联股票异常交易立案调查。
2008年4月28日,证监会对中关村股票异常交易立案调查。
2008年11月中下旬,黄光裕被北京市公安局调查。
2008年12月,前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邓湛被正式批捕,间接牵涉黄光裕案。
2008年12月23日,杜鹃辞去国美董事职务。
2008年底,“公海赌王”连超涉嫌协助黄光裕洗钱被刑拘留。
2009年1月,公安部部长助理郑少东及经侦局副局长相怀珠因涉嫌黄光裕案被双规。
2009年4月,广东政协主席陈绍基、浙江纪委书记王华元涉嫌黄光裕案被调查。
2009年6月,深圳市长许宗衡被双规,传与黄光裕案有关联。
2010年5月,黄光裕案一审判决,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
黄光裕也许你生意上成功了,但更多的人不接受你(的做法),那还是不成功,最终会导致失败——这也算是做生意的“道”吧!
国美有关罚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实质性影响。随着该案告一段落,纷扰国美电器的不确定因素显著减少。
《中国青年报》在中国社会转型中,民企行贿并不鲜见,此被称为“制度性悲剧”,是民企的“原罪”之一。是民企特别喜欢行贿吗?国企不行贿吗?外资不撒钱吗?说黄光裕罪恶滔天,是否为过?
《东方企业家》有人将黄光裕比作是一代“红顶商人”胡雪岩,因为他们面临同样的商业怪圈:你要想把摊子做大,就必须寻求权力庇护和关照,而一旦亲近权贵,难免会违规违法,并越陷越深。更为要命的是,在权贵之间奔走,一不小心就会陷入万劫不复的漩涡。
《金融时报》在中国这样一个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尚未完成的国家,一个成功企业家的扬帆起航所面临的复杂的政治和法律局面是无法想象的。
《星期日泰晤士报》中国政府和资本主义的蜜月期已经过去,中国首富身陷囹圄,而其他“红色富翁”们不是债务缠身就是政治失宠。民众对政府官员猖獗的腐败行为现在已经变成了阶级仇恨。
资深财经评论员叶檀一个企业家倒下,数名高官被刑。前者显示中国经济制度的改良型变迁,而后者则提醒我们,中国商业土壤中的钱权交易劣根性仍未有根本性扭转。
独立财经评论家侯宁民营大腕黄光裕被审查一事,既可以说是证监会清理股市价格操纵等违规违法行为的一次较大的行动,也可认为是政府整顿商业领域违规违法和不正当竞争等扰乱商业秩序行为的努力。
网易网友三条罪状是黄光裕的错,也是社会的错,首富定律源于转型期显规则跟不上,潜规则因此盛行。
腾讯网友黄光裕懂商业不懂政治,懂人际不懂法治。
《竞争力》每个人都相信黄光裕不干净,同时每个人都相信不干净的绝不止黄光裕一个,但愿惩治“黄光裕”不是杀鸡骇猴的游戏,而是“有过必咎”的制度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