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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的改革'在学界引起广泛讨论,以审判为中心意味着改变过去'侦查中心主义'实现庭审实质化。本文介绍了'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的改革'的提出背景,并从庭审实质化,对抗式诉讼和辩护的角度分析如何实现以审判为中心,并结合我国目前刑事辩护的现状,分析美国有效辩护制度在中国的适用。